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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会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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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72w
引用 @ A会计学堂-孙老师 发表的提问:
你好,麻烦问一下,从公户给员工发工资需要注意什么,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您好: 注意核对员工信息,如身份证、银行账号、金额是否准确等,发工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106楼
2023-01-31 18: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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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会计学堂-孙老师:回复笑笑老师 哦哦,核对完之后直接从网银上转过去就行了嘛,工资不是应该放在费用里吗
2023-01-31 18:56:18
笑笑老师:回复A会计学堂-孙老师您好: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23-01-31 19:16:04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琼瑶 发表的提问:
会计交接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会计移交很重要,法律责任上,不管你离职有多久,你都要为之前的会计工作负责人。所以移交工作尤为重要。     具体工作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107楼
2023-01-31 1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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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9w
引用 @ 芳芳 发表的提问:
外账会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主要是做到控制好增值税,所得税的税负率 根据对方提供单据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及时做申报,不要逾期被罚款 等
108楼
2023-01-31 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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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9w
引用 @ 我不 发表的提问:
您好,我想问一下,会计冲账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不涉及损益的直接冲 涉及损益的你得看下是否跨年的
109楼
2023-01-31 19: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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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我想自学会计,需要注意什么
多看,多问,多写,多思考,有问题可以及时在学堂提问
110楼
2023-01-31 1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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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冰铃 发表的提问:
服装店的会计需要注意什么?
注意进销存的数据准确
111楼
2023-02-01 18: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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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铃:回复佟老师 做账方面的税需要注意什么吗
2023-02-01 18:47:44
佟老师:回复冰铃就是不要买票,按照行业标准税负控制
2023-02-01 18:58:14
冰铃:回复佟老师 老师可以抽点时间具体说一下吗?不太明白服装店做账这一块,而且是连锁服装店
2023-02-01 19:20:47
佟老师:回复冰铃这个行业就跟商贸企业一样,你们没有加工制造吧
2023-02-01 19:36:39
冰铃:回复佟老师 有,但是不是自己的工厂,找别的工厂代加工的
2023-02-01 20:03:31
佟老师:回复冰铃那就很简单了,就是产品的入库,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2023-02-01 20:27:03
冰铃:回复佟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2-01 20:45:25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54w
引用 @ 夜樱 发表的提问:
运输公司会计需要注意什么
最主要的关注点是,及时获取油票等成本发票
112楼
2023-02-01 18: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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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樱:回复文文老师 成本发票主要包含哪些?
2023-02-01 19:00:37
文文老师:回复夜樱主要是油票,维修票
2023-02-01 19:16:08
夜樱:回复文文老师 会涉及到哪些税率
2023-02-01 19:41:41
文文老师:回复夜樱指运输公司还是对方?
2023-02-01 20:01:07
夜樱:回复文文老师 运输公司
2023-02-01 20:25:45
文文老师:回复夜樱你是小规模还是一般?
2023-02-01 20:41:03
夜樱:回复文文老师 一般跟小规模都说了解一下行吗
2023-02-01 21:00:34
文文老师:回复夜樱一般纳税人 9% 小规模 3%
2023-02-01 21:13:01
小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小凡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要做审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注意哪些会计科目?审计有分具体审计什么吗?
你好,你们是做哪方面的审计?
113楼
2023-02-01 19: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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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凡:回复小惑老师 一是要打官司要审计报告,二是投标要审计报告!审计是分的是吗?
2023-02-01 19:16:51
小惑老师:回复小凡对,报告类型不同提供资料会有差异,主要看你审计哪个方面,一般是会计报表,或者专项审计
2023-02-01 19:35:10
小凡:回复小惑老师 我们就是要上面两种情况的审计报告,也是要做两次审计吗?
2023-02-01 19:47:50
小惑老师:回复小凡这个你要跟审计所谈是一次都能出,还是要分开,各个所都不一样
2023-02-01 20:13:25
小凡:回复小惑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2-01 20:40:07
小惑老师:回复小凡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
2023-02-01 20:56:13
小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55w
引用 @ 喜气洋洋 发表的提问:
会计交接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同学,你好,会计交接要建立交接清单,具体交接哪些东西要清单上列明,比如发票、印章、凭证、档案,科目余额的确认等等,最好双方确认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各存一份
114楼
2023-02-01 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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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气洋洋:回复小叶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2-01 19:24:30
小叶老师:回复喜气洋洋亲爱的同学,不客气哈
2023-02-01 19:50:32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心静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清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办法。   (二)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三)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手续时应在报送有关资料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标准格式见附件1)。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在整个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达到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85%(含)以上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后,认为需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未出售前先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凡符合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见附件2),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七)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见附件3)并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接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在90日内办理清算税款手续。   (八)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清税项目资料,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5、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   6、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 ,内容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   7、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   9、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10、《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1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1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九)纳税人应准确、据实填写各类清算申报表和相关表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清算鉴证的,在《鉴证报告》中应详细列举清算项目的收入、扣除项目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鉴证信息。   (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见附件5)交纳税人转入审核程序。对纳税人提交的清税资料不完整、《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审计事项情况不清楚的,应退回纳税人重新修改《鉴证报告》或补充资料,并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见附件6)交纳税人,待清算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办理税款清算手续。   (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的补正资料时间。   (十二)对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的确定,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取得其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期同类区域、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核定。   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无法提供收入资料或提供收入资料不实造成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上述方法的市场价格核定。   (十三)对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确认扣除;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各项预提(或应付)费用不得包括在扣除项目金额中。   (十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合法有效凭证,方可据实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如下: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拆迁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费用、解决拆迁户住房和安置被拆迁者工作的安置及补偿费用等支出。   