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村里会计的宗旨是什么意思
分享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LSCAi 发表的提问:
这里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是什么意思
社会统筹在统筹账户,只有达到特定条件才给个人发放,比如退休 个人账户就是在你的社保卡个人账户里,就像是银行卡余额
256楼
2023-04-18 17:56:59
全部回复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唠叨的大树 发表的提问:
我的农村信用社卡有6217开头的网银贷记给我转了50元,这是什么意思?
你好同学,这个是对方转账给你的钱,具体是谁给你转账的,需要查询农村信用社
257楼
2023-04-19 17:30:57
全部回复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诺卓 发表的提问:
老师 会计当中。中月是什么意思
没有中月的说法,只有中期的说法,如年度中期
258楼
2023-04-19 17:40:20
全部回复
桂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4w
引用 @ 钟辉 正享投资 发表的提问:
比较期间会计报表是什么意思???
把两个不同期间的会计报表进行对比。
259楼
2023-04-19 17:50:59
全部回复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是什么意思?从什么时候开始?
2023-04-19 18:20:32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同学你这明显是两个跨度很大的问题,第二问我解答不了你了。 你提问问题的时候应该把问题讲完,讲不完会造成老师误接。
2023-04-19 18:37:47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没法儿发图。。。
2023-04-19 18:53:41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同学你的第二问重新提问吧。
2023-04-19 19:16:20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和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有什么区别
2023-04-19 19:32:29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比如2019年6月实现了合并。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从6月到12月被合并方的利润。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2019年1月到6月被合并方的利润
2023-04-19 19:49:48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假如是7月合并呢?你的意思比较就是从7-12月的。但问题是7-12月的利润还没披露,这不成预测了??
2023-04-19 20:17:34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我看不到你的题目,我也不确定我解答的对不对。
2023-04-19 20:38:47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老师v信是多少?我发图给你
2023-04-19 20:56:42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不是,我不确定我懂你所要问的。是不是这个图? 你要看这句话是站在哪个会计年度说出来的啊。我感觉是在2019年度以后才说的这句话啊。年度末要编制以母公司为角度的合并报表才会考虑合并前和合并后的利润啊。
2023-04-19 21:21:20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我就想问一下这两个收入和两个的利润有什么区别
2023-04-19 21:42:19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年报还没出来呀
2023-04-19 21:55:25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站在被合并方考虑问题,年度期末是不是要结全年的账?结账后是不是可以出被合并方单独的会计报表。 这个时候,站在母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母公司要编制好合并报表才可以报出年报啊?
2023-04-19 22:07:06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你说得对。但我想弄明白这两个利润数据的差异。
2023-04-19 22:24:38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当然有差异啊。合并前的利润是被合并方和少数股东权益,跟母公司没有关系啊。 合并后,产生的利润是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跟被合并方没有关系。
2023-04-19 22:43:57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不是,我想问的是图中两个利润的区别
2023-04-19 23:04:04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一个是上半年的利润,一个是全年的利润减去合并前的利润
2023-04-19 23:21:11
钟辉 正享投资:回复桂龙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4-19 23:42:46
桂龙老师:回复钟辉 正享投资祝你学习愉快同学。满意给个五星好评哈。
2023-04-20 00:03:08
青椒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08w
引用 @ 娴┏ (^ω^)=☞ 发表的提问:
会计软件中过账是什么意思呢?
过账(Posting) 是在编制会计分录后,把经济业务记入账户的过程。比如你做了一次银行收到100块钱,如果你不过账,这一笔交易是提现不到银行村存款这个科目里面的
260楼
2023-04-24 17:21:10
全部回复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鹏瑶 发表的提问:
请问会计提出的效果评价是什么意思?让把一笔账款归到效果评价里。
你好,有没有背景资料
261楼
2023-04-24 17:27:09
全部回复
王敏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04w
引用 @ 珊珊 发表的提问:
会计年度期间个数是什么意思
这样理解:如果是2013年成立,至目前为止是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会计期间个数为四个。
262楼
2023-04-24 17:41:59
全部回复
珊珊:回复王敏老师 我们新开的美容院,应该选那个会计帐套,(小规模,建帐应该注意什么?还有纳税方面应该从那里开始
2023-04-24 18:08:21
王敏老师:回复珊珊服务业。记得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小企业会计准则。 纳税方面:月不超过3万元,季度不超过9万元,免增值税。正常的话,增值税按3%征收。
2023-04-24 18:25:24
珊珊:回复王敏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4-24 18:51:58
王敏老师:回复珊珊亲,这里不用谢,否则还必须回复。
2023-04-24 19:08:11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微笑安然 发表的提问:
你好,想问一下金蝶旗舰版里的SN号是什么意思,还有这是什么意思
sn号一般代表的是序列号
263楼
2023-04-25 16:08:09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在会计中本年利润是什么意思?
