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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会计档案移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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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咩咩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月,季度报表保存几年
您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保存10年。 不过会计上面月,季报表保存3年就行了。 建议保存10年。
136楼
2023-05-08 18: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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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Ipar 发表的提问:
学校会计的交接工作的程序怎么做
您好,您在本学堂首页,点击下载,然后在搜索框中输入交接两字,再点击搜索,从结果中选择下载使用交接表,按交接表内容办理交接手续即可。(一般是原来的会计列出交接表,新会计按交接表清点,核对之后,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然后由财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监交,也在表上签字)。
137楼
2023-05-08 18: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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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r:回复王雁鸣老师 会计交接时接的会计注意那些方面
2023-05-08 19:00:10
王雁鸣老师:回复Ipar您好,注意核对一下报表是否平衡,与科目余额表是否一致,交接表与移交的东西是否一致就行了。
2023-05-08 19:13:50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92w
引用 @ 细心的水蜜桃 发表的提问:
档案整理服务费属于文化服务还是现代服务
档案整理服务费属于文化服务
138楼
2023-05-08 1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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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4.99
解题: 1.33w
引用 @ 多儿大姐 发表的提问:
是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还是会计人员呢?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同学
139楼
2023-05-08 19: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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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儿大姐:回复文静老师 这道题老师没有说道人也错了、如果题目是签名或盖章,这道题还是错的,是吗?
2023-05-08 19:48:13
文静老师:回复多儿大姐是的,同学,签名盖章这个没毛病,这题错在会计人员,应该改成监销人
2023-05-08 20:04:57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圈圈完美 发表的提问:
会计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并盖章 我觉得没有问题呀,
同学你好,应该是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140楼
2023-05-09 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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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十年 发表的提问:
我的会计档案在河南,想报考深圳的初级,是不是要把档案转过来
你好,是的,你的理解正确.
141楼
2023-05-09 19: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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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7
解题: 0.81w
引用 @ dszjl 发表的提问:
本题答案解释的太晦涩,请用白话解释下(解析:归档期间收到的询证函回函不应替换审计报告日前已实施的替代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因为之前实施的替代程序也是)
同学你好,就是说在之前已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及底稿在当时看来是最佳的审计程序及应对方式,不应该直接删除,也应该保存。举一个不大恰当的例子,就像是你当时没有钱去报名考试,你找你爸妈借了钱,然后你现在有钱了,但是不能抹杀当时是你爸妈借你钱的事实。
142楼
2023-05-09 1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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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尊敬的裙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边讲的是民事诉讼,可是为什么说民事诉讼分为普通程序立案方式,和简易程序立案方式,里面还提到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之类的,不是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吗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2,由此可知,简易程序只存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一审过程中,且只适用于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并且,需要同时具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3,一般医疗纠纷民事诉讼双方争议都很大,且涉及到医学专业问题,事实不清楚,不适合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司法实践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时,有滥用简易程序的倾向,目前有较多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4,普通程序适用于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外情形的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二、提起方式要求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只有在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口头起诉。 3,审理人员组成不同: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且在合议庭人员确定后,3日内告知当事人。 4,审理过程要求不同: 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对于审理前的准备、法庭调查顺序和法庭辩论顺序等没有普通程序那样严格规定,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如果是双方同时到基层法院请求解决纠纷,甚至可以当即审理。 5,审理期限不同: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审理期限的规定,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短,且不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6,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关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化规定的是有条件单方向转化,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143楼
2023-05-10 1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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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复尊敬的裙子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明确规定了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的原则。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示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它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起构成我国的三大诉讼体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遭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所受到的损失,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的途径,及时地予以恢复和补偿。2、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例如,某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该人不服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时,不能因他复议或起诉,公安机关就停止对其行政拘留。我国许多法律都规定了复议、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食品控制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确立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这一原则的原因在于:首先,是由行政职能所决定。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和具体体现,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具有强制力和执行力。在人民法院尚未经审理认定它违法之前,它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被处罚人的复议或起诉而使其失去法律效力,它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来确定撤销或改变,而不能因被处罚人的起诉权利来确定或改变其次,由行政管理的特殊性所决定。国家的行政管理具有稳定性、一贯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的活动,具有到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实施处罚,处罚决定一经作出,就必须连续执行,不经法律决定是不能中断的。再次,由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的。社会秩序能否稳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稳定性,如果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随意因复议或起诉而终止或间断执行,那么行政机关的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这样会使法律秩序处于不稳定状态,导致社会的无序和混乱,公民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2023-05-10 18:31:36
尊敬的裙子:回复朴老师 老师,书上那段拓展,讲的是民事诉讼吗
2023-05-10 18:50:57
朴老师:回复尊敬的裙子你好,是的哦,这种的你只要记住就可以了
2023-05-10 19:12:53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档案定义
http://baike.haosou.com/doc/1548204-1636637.html 看看这里的解释
144楼
2023-05-10 1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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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安然 发表的提问:
会计档案可不可以借人翻阅?
你好!按规定不可以随便翻阅
145楼
2023-05-10 1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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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xxiu 发表的提问:
会计档案不是销毁后签字吗?
销毁前需要销毁清册,销毁后需要签字确认
146楼
2023-05-10 1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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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iu:回复陈诗晗老师 对啊 那没什么说这个选项错
2023-05-10 19:48:43
xxiu:回复陈诗晗老师
2023-05-10 19:59:09
陈诗晗老师:回复xxiu阐述没有问题,应当签署意见
2023-05-10 20:21:04
xxiu:回复陈诗晗老师 那c要选吗
2023-05-10 20:44:06
xxiu:回复陈诗晗老师 没事了 老师我知道怎么回事了
2023-05-10 21:02:50
陈诗晗老师:回复xxiu好的,祝你学习愉快。
2023-05-10 21:14:05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阳光彩虹小白马 发表的提问:
税负》=2%属于合理空间,不会被税务程序?每个月税负》2%,则马上停止开票?
一般是按综合税负计算的。每月略高或略低一点是可以的。
147楼
2023-05-10 19: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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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流年 发表的提问:
22.下列关于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表述正确 的有() A.会计档案达到保管期限的,单位应当 组织对到期会计档案进行鉴定 B.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经鉴定仍需继 续保存的会计档案,至少应当继续保 管10年 C.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D.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单独转存成电子版,纸质版可以选择销毁 这道题正确答案是AC?
学员你好,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148楼
2023-05-21 2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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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回复流年所以答案就是选择AC的
2023-05-21 20:39:07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淡定 发表的提问:
我这边要办理地址,法人,股东变更,工商局档案也要迁移,有没有这样的课程讲办理流程的?
你好!你直接去当地工商局和税务局,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的。先去工商局。
149楼
2023-05-21 20: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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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夏荷 发表的提问:
你好,档案馆建设相目决算评审费属于什么科目
你好,可以记录项目的成本,如果未完工的话,否则的话可以记录管理费。
150楼
2023-05-21 2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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