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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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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及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
(一)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6楼
2022-11-21 02: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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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2
解题: 0.04w
引用 @ 啦啦啦 发表的提问:
第十四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老师增值税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四条如何理解啊
就是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没有5%了
17楼
2022-11-21 03: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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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回复雷老师 那老师征求稿,我是个个体户批发销售中草药材,季度销售额超过了30万是不是征收率变为9%了,不在享受以前小规模纳税人的3%了
2022-11-21 04:03:54
雷老师:回复啦啦啦不是 小规模 都会变成3%
2022-11-21 04:26:08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26w
引用 @ 荷向阳 发表的提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摊销可以按照这条税法来做帐吗
您好!可以的。
18楼
2022-11-21 04: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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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向阳:回复宋生老师 内账的话,可以等到开学之后,才摊销吗?这样好摊销一些。我们是幼儿培训学校
2022-11-21 05:10:51
宋生老师:回复荷向阳您好!建议按五五摊销法摊销。
2022-11-21 05:26:40
荷向阳:回复宋生老师 五五摊销法,是用于周转材料吧!为了降低亏损,吸引股东入资。可以按最低费用来摊
2022-11-21 05:37:43
宋生老师:回复荷向阳您好!这个也可以这样摊销的。 那您可以按实际可使用年限来摊。
2022-11-21 05:58:41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甜蜜的乌龟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我公司做药品批发,我们的近效期药品和包装破损报损,应该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不用做转出啊
正常的不用
19楼
2022-11-21 05: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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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乌龟:回复袁老师 我们近效期的和破损的不用做进项税转出,是这样理解吗,
2022-11-21 06:11:41
袁老师:回复甜蜜的乌龟可以
2022-11-21 06:32:59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123456 发表的提问:
2016年度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楼
2022-11-21 07: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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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经营异常名录如何处理掉
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如何挽回,恢复正常。
21楼
2022-11-21 19: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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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补完年报后,写报告去工商
2022-11-21 19:39:25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 发表的提问:
016年度,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2017年度,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这种情况,第二次被列入 异常名录,还可以申请移出吗?
你好! 按规定,可以的
22楼
2022-11-21 19: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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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回复蒋飞老师 这个规定我到哪里能查到呢 工商局的那个工作人员,让我去注销公司,说不注销不行,我感觉他说的不对,但是又没有根据
2022-11-21 19:59:01
蒋飞老师:回复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你好!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咨询电话12315
2022-11-21 20:17:15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鑫鑫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同学。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3楼
2022-11-21 19: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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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老师
职称:税务师,初级会计师,建筑业
4.99
解题: 0.2w
引用 @ 慈祥的鞋垫 发表的提问: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018年7月27日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2017年7月14日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好!请问是要咨询什么呢。如果是企业工商年报逾期(每年6月30日前)未申报的,会被拉入企业工商信用失信名单。建议尽快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补报。
24楼
2022-11-22 15: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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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w
引用 @ 轩仔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有条例规定企业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工会财务管理吗
这个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25楼
2022-11-22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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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9
解题: 0.46w
引用 @ 学徒 发表的提问:
国税发2006 156号第十一条是不是过期了?怎么还会有财务章?
您好,学员,咨询了一下税务局此条款没有失效,一直是这样说的。
26楼
2022-11-22 16: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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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a追风的鱼 发表的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请问老师,我公司与买方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公司是受托方,最后开发软件成果归买方所有,这算不算是上述技术转让?
如果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给客户属于转让技术,否则不属于转让技术。
27楼
2022-11-22 16: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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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苏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4.95
解题: 0.43w
引用 @ mh 发表的提问: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请老师可以举个例子解释一下吗
某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A国的年工资、薪金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0000元。现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其税额抵免限额如下: 境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120000/12-4000)×20%-375】×12=9900(元) 从上述公式的计算可知,来源于A国所得的税额抵免限额为9900元。 从上例中可以看出,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超过了可以在中国抵免的限额,其差额为100元,不得抵免。如果第二年情况发生了变化,该居民个人来源于A国的所得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折合人民币9000元,而在中国依照规定计算出的税额抵免限额为人民币9200元,除了可以抵免本年度在A国缴纳的税额9000元以外,还可以补抵扣上年度没有得到抵免的100元。补扣之后,仍有低于限额的差额100元,即: 9200 - (9000 %2B 100) = 100 元,该差额即为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8楼
2022-11-22 17: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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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妮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我们有一家公司2016年开始都没有营业了,工商上面有2处异常:1、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2、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税局也没有申报,现在老板想用起这个公司,还能用吗?
你好你们要去解除异常 要缴纳罚款的。 税务和工商局都可能产生罚款 。 如果确实要用的话 可以申请移除异常 补报年报 和税务申报表才行的。
29楼
2022-11-23 1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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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1.01w
引用 @ 会计小白_ph552171 发表的提问: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任职或受雇员工的工资都可以税前扣除,那临工也是属于受雇员工吧,那临工工资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若是,起征点是多少?
临时工的是劳务,需要劳务发票的,在劳务报酬里面申报 800
30楼
2022-11-23 1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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