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增发股票取得股权会计处理
分享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尘埃&落定 发表的提问:
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费不都是进管理费用吗
你好,同学。 如果是权益法, 这些是放成本的 成本法,管理费用
121楼
2023-02-13 18:58:16
全部回复
尘埃&落定:回复陈诗晗老师 好的 谢谢
2023-02-13 19:12:43
陈诗晗老师:回复尘埃&落定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2023-02-13 19:33:35
小默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28w
引用 @ 理理 发表的提问: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方式? 非合并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都是股权在20%—50%时间的吗,也就是适用于权益法的账务处理吗(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你好,长投的分类就分为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和权益法核算三种。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为企业合并,按照成本法核算。合并以外为权益法核算,即重大影响,一般来说小于50%大于20%为重大影响。
122楼
2023-02-13 19:24:32
全部回复
理理:回复小默老师 谢谢,那么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是另外一种吧
2023-02-13 19:54:09
小默老师:回复理理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取得股权,如果形成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为企业合并,按照成本法核算。合并以外的重大影响的为权益法核算
2023-02-13 20:10:55
镜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3w
引用 @ 加油努力!!! 发表的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同控或者非同款以现金购买方式取得,发生的手续费怎么处理,比如这个改成同控下会计分录
你好同学:看一下图片,理解一下~
123楼
2023-02-13 19:48:52
全部回复
加油努力!!!:回复镜子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2-13 20:11:19
镜子老师:回复加油努力!!!你好同学:客气啦,加油学习。
2023-02-13 20:31:1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2463024587 发表的提问: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到行权日时可以选择不行权,到1年后再行权,此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124楼
2023-02-13 20:05:58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拿下CPA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为取得股权发生评估费、审计费1 0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股票每股市价不能可靠计量。,答案中的资本公积又是怎么计算的?
你好,同学。 形成控制,这个是放管理费用。 资本公积是长投成本和支付对价差额部分
125楼
2023-02-14 19:57:08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夏沫luck 发表的提问: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股权投资是如何处理的
你好,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是按照被合并方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来确定的
126楼
2023-02-14 20:08:54
全部回复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春天 发表的提问:
十三、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股权原值如何计算? 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您好,那就应该是每次的投资款合计金额/总的股权比例=加权平均的每股股权的成本
127楼
2023-02-14 20:36:14
全部回复
春天:回复文老师 那卖出去,又买回来的税费算不算成本
2023-02-14 20:59:09
文老师:回复春天就是股权转让过程,发生的税费是吧
2023-02-14 21:27:55
春天:回复文老师 老师您好,我单位的股东(原持股比例是95%)(非上市)2018年卖出自己的50%股份,给另外一个大股东,交了200多万的税,2018年还有45%的股份。2019年这个股东又买回来30%的股份,又卖出10%的股份,老师请问这个从本怎么算?还有2018年卖出的50%的股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要计入成本?谢谢
2023-02-14 21:43:36
文老师:回复春天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他利润的所得交的税,这不需要就记入成本的
2023-02-14 22:09:37
春天:回复文老师 老师您好
2023-02-14 22:34:10
文老师:回复春天您转让价格高于投资时候的价格的,是需要交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这没有办法的,现在办理股权转让都需要税务出交税证明和你们转让当期的财务报表的
2023-02-14 22:57:56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san san 发表的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红利转增 10万 怎样账务处理呢?
你好,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的
128楼
2023-02-14 20:41:59
全部回复
san san:回复邹老师 是我们收到的配股哈 不是发行,那如果这笔账务不处理我们什么时候才做账务处理呢?
2023-02-14 20:59:33
邹老师:回复san san实际处置的时候
2023-02-14 21:29:12
san san:回复邹老师 那是不是说 等我把这份股权转让 或者出售的时候 把差价做账务处理呢?还有我股金证上的金额已经变为配股后增加的金额 不做账务处理 不影响吗?
2023-02-14 21:44:59
邹老师:回复san san你好,是的 配股你用银行支付的,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023-02-14 22:02:37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财务猿 发表的提问:
A公司和B公司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其中A公司占有95%的股权,B公司占有5%的股权,A和B公司的会计处理是怎么的?对于股权的后续会计核算是怎样的呢?
您好,A公司的会计使用成本法核算,进行合并报表处理,B公司也用成本法核算,但是不进行合并报表处理的。后续核算同上。
129楼
2023-02-15 19:22:19
全部回复
马江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87
解题: 0.05w
引用 @ 紧张的小懒猪 发表的提问:
以发行股票方式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方,怎么进行账务处理?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行股票,实际上是所有者的置换,被投资方不做会计处理。
130楼
2023-02-15 19:51:20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长安 发表的提问:
股权转让税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差异
股权转让是按财产转让所得处理。 会计核算和税法核算,这块儿都是一致的。
131楼
2023-02-15 20:14:59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暮雨杳无痕 发表的提问:
车间内叉车用柴油预付油款4000元,预付款项时取得发票,这些油大约3个月用完,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您好 借: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银行存款 领用的时候 借:制造费用——叉车费用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132楼
2023-02-19 20:57:55
全部回复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Happy 发表的提问:
公司的一个参股企业破产,持股比例60%,计划公司将股权全部买下来,资产全部划到公司名下,应该如何会计处理这个即将发生的业务呢?操作的具体步骤。
您好,参股企业召开股东大会,签署股东会决议,进行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资金,代扣个人所得税。工商局变更。处理账务。
133楼
2023-02-19 21:13:37
全部回复
Happy: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你好,母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何操作?参股企业破产后,资产如土地、厂房是否要划到我的公司名下?破产意味着这个企业没有了,资产、负债如何管理,账务处理具体是什么呢?
