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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债务重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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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天天向上 发表的提问:
碰到债务重组方式,对方不开具发票该如何处理?
先做账,去税局代开吧                    
106楼
2023-02-01 1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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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回复袁老师 老师,由债权豁免方开吗?
2023-02-01 20:18:00
袁老师:回复天天向上是的                         
2023-02-01 20:44:46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刘建 发表的提问:
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5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3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年内分3期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5年3月、2×16年3月和2×17年3月每期分别偿还10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2×15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9000万元 B2×16年不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C2×17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27000万元 D2×17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3000万元 多选题
你这总的债务是30000万,按10%清偿,也就是清偿 3000万,分三期。 那这里2015年不处理,2017年确认重组收益27000
107楼
2023-02-01 1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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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6.29w
引用 @ 生活天空 发表的提问: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债务重组收入,违约金收入不是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吗,怎么计入到其他收入呢
你好,是计营业外收支
108楼
2023-02-05 2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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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年华似水 发表的提问:
我们以债务重组给客户应收款打了85折 这个折扣这一块我怎么做账呢
计入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
109楼
2023-02-05 2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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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浩瀚星辰 发表的提问:
老师,债务重组利得到底是计入营业外还是资产处置收益呀?
你好,债务重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110楼
2023-02-05 21: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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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矮小的冬瓜 发表的提问:
有限公司 现收到债务从组清偿款 (之前业务没有入账)现在如何做账务处理
同学你好 你要先补做收入
111楼
2023-02-06 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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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复矮小的冬瓜同学你好 之前没入账的部分要先入账
2023-02-06 19:29:36
矮小的冬瓜:回复朴老师 好多年了 是给厂家打的货款 对方公司破产从组给返回的部分款 业务是N年前的了 已经没办法查到了 现在我公司账户收到债务清偿款 不知如何处理
2023-02-06 19:47:59
朴老师:回复矮小的冬瓜那就计入营业外收入吧
2023-02-06 20:00:49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对方正在愉人… 发表的提问:
债权人同意减去的400债务,为什么不算在重组损失呢,而放进新的应收账款了呢?债务人都不用交这400了
这里是计算在营业外支出和坏账准备里面的 这里的营业外支出是倒挤出来的
112楼
2023-02-06 19: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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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欣晴 发表的提问:
2016年3月1日,M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N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N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偿付到期债务,2016年6月30日,M公司与N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M公司同意豁免N公司债务84万元,其余债务于2016年10月1日偿还,债务延长期间,每月收取2%的利息(若N公司从7月份起每月获利超过20万元,每月加收1%的利息)。假定债务重组日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假定M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45万元,整个债务重组交易没有发生相关税费。若N公司预计从7月份开始每月获利均很可能超过20万元,在债务重组日,N公司应当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为(  )万元。 A、0 B、70.5 C、79.5 D、84 【答案】 C 预计负债的金额=150×1%×3=4.5(万元),N公司应当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200+34)-(150+4.5)=79.5(万元)。 请问,为什么预计负债只算1%,不是应该2%再加1%吗?
因为题目中有信息表明为“N公司预计从7月份开始每月获利均【很可能】超过20万元”,所以就要按1%计算利息,确认为预计负债。
113楼
2023-02-06 19: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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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晴:回复张艳老师 我明白超过20万,计1%,算预计负债,就是不理解那每月收取2%的利息,这个2%不需要在这里体现出来吗?
