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注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分享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天选之子 发表的提问:
卡片上对应的会计政策可以有()个(单选) A:1B2C3D多个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有多个
226楼
2023-03-27 17:39:46
全部回复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长情的萝莉 发表的提问:
会计最新政策是什么?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比照《通知》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四、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下一个预缴申报期起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一经调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六、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的企业,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并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企业。   七、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 •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七、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六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八、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九、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二项和第六条第四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27楼
2023-03-27 17:51:26
全部回复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咩咩 发表的提问:
今年最大的会计政策是什么
您好 !这个没有大小的分别啊 你要说今年最大的变化,就是营改增了
228楼
2023-03-27 18:19:42
全部回复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B选项错了,应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吧
你好,是的,应该作为会计估计变更的
229楼
2023-03-27 18:44:5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卢彰棕 发表的提问:
影响获利能力的会计政策主要有哪些
你好,获利能力与企业采取哪种政策是没有关系的
230楼
2023-03-28 17:31:20
全部回复
伍老师(1)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2
解题: 0.06w
引用 @ 姜奈 发表的提问:
老师可比性不就是要求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吗?
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与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这里有两层含义。所以a不选。
231楼
2023-03-28 17:48:47
全部回复
姜奈:回复伍老师(1) 那要求可比不就是要相同的会计政策吗
2023-03-28 18:13:55
伍老师(1):回复姜奈是同一个企业的话不同时期可比,与不同企业同一期间可比,两个要求
2023-03-28 18:25:34
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忧心的外套 发表的提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的金融资产,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
这个不属于的,不属于的
232楼
2023-03-28 18:14:59
全部回复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sdjjxygj 发表的提问:
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的积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批漏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老师,能举例说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吗?考察的是中级会计哪一章哪个知识点?
会计政策变更,比如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法改为公允价值计量。
233楼
2023-03-29 18:42:53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这个40年折旧为什么不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呢?
您好 因为是新购入的 前面没有折旧年限 没有估计
234楼
2023-03-29 18:53:23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朋友 发表的提问: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同学你好 一、政策性搬迁的概念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概念: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注意:政策性搬迁区别于商业性搬迁,资金拨付渠道是政府财政部门。 二、政策性搬迁的核算要求: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包括:①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②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③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④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⑤其他补偿收入。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但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四、政策性搬迁支出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五、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2、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3、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4、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六、搬迁完成年度的确定 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3、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①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②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4、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 七、应税所得的计算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八、搬迁损失的税务处理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1、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2、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九、征收管理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   (一)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二)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三)拆迁补偿协议;   (四)资产处置计划;   (五)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 十、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35楼
2023-03-29 19:11:59
全部回复
Helen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4w
引用 @ 夏天 发表的提问:
亲爱的老师,我硬是没有搞懂这个未来适用法和追溯法,区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选择题还没问题,遇到这种题怎么去掌握嘛,麻烦给我讲下额
同学好 计算税前优先股息时,还原为税前要除以1-25%
236楼
2023-04-02 19:58:14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在疫情期间,我国对企业会计有何政策支持?
你好 对会计岗位的政策吗 我看到的大部分是对企业或者对个人补助医护人员的政策
237楼
2023-04-02 20:18:10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魏玉蓉 发表的提问:
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于前期根据当时信息、假设等作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设等需要对前期估计金额作出变更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这句话对吗
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于前期根据当时信息、假设等作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设等需要对前期估计金额作出变更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238楼
2023-04-02 20:43:40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 ! 发表的提问:
注册资金从500万变更到1000万了,会计账上怎么处理
您好 实际收到资本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没收到资本金不用账务处理!
239楼
2023-04-02 21:05:59
全部回复
?& !:回复玲老师 可是季报要出资产负债表,难道以前表格里的500万不用变成1000万吗?谢谢老师
2023-04-02 21:25:19
玲老师:回复?& !你变更完实际收到 的资本增加相应的数 增加500万就是借银行贷实收资本500 这样总数是1000了.
2023-04-02 21:45:08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飞艳 发表的提问:
2020年会计税务上有哪些政策变化?
一、针对2020年办理有限公司可以享受的税收返还政策如下: 有限公司办理后主要是通过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奖励的比例如下: 1. 企业增值税;财政拿出增值税缴纳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增值税的返还奖励。 2. 企业所得税;财政拿出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 二、针对2020年办理个人独资或是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的企业如下: 1.2020年个人独资企业仍然享受核定征收;第一种方式核定征收0.9%,总税率4.08%,可出表。 2.第二种方式,税率按照行业利润率10%进行核定征收,再按照五级累进制对应纳税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开票总额×10%(行业利润率核定10%) 个人所得税实际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5%——35%)-对应速算扣除数(0——65500) 例如:某科技服务类的企业在2020年开设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在2020年预计开票额为400万,那么企业需要交纳多少税款呢? 增值税需要交纳的税款=400W÷1.03×3%=11.65W 附加税需要交纳=增值税×6%=6990元 个人所得税需要交纳=400w×10%×30%-40500=7.95w 如开票额为400万总纳税额为:11.65w%2B0.699w%2B7.95w=20.3w 2成立个体工商的税率与个人独资的税率一致。 注:不论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均无20%的分红税,因此企业将增值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完成后,即可将剩余资金提出自由分配。
240楼
2023-04-09 19:12:33
全部回复
飞艳:回复朴老师 面试时问到这个,怎么主要的回答?
2023-04-09 19:56:08
朴老师:回复飞艳就回答今年的优惠政策就行,生活服务业免税,小规模税率1%等
2023-04-09 20:22:16
飞艳:回复朴老师 你上面这么长,怎么记下来?
2023-04-09 20:35:00
朴老师:回复飞艳有限公司办理后主要是通过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奖励的比例如下: 1. 企业增值税;财政拿出增值税缴纳总额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增值税的返还奖励。 2. 企业所得税;财政拿出企业所得税缴纳金额的地方留存部分的50%——70%作为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返还奖励。
2023-04-09 20:46:34
朴老师:回复飞艳记这个就可以了哦
2023-04-09 21:02:13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