2023-02-19 21:55:25
王雁鸣老师:回复Happy您好,母公司出资做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即可。企业破产后,可以进行清算,可以转贵公司名下的。资产,负债按清算程序处理,账务处理根据资产,负债处理情况做账务处理。
2023-02-19 22:11:47
Happy: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王老师你好,是先破产,还是先转让股权?
2023-02-19 22:27:03
王雁鸣老师:回复Happy您好,先股权转让。
2023-02-19 22:39:51
Happy:回复王雁鸣老师 @王老师:如果先股权转让的话,破产不是对我公司的影响更坏吗?
2023-02-19 23:04:41
王雁鸣老师:回复Happy您好,那如果先破产的话,那就不是上面的程序了。应该直接出钱买下公司来就行了
2023-02-19 23:17:01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会计如何处理?
您好!一、企业兼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是被兼并企业评估后的会计处理。经批准被兼并的企业,按照规定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财产进行资产评估,该项资产评估事项属于企业产权变动事项,在评估结果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应按如下原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应按批准评估备案的资产价值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流动资产、长期投资以及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备案的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与原账面原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原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累计折旧”科目。二是被兼并企业结束时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仍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也可以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企业无论是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还是另立新账,均应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全部转入实收资本。  (二)兼并方企业的会计处理 也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值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值,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企业支付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的,应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二是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企业有偿兼并其他企业,作为长期投资处理,按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在年终进行财务核算时,兼并企业在编制个别会计报表时应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长期投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企业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资产的,按划转的净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二、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只有以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时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在评估结果得到有关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并投资成功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均要按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间进行股权重组或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某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企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首先应当扣除按规定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投资成本与所放弃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记人“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企业处置该项投资时,原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待企业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时,已实现的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的金额,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增减值会计处理  企业改制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予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发生的增减值报经有关主管部门立项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在接到评估确认通知后,应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增值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7]第7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内资企业股份制改造,1997年7月1日以后,评估增值不折成股份,扣除未来所得税后的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增值准备,按税法规定须缴纳所得税。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也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  按照评估调账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折旧。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不折成股份,并按税法规定在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需要征税,在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时,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记入“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差额,记人“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科目。公司按规定于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资产评估净增值准备,因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将该“资本公积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待评估资产增值价值实现后,该转入的“其他资本公积”方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贷记“股本”科目。对于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理论上讲,应当在各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费用时分别项目处理。但由于在股份制改组时,资产评估是将资产增值和减值相抵后的净额计入资本公积,在实际工作中很难一一对应,可考虑按照税法规定采用综合调整办法,即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不分资产项目,均在以后年度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调整,相应调增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按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折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公司只将按照固定资产的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部分计入成本费用,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公司应将评估增值部分全部计人资本公积。在计提折旧时,公司应按固定资产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按评估增值后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与按原账面原价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或按规定的期限(不超过10年)平均转销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 对于评估减值的会计处理,由于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实践中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另一种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应区别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处理方法。  四、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增值会计处理  《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93)财会字80号]文件规定:企业主要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后,经过验收核实,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重估后如为增值,按固定资产原值增值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的增加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清产核资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会计上不确认收益,评估增值的部分可计提折旧。此外还有向银行贷款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财会二字[1995]25号文件规定,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账面价值。企业因向银行贷款,由贷款银行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资产重估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只能作为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的依据,不属于法定重估业务,企业不得自行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134楼
2023-02-19 21:38:48
全部回复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股票股利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即送“红股”,是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之一,发放股票股利,对上市公司来说,并没有现金流出,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财产减少,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化为股本。股票股利会增加股票数量(股数),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对上市公司股东来说,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增加,但是持股比例不变。 下面以上市公司用未分配利润发放股票股利为例,来说明一下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问题 一、会计处理 (一)上市公司(即被投资企业)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该方案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在工商部门办理完增资手续后,按实际发放的股票面值,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记“股本”。 (二)投资企业(即上市公司股东) 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做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也就是说,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不用作会计处理,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数。 原因是投资企业收到股票股利时,并没有增加资产或所有者权益,持股比例也没有增加。在股票未出售前,未实现增值,因此除权日不能将股票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税务处理 (一)股票股利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即被投资企业)来说 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转换,并没有增加收益,因此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但是,上市公司应当就股本增加额交纳印花税,缴纳印花税可以计入当期损益税前扣除。 其次,对于投资企业(即上市公司股东)来说,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取得股票股利时 作为投资企业,从原理来讲,上市公司用未分配利润派发红股,相当于用未分配利润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对上市公司增资,增加上市公司股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享受免税待遇。那么,符合条件的股票红利,也应属于免税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因此,投资企业应当于上市公司作出利润分配或送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 2、以后再转让时的成本问题 那么取得享受免税待遇的股票红利再转让时,成本如何确定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规定: “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在以后期间计算股份转让成本时,转让成本包括享受免税的股票股利的成本。 (二)股票股利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一条规定,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规定,有限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个人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派发的股票股利是要征个人所得税的,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而最近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对个人所得税给予了优惠,即: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35楼
2023-02-19 21:54:00
全部回复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