2023-02-06 20:17:47
张艳老师:回复欣晴因为很可能才是1%,不会再有2%了。如果没有很可能的话,才会用到2%
2023-02-06 20:31:26
欣晴:回复张艳老师 题目中说的是如果超过20万元,每月加收1%的利息,有个加字。所以我理解的是不超过就每个月2%,超过了再加1%,就是3%。
2023-02-06 20:49:22
张艳老师:回复欣晴您要结合教材看一下预计负债的定义,其中一条就是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题目中有信息明确表明为“N公司预计从7月份开始每月获利均【很可能】超过20万元”,所以就要按1%计算利息,并确认为预计负债。
2023-02-06 21:02:00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哭泣的花瓣 发表的提问:
1. 工抵房账务处理的方案,比如涉及到会计什么类型的处理方式,比如 债务重组还是什么? 2. 对个人及公司的税负对比,分别的优缺点。
同学您好,按债务重组的模式处理的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在抵债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为1100万元,用账面价值700万元,市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抵偿应付工程款,应一并确认“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400万元。而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和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 抵债协议签订日为债务重组日。 应付工程款终止确认,资产是否终止确认,要看资产的状态是否已经竣工备案,是否达到资产可使用状态来确定终止确认的时点。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作为债权人,放弃债权换取资产,应当在在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受让开发产品作为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弃置费用。 接上例:施工企业应收未收工程款账面价值1100万元,接受以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受偿。不需要另外支付税金,该房产投入使用前发生装修费用150万元。 该房产确认会计成本=1000+150=1150万元 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100-1000=100万元 (二)税收处理 1.债务人的税收处理 虽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和转产转让损益,但是,在税收处理上,依然还应将该业务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转让资产和以资产公允价值偿还债务两项业务来处理。在不考虑税金情况下: 房产转让收益=1000-700=300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1100-1000=100万元 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2.债权人的税收处理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总价款1100万元和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确认建筑服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并按照1100万元总价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 确认房产的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留存债务重组协议等资料备查,并在债务重组当年申报税前扣除。 03.抵债房产自用但未完工财税处理 实务中,抵债房产用于自用还存在两种情形,已完工或者未完工。如果抵债房产尚未完工,该如何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 在以房抵债时,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实质上债务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债务的灭失,视同实质上已经收到了抵债房产的预收款或销售款。 1.债务人会计处理: 签订抵债协议房产尚未完工时: 借:应付账款1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 待抵债资产交付时: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开发产品7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300万元 2.债权人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1000万元 借:投资收益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签订抵债协议时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确认资产的成本。
114楼
2023-02-07 18: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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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回复哭泣的花瓣随着税制完善,税负同正常销售是一样的,个人与公司并不产生额外负担 具体参见 https://view.inews.qq.com/k/20220304A047OU00?web_channel=wap&openApp=false&pgv_ref=baidutw
2023-02-07 19:11:37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优雅的柚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公司是建筑设计公司,甲方以房抵款,是属于债务重组吗?具体要怎样做处理
你好 房屋是过户给你们公司吗
115楼
2023-02-07 1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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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冷静的洋葱 发表的提问:
债务重组固定资产入账的公允价值是以净值入账还是以原价减累计折旧入账?
你好!是以评估原价-折旧=公允价值(净值)入账
116楼
2023-02-07 19: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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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杰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8
解题: 0.11w
引用 @ pluto初 发表的提问:
债务重组的题目 需要步骤和会计分录
好的,稍等一下,写好给你
117楼
2023-02-07 19: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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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to初:回复耀杰老师 只要做第三张图片哦
2023-02-07 20:09:20
耀杰老师:回复pluto初好的,稍等一下给你
2023-02-07 20:27:17
耀杰老师:回复pluto初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发生了变动,这是按新准则做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3000 贷:固定资产900 长期股权投资1200 其他收益900
2023-02-07 20:47:12
pluto初:回复耀杰老师 请问能不能按旧的再做一次 我期末考试是按旧的
2023-02-07 21:05:46
耀杰老师:回复pluto初借:应付账款3000 投资收益50 贷:在建工程900 资产处置损益200 长期股权投资1200 营业外收入750
