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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的会计教育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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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7w
引用 @ 维尼 发表的提问:
给外国企业支付了一笔服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和附加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对吗
你好 分录可以这么做的。
166楼
2023-05-10 18: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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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09w
引用 @ 玩命的宝马 发表的提问:
老师,讲讲视同销售,会计和税法不同,有点晕。自产的和委托加工的对外和对内都是视同销售?外购的对外是视同销售,对内呢?还有个换抵投,搞不清楚?
学员您好,视同销售你记住就是自产自销的不论是给个人还是集体福利,还是用来投资,分配,赠送都是视同销售,外购的话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是不能视同销售的,其他的投资,分配,赠送都是视同销售.
167楼
2023-05-10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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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命的宝马:回复海老师 会计和税法里一样吗?记得老师说不一样
2023-05-10 19:28:28
海老师:回复玩命的宝马学员您好,具体区别如下: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3-05-10 19:53:26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武娇 发表的提问:
国税只扣交了增值税,这样我月底作账时,是需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是吧,同时也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基金吧?
是的
168楼
2023-05-21 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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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沉默的悟空 发表的提问:
很多到中国从业的外教人员,暂无资格办理银行卡,请问教育培训机构如何合理的处理每周一节的外教课时费?
你好! 可以支付现金。
169楼
2023-05-21 2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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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悟空:回复蒋飞老师 现在对现金管控严,我们每次支付的金额还挺大,所以没办法走现金。
2023-05-21 20:52:58
蒋飞老师:回复沉默的悟空那就没有办法了。
2023-05-21 21:14:05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kk 发表的提问:
国家减税退回来的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及印花税如何做会计凭证
您好,是以前多缴纳还是暂缓缴纳(后期会继续缴纳)
170楼
2023-05-21 2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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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回复小林老师 就是减免了一半退回来,如一月份交了2万,三月份退了1万回来
2023-05-21 21:19:10
小林老师:回复kk您好,那您借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红字)借税金及附加(红字)贷应交税费(红字)
2023-05-21 21:32:35
kk:回复小林老师 您好,有点看不明白,我直接做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不可以吗?
2023-05-21 21:59:04
小林老师:回复kk您好,您的分录是不可以的,
2023-05-21 22:13:31
kk:回复小林老师 那借银行存款,贷营业税及附加?
2023-05-21 22:33:22
小林老师:回复kk您好,正确分录已经回复您了
2023-05-21 22:49:05
kk:回复小林老师 请在写次,看不明白您的分录
2023-05-21 23:07:45
小林老师:回复kk您好,那您 借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红字)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贷应交税费(红字)
2023-05-21 23:25:46
kk:回复小林老师 借银行存款1万 借应交税费1万(红字) 借税金及附加1万(红字) 贷应交税费1万(红字)??
2023-05-21 23:54:54
kk:回复小林老师 你那个分录是一个还是两个?
2023-05-22 00:06:15
小林老师:回复kk您好,分录是两个的
2023-05-22 00:35:28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李菲 发表的提问:
全盘账中会计科目设置中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二级科目国内和国外怎么录不了?
从设置里面看一下
171楼
2023-05-21 2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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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7w
引用 @ me.LH 发表的提问:
国外服务费代扣代缴的增值税由国内企业承担的 会计分录有么
就是你们单位出钱不从服务费里面扣除是吗?
172楼
2023-05-22 17:11:45
全部回复
me.LH:回复郭老师 是的
2023-05-22 17:38:44
me.LH:回复郭老师 忘了扣 因为是第一次
2023-05-22 17:50:00
郭老师:回复me.LH记营业外支出
2023-05-22 18:09:32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周周 发表的提问:
什么叫外账会计?什么叫内账会计?两者有何不同?
外账会计就是编辑公司外账。它是为工商、税务、投资单位所使用的 内账会计就是编制企业内账的会计。内账是为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员工使用的,
173楼
2023-05-22 17: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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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笑笑 发表的提问:
8年的会计继续教育我当时忘记教育了,现在报名19年的中级会计 是不是报名不了呀。。。。福建省福州的考生
您好 现在中级报名不看会计证了
174楼
2023-05-22 17: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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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回复bamboo老师 可是这里显示 提交的材料 有需要提供继续教育到18年度的
2023-05-22 18:22:31
bamboo老师:回复笑笑您那边报名简章已经出来了么 这样的话 那您可以补继续教育的
2023-05-22 18:50:22
笑笑:回复bamboo老师 18年度那会不是出了一个新规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每通过一科 可以折算90学分, 那会说是截止到18年6月30还没有报名继续教育的试用这新规 我去年中级过了两门 那这个算吗?要怎么操作呢
2023-05-22 19:06:01
bamboo老师:回复笑笑是有这个规定 这个的话 看各地财政局 我这边是有这个规定过一门就可以免继续教育 保留自己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就可以了 或者您那边您咨询下财政局会计科 看怎么操作
2023-05-22 19:22:27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我们。 发表的提问:
教育培训公司,开业至今6年,外账由记账公司做,公司内没有请会计,内账很模糊,现在想规范起来,内账应该如何入手
您好!内帐建议你重新盘点现有数据,做个平衡的资产负债表,然后作为期初数重新开始
175楼
2023-05-22 18:21:27
全部回复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姚丽 发表的提问:
会计学堂和继续教育是不挂钩的吗?一般继续教育去哪个网校好?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网校,是要根据当地财政局指定的才行。
176楼
2023-05-22 18:47:59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张张 发表的提问:
2、按照广东省财厅印发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规定,参加我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范围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在职在岗会计人员。以前曾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目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暂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 老师,请问是不是暂时不工作的不用参加继续教育
你好!不参加再教育会影响你以后报考职称的年限统计。
177楼
2023-05-23 18:02:35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卢胜香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本期减免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是不是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营业外收入
你好,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你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
178楼
2023-05-23 18: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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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点点滴滴 发表的提问:
如果国内有贸易公司,然后在国外又成立了一个公司,而且是同一个法人。国内的公司可以将商品卖给国外的公司吗
完全可以,没有问题
179楼
2023-05-23 18:50:58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朴实的小鸭子 发表的提问:
外教在国内取得的工资怎么支付,怎么缴纳税费
按次代扣个税,如果是固定员工,和居民一样计税,非固定,按劳务报酬
180楼
2023-05-24 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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