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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政治环境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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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作一个代理记账会计的话 应该看哪些内容呢
看真账实操课程吧
256楼
2023-04-11 16: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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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应收,预付款项的审计目标有哪些内容
http://www.kui.cc/news/2009_10_7/269550.html 看看这里的解释
257楼
2023-04-11 16: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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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潘向芙 发表的提问:
外账会计每月除了做账 还要做哪些内容
还要申报各种税费,与客户、供应商对账。
258楼
2023-04-11 16: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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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往事随风666 发表的提问:
工业会计和哪些部门对接?对接什么内容
你好 ;   比如采购部门采购入库的资料和仓库入库的核对, 销售部门销售的仓库出库的比对, 还有就是生产部门领用的材料和仓库比对,还有生产部门的人工公时的统计,人事 部门的的考勤等,都需要归集到财务部门来,每月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的,有几个时间节点是一般是15日前申报纳税,还有就是工资发放日发工资,还有有有贷款的话想,需要知道每月的还贷日期等 大概了解下  
259楼
2023-04-12 15: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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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经济师
4.98
解题: 0.31w
引用 @ 米朵儿 发表的提问:
老师,麻烦问一下会计对象包含哪些内容?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要核算与监督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相互关联的环组成的,它概括了各种经济活动。 具本一点就是:原始单据就是会计工作的对象。
260楼
2023-04-12 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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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淡月新凉 发表的提问:
环保行业有哪些减免政策
你好; 比如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垃圾、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生产的热力或电力,以及以工业废气为原材料生产的电力、热力 享受即征即退100%优惠政策;综合利用废渣、工业污泥、废气生产的建筑材料、水泥、生物柴油等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优惠;自产自销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企业实行即征即退50%优惠;从事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废催化剂、电镀废弃物冶炼提纯等活动企业实行即征即退30%优惠。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企业,其生产符合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7]。 在资源税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6〕54号),对利用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予减税或免税: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技术转让收入500万元以下部分免征相应的所得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共包含水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土壤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噪声与振动控制6大类24项设备)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享受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部分设备、器具投资可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 
261楼
2023-04-12 16: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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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月新凉:回复meizi老师 老师,我们公司是环保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处理,这个可以怎么优惠
2023-04-12 17:01:27
meizi老师:回复淡月新凉 你好;   这个要看你地方优惠了。  主要是现代服务  这个就是季度不超过45万普票小规模增值税  和附加税免征的   ;其他没有看到新的文件的  
2023-04-12 17:15:01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4w
引用 @ 学堂用户_ph239473 发表的提问:
会计报表好看是什么意思?要看哪些内容
你好,指会计报表各方面披露出来的数据没有任何问题。但具体实务中,不能以会计报表好看为前提,应据实合理合规披露公司财务数据。
262楼
2023-04-13 15: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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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堂用户_ph239473:回复大海老师 财务报表好看的话是无亏损,资产多的意思吗?
2023-04-13 15:31:35
学堂用户_ph239473:回复大海老师 除了数据真实,还要看哪些数据判断
2023-04-13 15:47:27
大海老师:回复学堂用户_ph239473就是指会计报表各方面披露出来的数据是完美的,没有任何问题,各项指标、各项比率等都达标。在实务中,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做,好不好看并不是做账做出来的,公司业绩好,利润高,报表自然就好看了。
2023-04-13 16:15:1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5w
引用 @ Zoe 发表的提问:
老师,17年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上台了 ,17年新增了哪些会计科目
你好,在应交税费增加相应明细核算就是了
263楼
2023-04-13 15: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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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e:回复邹老师 除了这个,17年有没有新增别的会计科目
2023-04-13 15:58:47
邹老师:回复Zoe你好,没有特别需要增加的科目的
2023-04-13 16:20:29
Zoe:回复邹老师 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是上交给国税的吗
2023-04-13 16:37:08
邹老师:回复Zoe你好,是地税负责征收管理的
2023-04-13 17:06:21
Zoe:回复邹老师 谢谢,17年会计有什么变化吗
2023-04-13 17:29:01
邹老师:回复Zoe你好,比如之前计入管理费用的印花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
2023-04-13 17:42:57
Zoe:回复邹老师 还有了吗
2023-04-13 17:59:38
邹老师:回复Zoe你好,主要是把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之前从管理费用核算的调整到税金及附加核算
2023-04-13 18:22:41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9w
引用 @ 兰酱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跨境电商?跨境电商的增值税政策有哪些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财税〔2018〕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现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二、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四、本通知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五、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9月28日
264楼
2023-04-13 15: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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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陈自林 发表的提问:
新个税专项扣除的文件具体内容有哪些。可以把政策原件发我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_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点击下一页查看更多内容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三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65楼
2023-04-13 16: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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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回复陈自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三)住房利息贷款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六)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 附新版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2023-04-13 16:51:22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失眠的大炮 发表的提问:
会展服务包含哪些?可以开哪些发票内容?
你好同学一般是开服务业的发票,就是会展服务,生活服务业
266楼
2023-04-13 16: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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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铥铥拉 发表的提问:
出纳,会计的工作内容都应该有哪些?欠款是会计统计公布催款吗?工资是会计核算吗?
 一、会计的工作内容     1. 账务处理工作:账务处理工作包括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类账与总账到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一系列的账务处理。   2. 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企业资产与负债分析、企业稳定性与风险分析、氽业资金流分析、企业成本与费用分析、企业投资管理分析、企业牛产与经营资金管理、企业之间并购等。   3. 涉税会计工作:涉税会计工作包括企业涉税会计账务处理、涉税项目风险评估与实施、企业税务风险分析、纳税申报工作、企业涉税行政与司法事务办理等。   4. 企业审计工作:企业审计工作包括企业外部财务审计和企业内部财务审计。   出纳的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   ①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   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③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⑥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   (2)往来结算   ①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   ②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    二、欠款是会计统计公布催款。 三、工资是会计核算。
267楼
2023-04-16 17: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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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佰乐 发表的提问:
董事会费核算哪些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列支的董事费、董事会费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6602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参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490号)第一条规定,董事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利机构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财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董事会费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税前扣除,但目前尚无明确扣除标准,实际征管中应注意审查以“董事会费”扣除的费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属于为执行董事会职能而发生的费用,凡与执行董事会职能无关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董事费为董事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报酬,属于董事会费。董事会费为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税前扣除的“董事会费”应是真实、合法,属于为执行董事会职能而发生的费用,凡与执行董事会职能无关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收藏分享
268楼
2023-04-16 18: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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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1w
引用 @ 丫丫呀 发表的提问:
像社会团体机构能开的发票吗?比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
您好,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69楼
2023-04-16 18: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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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5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包装物包括哪些内容及包装物的会计科目设置
箱,瓶,坛,桶,袋等 周转材料-包装物
270楼
2023-04-16 18: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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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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