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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属于经济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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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Allen·Xu 发表的提问:
进出口企业,涉及到一些相关涉税点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在审计工作中应注意哪些内容?
你好,同学。 进出口企业,出口外销是免税,同时进项可申请退税。 那么在审计中,首先要确定期外销是否符合可享受免税 和退税的范围, 如果可以享受再确定 其退税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其他的和正常企业一样的,主要就是出口退税这里存在 差异区别的。
46楼
2022-12-25 2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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苳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25w
引用 @ 等风来 发表的提问:
关于差额征税的相关内容
你好!  1.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2.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为劳务派遣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3.安全保护服务,是指提供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的业务活动。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   (1)一般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外派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4.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5.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以取得的预收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适用2%的预征率计算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6.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时,以取得的预收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征收率)计算预缴税款,向建筑服务发生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③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纳税义务发生时,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述“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2016]1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8.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9.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应简易计税方法,以全部收入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0.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2.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13.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14.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   ——财税[2016]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16.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7.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8.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以上(1)至(3)所称“经批准”,系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包括经上述部门备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包括经该部门备案)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9.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20.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2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6]3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22.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23.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提供的教育辅助服务,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24.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25.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26.自2018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财税[2017]9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7.自2018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的款项,以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开账与结算计划(bsp)对账单或航空运输企业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款项,以代理企业间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47楼
2022-12-26 19: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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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仅 有 发表的提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准则等相关内容是在哪些网址上看到的?能具体推荐几个关于会计知识的网址吗?
怎么没有老师为我解答呢
48楼
2022-12-26 19: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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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回复仅 有会计准则可以在财政部官网查看。
2022-12-26 20:25:20
仅 有:回复方老师 @方老师:老师还能推荐一些相关网址吗?
2022-12-26 20:47:07
方老师:回复仅 有中国会计视野
2022-12-26 20:58:27
鲁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48w
引用 @ 学堂用户shi54p 发表的提问:
高级会计考试政府会计相关内容书上找不到答案,从事的也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如何破解
你好同学,淘宝搜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指南熊涛那本书,那本书写的比较明白
49楼
2022-12-26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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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2w
引用 @ 学堂用户c682yr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小心打印了其他内容(与会计毫无相关的内容),需要作废的话,是算已开发票作废?还是未开发票作废
你好,如果你在系统里没有开具发票,只是这张发票打印了别的东西,属于未开票作废。
50楼
2022-12-26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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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老师:回复学堂用户c682yr期待您的五星好评,谢谢。
2022-12-26 20:31:39
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安详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从事教育类的工作可以 专业是化学 可以报考税务师么 不是不是从事经济法律相关的工作才可以的 ?教育类属于么
你好,这个要从事经济专业一年,教育类不属于
51楼
2022-12-26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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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详的小蝴蝶:回复小洪老师 为什么有的老师说可以 有的说不可以到底可不可以
2022-12-26 20:37:20
小洪老师:回复安详的小蝴蝶你教育类是经济类的话可以,不是经济类教育不可以
2022-12-26 20:54:59
安详的小蝴蝶:回复小洪老师 是化学 可以么
2022-12-26 21:08:25
小洪老师:回复安详的小蝴蝶除了经济类才可以,其他类不可以
2022-12-26 21:20:56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学堂用户4knfrj 发表的提问:
初级会计考的经济法基础有哪些内容
好, 考试的范围是按照大纲进行出题的,您可以参考教材上的内容,现在机考知识点都是随机的
52楼
2022-12-27 19:36:20
全部回复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东东吖? 发表的提问: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构成内容的有 ), A、会计职业责任 B、会计职业技能 C、会计工作态度 D、会计职业纪律
你好,这个应该是AD的呢
53楼
2022-12-27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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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东吖?:回复小小霞老师 bc 为什么不是啊
2022-12-27 20:36:36
东东吖?:回复小小霞老师 b不是有个提高技能吗
2022-12-27 20:57:26
小小霞老师:回复东东吖?你好,因为这个的前提是会计职业道德构成,这样看来BC都算的呢。全选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内容:一、爱岗敬业;二、诚实守信;三、廉洁自律;四、客观公正;五、坚持准则;六、提高技能;七、参与管理;八、强化服务。
2022-12-27 21:12:09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2333333 发表的提问:
如果给员工发放生活用品比如洗衣粉、肥皂这些, 是属于工会经费的内容 还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的内容?
