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如果满三年不年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者是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其相关信息将会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银行机构共享,被全社会共知。特别是现在商事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制度下,企业失信将纳入联合惩戒,由多部门进行惩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受到有关部门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