你好,“本年利润”就是用来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会计科目
264楼
2023-04-25 16:37:44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LSCAi 发表的提问:
这里×100%是什么意思
您好,是为了将计算结果为百分数。
265楼
2023-04-25 17:01:09
全部回复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葡萄皮~~ 发表的提问:
红框里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总分支机构分配缴纳所得税的单位填写的。
266楼
2023-04-25 17:23:42
全部回复
葡萄皮~~:回复方老师 就是我们单位,我们总分支机构各一半。问题是总机构那一半,为什么又拆分成两半到了财政集中分配所得额里
2023-04-25 17:44:24
方老师:回复葡萄皮~~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 第八条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知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第九条 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企业当期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第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责成该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报送,同时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督促总机构按照规定提供上述分配表;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不提供的,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属于总机构未向分支机构提供分配表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还应提请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总机构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第十六条 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级分支机构),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该部门不得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不得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分支机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金融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利息、手续费、佣金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是指保险企业分支机构取得的保费等全部收入。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职工薪酬,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的应归属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合计额。 本办法所称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上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数据和上年度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数据,是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的数据。 一个纳税年度内,总机构首次计算分摊税款时采用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数据,与此后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数据不一致的,不作调整。 第十八条 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等,对其主管分支机构计算分摊税款比例的三个因素、计算的分摊税款比例和应分摊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进行查验核对;对查验项目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后30日内向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复核建议,并附送相关数据资料。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于收到复核建议后30日内,对分摊税款的比例进行复核,作出调整或维持原比例的决定,并将复核结果函复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执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复核决定。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未在规定时间内复核并函复复核结果的,上级税务机关应对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核期间,分支机构应先按总机构确定的分摊比例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未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分摊税款,造成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时存在一方(或几方)多缴另一方(或几方)少缴税款的,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分摊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低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分摊到总机构或分支机构补缴;其总机构或分支机构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高于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数额的,应在下一税款缴纳期内,由总机构将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的税款差额从总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分摊税款中扣减。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分支机构(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二十三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对应按本办法规定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督促其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汇总纳税企业以后年度改变组织结构的,该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送相关证据,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进行审核鉴定。 第二十五条 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以下规定申报扣除: (一)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二级分支机构还应同时上报总机构;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不需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应并入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申报。 (二)总机构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除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总机构将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专项申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分支机构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强化后续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审批(核)、备案管理,并通过评估、检查和台账管理等手段,加强后续管理。 第二十七条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汇总纳税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可以对企业自行实施税务检查,也可以与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联合实施税务检查。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查实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统一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总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下同)的50%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计算的分摊比例,分摊给各分支机构(不包括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分支机构)缴纳,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查补税款就地办理缴库;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时,总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检查结论,各分支机构也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税务检查结论。 第二十八条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配合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也可以自行对该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 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对其主管二级分支机构实施税务检查,可对查实项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计算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允许弥补的汇总纳税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对于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的税前扣除项目,不得由分支机构自行计算调整。 二级分支机构应将查补所得税款的50%分摊给总机构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50%分摊给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缴库。具体的税款缴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汇总纳税企业缴纳查补所得税款时,总机构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经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检查结论,二级分支机构也应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和税务检查结论。 第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将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信息、备案信息、总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有效证明情况及分支机构审核鉴定情况、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企业所得税款入库情况、资产损失情况、税收优惠情况、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税务检查及查补税款分摊和入库情况等信息,定期分省汇总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交换平台。 第三十条 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的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一致;2009年起新增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一致。 第三十一条 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本办法联合制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既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又在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行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外商独资银行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9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8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款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74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补充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6号)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供参考。
2023-04-25 18:14:00
水本无色
职称:中级职称
5.00
解题: 0.13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资产减值会计的逻辑起点是什么意思
会计谨慎性要求,不能高估资产
267楼
2023-04-25 17:38:59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Ruby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 会计说的网银制单是什么意思?
您好 就是在网银里面做转账制单
268楼
2023-04-26 16:14:21
全部回复
Ruby:回复bamboo老师 老师 不就是这个吗? 直接进入它行转款页面
2023-04-26 16:29:20
bamboo老师:回复Ruby对 的 这个就是网银制单
2023-04-26 16:57:26
Ruby:回复bamboo老师 老师 为啥收款人姓名输入不了中文
2023-04-26 17:15:52
bamboo老师:回复Ruby您点到收款人名称 中文输入状态下 什么提示
2023-04-26 17:34:56
李木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9w
引用 @ 落后的溪流 发表的提问:
计提和预提在会计学上的通俗意思是什么
同学,你好。 会计中的计提意思是计算并提取金额。计提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情况,如,本月发生的收入已经有了确定的金额,月末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提取营业税及附加;上月人员的考勤和其他薪资资料已经有了,已经能知道本期的工资是多少了,在此基础上计提的实际的应该发生的数等等。因此,计提重在计,即有实际根据。 会计中的预提是基于知道某种费用会发生,但不能确切发生数,但同时这个数又与现在有关联,比如,修理费用,它是因为现在使用设备而造成设备将来要修理,为体现权责发生制,故在费用实际发生前,把它预提出来,合理计入费用应承担期。重在预字,有理由相信它会发生,但不能确切地知道数额,无法计算,但费用应该由本期到费用实际发生期间承担,故预先提出来,计入相应期。
269楼
2023-04-26 16:35:46
全部回复
阿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19w
引用 @ Victoria胜利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的会计报表里面的其他应交税费和本期盈余为负数是什么意思?
其他应交税法为负数表示多交或者待抵扣的税收。盈余为负数表示亏损
270楼
2023-04-26 16:46:03
全部回复
Victoria胜利:回复阿文老师 事业单位本期盈余为负数,这个对单位影响大么?
2023-04-26 17:22:50
阿文老师:回复Victoria胜利说明事业单位支出超过收入了
2023-04-26 17:50:56
Victoria胜利:回复阿文老师 审计的时候会影响么?
2023-04-26 18:13:16
阿文老师:回复Victoria胜利没有经营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会出现超支现象
2023-04-26 18:39:58
Victoria胜利:回复阿文老师 这个证明做账错了
2023-04-26 19:06:27
阿文老师:回复Victoria胜利你好的 希望能帮到你
2023-04-26 19:28:02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