2023-02-07 21:27:19
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25w
引用 @ Huanle 发表的提问:
借银行存款 318    贷:应收账款一债务重组 300   财务费用 18 这里是不是错了6万元不是计入营业外支出怎么计财务费用
你好,你截图不完整,不好加以判断
118楼
2023-02-08 18: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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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le:回复赵海龙老师 它的意思是盈利以后利率从4%调到6%
2023-02-08 19:27:56
赵海龙老师:回复Huanle你好,你只要能够理解第一问就应该可以理解第二问。我觉得题目回答的没有问题。如果后面的有约定是盈利以后要继续收回是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
2023-02-08 19:53:28
Huanle:回复赵海龙老师 它为什么计入了财务费用
2023-02-08 20:08:05
赵海龙老师:回复Huanle题干不完整学员,只是根据答案推测的。
2023-02-08 20:23:43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哭泣的花瓣 发表的提问:
1. 工抵房账务处理的方案,比如涉及到会计什么类型的处理方式,比如 债务重组还是什么? 2. 对个人及公司的税负对比,分别的优缺点。
给你这个你看下 (一)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在抵债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为1100万元,用账面价值700万元,市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抵偿应付工程款,应一并确认“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400万元。而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和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 抵债协议签订日为债务重组日。 应付工程款终止确认,资产是否终止确认,要看资产的状态是否已经竣工备案,是否达到资产可使用状态来确定终止确认的时点。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作为债权人,放弃债权换取资产,应当在在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受让开发产品作为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弃置费用。 接上例:施工企业应收未收工程款账面价值1100万元,接受以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受偿。不需要另外支付税金,该房产投入使用前发生装修费用150万元。 该房产确认会计成本=1000%2B150=1150万元 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100-1000=100万元 (二)税收处理 1.债务人的税收处理 虽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和转产转让损益,但是,在税收处理上,依然还应将该业务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转让资产和以资产公允价值偿还债务两项业务来处理。在不考虑税金情况下: 房产转让收益=1000-700=300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1100-1000=100万元 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2.债权人的税收处理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总价款1100万元和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确认建筑服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并按照1100万元总价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 确认房产的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留存债务重组协议等资料备查,并在债务重组当年申报税前扣除。 03.抵债房产自用但未完工财税处理 实务中,抵债房产用于自用还存在两种情形,已完工或者未完工。如果抵债房产尚未完工,该如何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 在以房抵债时,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实质上债务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债务的灭失,视同实质上已经收到了抵债房产的预收款或销售款。 1.债务人会计处理: 签订抵债协议房产尚未完工时: 借:应付账款1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 待抵债资产交付时: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开发产品7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300万元 2.债权人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1000万元 借:投资收益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签订抵债协议时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确认资产的成本。 (二)税收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1.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比较特殊,实务中各省税务机关明确的口径,一般以开发产品交付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据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抵债时,开发产品未完工,处于预售期的,视同收到预收款,应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抵债时,开发按产品已完工属于现房销售的,视同收到销售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售额即为房产市场公允价格10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这是对销售开发产品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的一般性规定。 但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将未完工开发产品,还是将已经完工开发产品,作为偿债资产,在与债权人施工企业达成偿债合意时,都是先签订抵债协议和合同。至于是否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还要根据开发产品的完工进度或者施工企业对偿债资产的处置方式来决定。 在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这是对销售开发产品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的特殊性规定。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偿债的开发产品,无论是否签订《销售合同》或者《预售合同》,都应当在抵债协议(合同)签订、债务灭失时,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并根据开发按产品是否“完工”,来判断是否应当确认计税成本对象的计税毛利。 抵债时,开发产品尚未完工的,应当按照规定确认预计毛利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抵债时,开发按产品已经完工的,应按照规定确认完工产品的实际计税毛利,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抵债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确认收入和对应的成本。