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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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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魁梧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受托支付,收款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作为第三方,其收款行为事先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自愿签署的合同权益转让合同的约定,此时,若排除第三方收款单位有虚构合同欺诈的共谋行为,作为第三方收款人,仍应执行法律条款中的先合同义务和附随合同义务,返还不当得利,作为合同诈骗受害一方的支付方,亦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 若查明收款单位事先明知诈骗行为前提下则构成合同欺诈,此乃涉及刑案范畴
151楼
2023-02-12 1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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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ellenwzz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个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能具体分析下吗
比如说企业漏税漏税了,税务师出了个报告,没有偷税漏税。不能因为税务师出了这个报告,只罚税务师。完全不罚企业。企业一点责任也没了,这是不行的
152楼
2023-02-13 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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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学堂用户tqh6qx 发表的提问:
发票上的复核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153楼
2023-02-13 17: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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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0.06w
引用 @ 学习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A、任何不具备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 B、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C、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你好,答案应该是BCD,A除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可以担任外,还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也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154楼
2023-02-13 1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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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时尚的西装 发表的提问:
注册会计师在审查 M 公司时发现:有一笔预收 N 公司351000元的货款,产品已于2020年10月发出。 M 公司没有确认收入。 要求: M 公司在收入确认上存在什么问题?如何处理?
同学你好 未按照实际业务做收入 要做收入缴税
155楼
2023-02-14 17: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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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2015最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金额与注册资本的规定
2015最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货币出资金额与注册资本的规定
156楼
2023-02-14 18: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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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实行认缴制,没有注册资金的强制规定了
2023-02-14 18:38:38
小五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小洁九 发表的提问:
老师如果原单位被举报,是财务负责人承担责任大还是法人承担责任大,如果法人说我不懂也没用财务意识法律会给他免责么
你好! 需要看问题的严重性,但是有一点,法人是不可能说他不懂财务没有法律意识而免责的。
157楼
2023-02-14 18: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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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洁九:回复小五子老师 那谁的责任大呢
2023-02-14 18:51:41
小洁九:回复小五子老师 涉及的税金得有几百万
2023-02-14 19:01:47
小五子老师:回复小洁九责任要看具体事实的,不能说一定谁的责任大。
2023-02-14 19:21:27
小五子老师:回复小洁九能够补税和接受罚款滞纳金的话,可以从轻处罚的。
2023-02-14 19:44:34
小洁九:回复小五子老师 法人,承担还是古董承担,法人持股43%
2023-02-14 20:14:26
小洁九:回复小五子老师 现在法人作变更了,这个事情是之前法人的问题承担责任还是现在的法人承担责任
2023-02-14 20:25:53
小五子老师:回复小洁九按事实,之前的法人或者股东操作的事,就是之前的人承担责任,变更后的法人或者股东,要看他知不知情,参没参与来认定的。
2023-02-14 20:49:31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kaka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我们现在是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想再注册个个人独自企业法人还是他、这有什么风险吗?
你好,没事的,这个是可以的
158楼
2023-02-15 16: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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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159楼
2023-02-15 16: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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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朴老师 我问得第二个问题没回答呢
2023-02-15 17:16:23
学员:回复朴老师 还有我问的是被抓几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坐牢只交罚金
2023-02-15 17:40:16
朴老师:回复学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3-02-15 18:05:01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你好;  你们这个是企业逃税,然后法人 和财务负责人 以及会计被抓  还是什么情况。  
160楼
2023-02-15 17: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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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就是疑惑,逃税应该是公司法人财务都有的吧
2023-02-15 17:43:16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都会有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1、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2、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8、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9、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3-02-15 18:08:37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责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2023-02-15 18:26:12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如果你  偷漏税 被查到了。 你去 在规定时间补税后;     可以注册新公司。 就不影响了  
2023-02-15 18:47:12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那就是说注册新公司,新公司又偷税了,就还是按照第一次处理是吗
2023-02-15 19:11:58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   你们 不能老是 偷漏税的; 到时   法人有可能不让你注册公司的   
2023-02-15 19:30:01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好的,就是好奇这种情况,不会偷税的
2023-02-15 19:52:03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嗯。 那你以后注意这些就行了。    
2023-02-15 20:08:43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寒冷的月亮 发表的提问:
我想请问,我在我姐公司上班,我是负责去跟厂家拿货的,每次拿货多少钱的账单都我签的名,现在姐姐公司倒闭了,现在那货公司那方说是我签的名,钱要找我拿,我需要还她这些钱吗?不还有法律责任吗?
您好,您只是公司员工,您确实是收到货了,您是收货确认签字,
161楼
2023-02-15 1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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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9w
引用 @ 可靠的红牛 发表的提问:
你好,请问下公司把公户的钱转给私人是属于违规还是违法?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吗
实际有业务的吗? 实际业务的没事 查的是那种转移收入逃税的
162楼
2023-02-15 17: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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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购票员实名采集之后,是不是要对开出去的发票负法律责任?但开票人不是我,我只是购票人,我是不是要对开出去的发票负责呢?
这个不会的,购票员只是对领购发票负责的。
163楼
2023-02-19 18: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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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54w
引用 @ 迷路的小猫咪 发表的提问:
老师,题库里第一章法律责任中多选题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是正确的,但是在判断题16题又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是正确的,到底哪个是正确的我也搞不明白了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164楼
2023-02-19 19: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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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Cassiel 发表的提问:
老师 您能给我举一个民事纠纷和一个经济纠纷的案例吗 老师 可以详细点吗 涉及到法律责任里边的哪个责任里边的哪点
您好,这个民事纠纷的您看下 问:1997年,甲县a公司和乙县b公司在丙县订立了一份水泥供销合同。合同约定:“运输方式:由a公司代办托运;履行地点:a公司在丁县的仓库。”a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b公司尚欠a公司30万元的货款。四个月后,b公司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了“大幅度降价处理水泥”的广告。同时,着手准备分立为两个公司。为此,a公司以b公司的行为影响货款的偿还和b公司即将分立为由,向乙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冻结b公司银行存款30万元,同时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资金担保。人民法院审查以后依法作出了冻结存款的裁定。后由于b公司向该法院提供了同等数额的财产担保,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冻结的裁定。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中,被告b公司反诉要求原告a公司承担由于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1)对于本案何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2)如果b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何时间提出?该异议能否成立? (3)b公司的反诉请求是否正确? 答:一、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公司所在地乙县法院和丁县法院。 《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丁县是合同履行地,所以也有管辖权。 二、如果b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答辩期是受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该异议不能成立。因为问题一已经说明乙县法院有管辖权,管辖权异议成立,必须是受理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乙县法院有管辖权,就不能成立。 《民诉法》等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三、b公司的反诉条件不能成立。反诉必须是对于同一标的,而本案中,b公司所诉与a公司所诉并非同一标的,所以应另行起诉。 如:b公司如果以a公司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给其所造成的损失,与a公司所诉水泥款属于同一标的,可以构成反诉。
165楼
2023-02-19 19: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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