你好!职工福利费,,,,,,
54楼
2022-12-27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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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333:回复QQ老师 这些跟工作服一样属于劳保用品?
2022-12-27 20:56:37
QQ老师:回复2333333不是劳保用品,属于福利。
2022-12-27 21:08:09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5w
引用 @ 风拂柳 发表的提问:
请问报关员和会计的工作内容区別在哪里呀?
你好,一个是报关,一个是做账务处理
55楼
2022-12-28 1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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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还单身的泥猴桃 发表的提问:
初级会计证的经济法主要考哪些内容
同学你好,比如税法部分,第四章,第五章,还有第三章票据,第八章劳动合同法;
56楼
2022-12-28 19:56:10
全部回复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⑥麦麦 发表的提问:
经济业务内容和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一样吗
您好1是的。
57楼
2022-12-28 20:20:59
全部回复
⑥麦麦:回复宋生老师 @宋老师:不是很了解 能解释一下不。。。
2022-12-28 20:32:07
宋生老师:回复⑥麦麦您好!经济业务摘要就是写经济业务内容的。
2022-12-28 20:54:03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9w
引用 @ 跳跃的水壶 发表的提问:
用来反映货币资金的账户有哪三个?他们属于什么性质的账户(按经济内容属于哪一类)?其反应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核算内容)?他们的结构是什么样的?他们的明细账如何设置?
“货币资金”项目包括三个账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属于流动资产账户。 资产类账户从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上看:   一是具有对所有者有用的特征,即具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作贡献的特征;   二是具有为该企业获得利益并限制其他人取得这项利益的特征;   三是具有掌握和控制该经济资源组织经营活动的特征。   资产类账户反映的会计内容,既有货币的,又有非货币的;既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   资产类账户具体分为流动资产类账户和非流动资产类账户。   流动资产账户反映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化或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账户包括反映企业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企业的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的账户。
58楼
2023-01-02 11:37:29
全部回复
朴老师:回复跳跃的水壶明细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账户。明细账是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指标,是对总分类账户的具体化和补充说明
2023-01-02 12:19:45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yi平 发表的提问:
1. 税法的特点,是指税法带共性的特征,下列关于税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B.从法律性质来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C.从内容上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D.税法的特点是税收上升为法律后的形式特征,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特点相一致 老师,这道题中,“ 应与税收属于经济范畴的特点相一致”为什么不属于经济范畴呢?
税法和经济法是两个独立的,不同的主题。
59楼
2023-01-02 11:57:03
全部回复
yi平:回复陈诗晗老师 税收不是经济范畴吗?老师能举一些经济范畴的例子吗?
2023-01-02 12:41:12
陈诗晗老师:回复yi平比如,经济合同,购销合同 收税你缴纳给税局后,税局不会对你返还什么的
2023-01-02 13:01:11
yi平: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不是有返税的吗?税收返还不是有的嘛?
2023-01-02 13:15:29
陈诗晗老师:回复yi平这些返还都不是市场经济里面的 比如购销合同,都是双向创造价值 税收是法定的
2023-01-02 13:44:57
yi平: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您所说“不是市场经济里面的”,那意思是税收返回是属于计划经济吗?
2023-01-02 14:08:53
陈诗晗老师:回复yi平税收返还只是属于优惠政策 属于计划经济
2023-01-02 14:27:47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愉快的鸵鸟 发表的提问:
经济业务内容和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一样吗?
您好!经济业务摘要就是写经济业务内容的。
60楼
2023-01-02 12: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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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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