3、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五)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对于四项费用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对于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扣除范围确认,以房地产开发中必须建造、但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所发生的支出确定。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办公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由于各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情况不同,必须先确定允许扣除的配套设施面积后再计算分摊。   对于成片开发分期清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在先期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   对于后期清算时实际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分摊比例大于前期的金额时,允许在整体项目全部清算时,按照整体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分摊。   (十七)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扣除的确定,凡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中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十八)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认真查验和审核清算企业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在审查清算项目过程中因鉴证事项或其他问题需要纳税人进一步补充与清算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时,决定暂停清算,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7),待纳税人重新补充证明资料后,再办理税款清算手续。对纳税人不能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将清算项目资料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十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过清算审核后,对清算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部门进行清算评估工作,经过纳税评估后,决定对纳税人申请的清税项目不予核准,需转入检查程序进行检查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8)送达纳税人,并将全部清税资料移交稽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稽查检查工作。   (二十)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项目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1、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退回重报后,《鉴证报告》仍不符合要求的;   2、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提供《鉴证报告》需要退税的;   3、纳税人未按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预缴税款的。   (二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审核、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确定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财务帐簿未设置的;或虽设置财务帐簿,但帐目混乱,销售收入、成本材料凭证残缺不齐,难以确定销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2、擅自销毁帐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算的;   4、纳税人未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十二)对清算项目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或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评估或稽查检查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见附件9)送达纳税人。   (二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鉴证业务,可由纳税人委托具有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二十四)中介机构对清算项目的总体基本情况、不同用途的面积划分情况、所涉及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进行鉴证并说明情况。中介机构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鉴证报告》范本和内容对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供税务部门参考,并接受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清算项目鉴证工作底稿的查验核实工作。   (二十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后,仍未达到清算要求的,将不允许再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工作。   (二十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存在未及时、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提供虚假纳税资料、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中,一经发现中介机构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造成纳税人少缴、未缴土地增值税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对违纪单位进行通报,凡对被通报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均不予认可。   (二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附件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附件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附件三:《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附件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   附件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附件六:《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   附件七:《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二、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新规定   (一)此规定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于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四)对于不同竣工年代的商品住宅项目,可以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进行相应系数修正。   (五)核定四项成本应先将清税项目的高层与多层房屋分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建安造价金额,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建安造价×清算建筑面积×年度修正系数   (六)本规定中单位面积建安造价金额和年度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115楼
2023-02-01 19:32:59
全部回复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妮妮戚 发表的提问:
公司股东刚进了实收资本,可是,又要借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没啥,借款记得年末需归还才可以。
116楼
2023-02-05 20:28:19
全部回复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就是12月底吧?
2023-02-05 20:42:24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是的,一般是年末12月的时候转回。
2023-02-05 20:57:34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老师,印花税税率多少?
2023-02-05 21:20:54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按下面的这个根据你们税目自己选择。
2023-02-05 21:48:52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老师,我的工商营业执照没交过税,怎么办?
2023-02-05 22:17:10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补上就可以,这个领取交一次就可以。
2023-02-05 22:28:18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这个一般就是在工商局拿的,去税务上直接交就行?
2023-02-05 22:48:59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是的,你领取在税局网站上面申报交印花税就可以。
2023-02-05 23:11:18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我十月份就领取了营业执照了,老师,我这个月做账?
2023-02-05 23:22:26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做账,你去税局报道吗?
2023-02-05 23:37:48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就是去核定了一下税种,买了金税盘,其他的没有
2023-02-05 23:50:40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去核定税种就可以开始建账做账,之前没做账的 业务都做在这个月就可以。
2023-02-06 00:19:46
妮妮戚:回复maize老师 哦哦
2023-02-06 00:44:21
maize老师:回复妮妮戚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2023-02-06 01:01:07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诚心的发卡 发表的提问:
请问,企业注销,资产负债表只剩留抵税额40万,未分配利润-10万,实收资本50万;留抵税额还需要结转吗?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你好同学 不用结转了同学,就是这样就好了。
117楼
2023-02-05 20:34:37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9w
引用 @ 徐东怡 发表的提问:
跟别人会计工作交接,要注意什么问题?希望详细一点点
你好,主要是做好凭证,账簿,报表的交接。相关申报密码,秘钥的交接。了解申报情况,税局管理方式等。
118楼
2023-02-05 21: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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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宁静~致远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接收别人信用证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首先,信用证一定要由银行通知。 其次,根据合同审核信用证,包括: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必须为不可撤销IRREVOCABLE,如果是可转让信用证,还需要有TRANSFERABLE一词; 31D/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注意是否与合同一致,到期地点是否与41D相对应; 50 / Applicant和59 / Beneficiary是否与合同完全一致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需要与合同一致 42C/ Drafts at... 是否为At sight,如果是120 DAYS AFTER SIGHT,后边是否有+USANCE DRAFTS SHALL BE NEGOTIATED AT SIGHT BASIS类似条款 46A/ Documents Required是有无法实现的单据。 总之,一切要与合同一致!
119楼
2023-02-05 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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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09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外贸企业进项发票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你好,你们外贸企业是贸易型的还是生产型的?如果生产型的所进货物的进项发票需要是生产该产品的材料。贸易型的需要同你的报关货物一致。
120楼
2023-02-06 1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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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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