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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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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lvideal 发表的提问:
辨析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有啥技巧吗 感觉有时候就绕进去了
这一块儿确实是不太好区分阿,那么你可以按照这个样子,凡是涉及到金额的一个变更都是属于会计估计,比方说什么年限的变更,进产子的变更,这些适合金额相关的通常是会计估计。
91楼
2023-01-11 1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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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ideal:回复陈诗晗老师 一般由于项目本身发生变化的大多数都是会计估计变更吧
2023-01-11 20:19:55
陈诗晗老师:回复lvideal对的对的,可以这个样子理解。
2023-01-11 20:43:38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淑女范、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多选题A选项是否为会计政策变更
您好,此处为会计估计,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92楼
2023-01-11 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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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范、:回复冉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了
2023-01-11 20:38:34
冉老师:回复淑女范、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若能给你提供帮助,麻烦好评一下下,非常感谢。
2023-01-11 20:51:02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变更只能采用追溯调整法?会计估计变更只能采用未来适用法?前期差错变更只能采用追溯重整法?
错的
93楼
2023-01-11 20:08:5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选项b为什么是正确的,对应的是哪一条会计 政策变更
b 这是属于收入成本计量的变更,类似于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公允。这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94楼
2023-01-27 19: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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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25w
引用 @ 6 发表的提问:
A 存货发出方法不是会计政策变更吗 用追述调整吗 怎么还可以采取未来适用?? 1602302015618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是不需要追溯调整
95楼
2023-01-27 20:06:23
全部回复
6:回复赵海龙老师 到底怎么追溯调整 能举个例子吗 假如说这个存货发出方法 需要追溯调整 能大白话举个例子讲下么
2023-01-27 20:41:00
赵海龙老师:回复6存货发出计价变更方法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但无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后的累积影响数。因此,只能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调整的话由于是过去的,损益已经形成了利润,那么调整的时候调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
2023-01-27 21:10:19
默雨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12w
引用 @ 会计学堂杨老师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如果会计政策变更日期自2016年7月1日开始执行,那么请问列报前期最早期初是
列报前期指的是本期的前期
96楼
2023-01-27 20:21:10
全部回复
默雨老师:回复会计学堂杨老师亲,请记得好评哦!谢谢!
2023-01-27 20:47:50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冷漠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调表是为什么只调整上年数,而不是每年都调整
您好,每年都调整?谢谢
97楼
2023-01-27 20:42:43
全部回复
思顿乔老师:回复冷漠您好,有些公司成立了三十几年的,那需要每年都调整,工作量大,您愿意啊?
2023-01-27 21:10:46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清溪·根原 发表的提问:
如果需要变更会计政策,是下月就可以到税局变更,还是必须要等到明年新的年度
可以下月去税局进行变更的了呢
98楼
2023-01-27 21:11:59
全部回复
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88w
引用 @ 静听细雨 发表的提问:
请问,怎样才能获知会计政策变更的最新信息?
这个一般在会计资格评价网都会有发布!
99楼
2023-01-28 18: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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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听细雨:回复马老师 老师,预收账款是不是改为合同负债科目了?如果是,应怎么调整
2023-01-28 18:57:14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三一 发表的提问: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为什么属于会计政策?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属于会计估计
100楼
2023-01-28 1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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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sea 发表的提问:
什么会计政策变更呢?
你好!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比较常见的会计政策变更有:坏账损失的核算在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之间的变更、外币折算在现行汇率法和时态法或其它方法之间的变更等。
101楼
2023-01-28 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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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M 发表的提问:
1.有优惠政策的企业有哪些2.太阳能工程销售与安装企业属于优惠政策吗
参照税法系统学习吧,2、与一般企业一样,现在不是特别支持的行业,都一样的
102楼
2023-01-28 19:28:16
全部回复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四叶草 发表的提问:
会员制定的课程是实时更新的吗?有些税率,政策变了,会有新课程吗?
你好,会更新新的相关课程 的
103楼
2023-01-28 19:35:58
全部回复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兰酱 发表的提问:
我司变更为信息科技公司,与之可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01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02 对企业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03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上述优惠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 04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05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06 自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07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08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09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 10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11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12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13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获得股权奖励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应纳税额。股权奖励的计税价格参照获得股权时的公平市场价格确定。技术人员转让奖励的股权(含奖励股权孳生的送、转股)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技术人员在转让奖励的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资产,或取得的收益和资产不足以缴纳其取得股权尚未缴纳的应纳税款的部分,税务机关可不予追征。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14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15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1.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5号) 16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17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18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政策依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
104楼
2023-01-29 19:07:53
全部回复
陈微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CMA,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04w
引用 @ 大气的橘子 发表的提问:
所以错哪了。解释没看懂‍ 7、甲公司存货发出计价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因管理需要将其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违背可比性原则( ❌) 刘敏老师: 此变更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不违背可比性原则。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进行学习。
如果是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那么变更不会影响可比性原则,因此题目说会影响是错误的
105楼
2023-01-29 19: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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