因此,在完工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需要通过填报《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将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和视同销售成本700万元,填报对应的栏次予以纳税调整处理。 除此之外,对于之前尚未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一是还需要调整会计毛利和计税毛利之间的差额;二是需要对历年已经预计毛利与计税毛利的差额予以纳税调整。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9】91号)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因此,在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将未完工开发产品,还是将已经完工开发产品,作为偿债资产,在与债权人施工企业达成偿债合意并签订抵债协议和合同时,产生抵债开发产品的土地增值税预缴义务,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增值税。 在项目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抵债资产应作为尾盘销售处理。 土地增值税收入的确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价外经济利益确认收入。 04.抵债房产“转手”情形下财税处理 实务中,施工企业往往基于对资金的需求,采取将抵债资产“转手”的做法。即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抵债协议(合同),但是并不办理房产的网签备案手续,自行寻找或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将该房产出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施工企业为最终的实际买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一)法理分析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法律规定抵债行为成立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债务到期,二是抵债资产交付,三是债务消灭。而抵债资产物权的变更应当以是否依法登记为前提。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债权人如将抵顶回来的开发产品再寻找最终买受人,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办理房产销售、备案、按揭和产权登记手续,其实质是通过处置约定抵偿债务的房屋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以取得抵债资产最终销售后的收款权利。这里可以视为属于债务重组中的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和期限。而不应将其视为两次销售。 实务中,由于房地产实际销售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抵债资产作价1000万元,在卖给最终买家时,实际销售收取价款为800万元。 情形二抵债资产作价1000万元,在卖给最终买家时,实际销售收取价款为1200万元。 以上实际销售价格应当作为计税的依据,而抵债价格应当作为会计确认收入的依据。两者之间存在税会差异。 原因是债务人房地产公司实际的经济利益流入为抵顶债务的金额。未来房产实际销售价格是税法认定的市场公允价格;而未来实际销售的价款是债权人实际受偿的金额。 (二)会计处理 1.债务人会计处理 情形一  抵债时: 借:应付账款10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确认收入时: 简易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61.90万元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10万元 一般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33.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06万元  实际收到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800万元  支付代销售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800万元贷:银行存款800万元 情形二 1)抵债时: 借:应付账款10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2)确认收入时: a.简易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42.86万元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7.14万元 b.一般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00.9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08万元 3)实际收到代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1200万元 4)支付代销售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元贷:银行存款1200万元 2.债权人  签订抵债协议时,不作会计处理。  抵债资产实际销售后实际受偿时: 借:银行存款800(或1200)万元 投资收益300(-3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实际受偿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三)税收处理 1.债务人 1)增值税 抵债时: a.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1000÷(1%2B5%)×3%=28.57万元 b.一般计税:预缴增值税=1000÷(1%2B9%)×3%=27.52万元 房屋交付或者开具发票时: 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属于一般计税的,注意将对应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 2)企业所得税 A.抵债时: 预计毛利额=1000÷(1%2B9%)×预计毛利率 B.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 确认并结转会计收入和对应的成本,确认会计毛利; C.在达到完工条件的年度: 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确认完工产品的计税毛利; 调整会计毛利与计税毛利之间的差额; 调整计税毛利与预计毛利之间的差额。 3)土地增值税 a.抵债时: 应预缴土地增值税=(1000-预缴增值税)×预征率 b.清算时: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收入 2.债权人 债务重组收益并入当期企业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119楼
2023-02-08 19:10:19
全部回复
哭泣的花瓣:回复朴老师 这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吗
2023-02-08 19:29:12
朴老师:回复哭泣的花瓣嗯 这个是房地产企业的
2023-02-08 19:58:30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没有 发表的提问:
有一笔债务重组的业务,借应付账款,贷应收股利和投资收益,在做现金流表附表的时候需要从应付账款中剔除该笔业务吗
同学你好 重复了需要删除的
120楼
2023-02-08 19:38:59
全部回复
没有:回复朴老师 所以附表里的应付账款增加等于应付账款变动加上这笔应收股利?
2023-02-08 20:05:36
朴老师:回复没有对的 这样计算就可以的
2023-02-08 20:19:13
没有:回复朴老师 需要加上投资收益吗
2023-02-08 20:41:36
朴老师:回复没有对的 这个需要的哦
2023-02-08 2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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