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会计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
分享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F 发表的提问:
按税法规定以计提行政部门车船使用税
你好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121楼
2023-06-05 19:20:59
全部回复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小涂 发表的提问:
行政法规又分为规章和法规吗?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法规比规章高一个层级,法律—法规—规章。
122楼
2023-06-06 18:52:04
全部回复
球球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88
解题: 0.12w
引用 @ Tenderness、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道题我的这种做法不行么,自制会丧失销售滤水机的机会成本,所以不是应该应该作为自制的相关成本么
不需要的,财务会计上的成本决策不考虑机会成本
123楼
2023-06-06 19:01:40
全部回复
Tenderness、:回复球球老师 老师,这个是cma的题,要考虑机会成本。答案把机会成本放到采购里抵减了采购的相关成本;而我把机会成本放到自制里增加了自制相关成本。为什么两种答案出来不一样?我做的是对的么
2023-06-06 19:37:35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11w
引用 @ 娜娜酱~ 发表的提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有( )。 A.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B.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C.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B.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C.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124楼
2023-06-06 19:15:48
全部回复
王茫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2w
引用 @ Gracie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未按照规定期限审查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目的是为了督促复议机关告知申请人吗?(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目的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避免行政机关故意拖延
125楼
2023-06-06 19:20:59
全部回复
丁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3
解题: 0.31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你好老师。我想了解下非全日制员工的会计账务处理,还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几号文可以看见。谢谢
1、签订劳务合同,按工资薪金计算: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2、按劳务报酬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临时工工资需要个人所得税申报。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2、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临时工如何缴纳个税? 按工资薪金操作: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 按劳务报酬操作: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126楼
2023-06-07 18:09:29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ksuxfm 发表的提问:
单位之前执行的武装警察部队会计制度,现在要执行行政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于收支科目余额如何结转至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关科目?谢谢老师?
你好,同学。 你现在是直接按你收付实现制的余额放预算会计 权责发生制的余额放财务会计
127楼
2023-06-07 18:28:38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学徒 发表的提问:
税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唯一授权收缴税款的机构,那海关算什么?
海关是代收的,也是最终入国库
128楼
2023-06-07 18:52:37
全部回复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腼腆的水壶 发表的提问:
请问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不是应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吗?为什么答案里是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你好 处罚决定是这个税务机关做出来的 如果你再去找对方复议,这个是没有用的 所以要找这个税务机关的上级单位进行复议
129楼
2023-06-07 19:15:07
全部回复
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靓丽的唇彩 发表的提问:
新行政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帐务处理
你是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吗?
130楼
2023-06-07 19:20:59
全部回复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二)政府部门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2.遵循相关制度规定的声明。 3.合并范围。 4.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 这几项应该怎样写?
同学你好,具体如下 (二)政府部门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相关制度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制度制定。 3.合并范围。 本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4.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全年。 (2)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单位以历史购置成本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价,以直线法计算折旧和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 (1)货币资金 等主要项目,列示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131楼
2023-06-19 18:37:45
全部回复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9.98w
引用 @ 不负韶华 发表的提问:
纳税人的账簿(包括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会计凭证、报表和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保存多少年?
一个是税务局的要求,10年 一个是财政部门的要求30年 各查各的,各管各的
132楼
2023-06-19 18:53:04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发表的提问:
5.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发生( )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对单位处以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B.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C.授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D.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答案:AB 上述选项均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选项AB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选项CD,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 为什么授意指使单位不用承担等责任?
这个都是找直接做账的单位或者个人
133楼
2023-06-19 19:02:58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会计学堂 发表的提问:
C选项,复议一般都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的,为何不是向作出行政处罚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呢?
你好谁做出的行政处罚向谁复议
134楼
2023-06-20 17:36:18
全部回复
小默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28w
引用 @ 美丽的冰棍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个人和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 刚刚解答说税务机关是行政机关 所以不平等
在行政管理行为上,个人是被税务机关管理的。
135楼
2023-06-20 18:00:04
全部回复
小默老师:回复美丽的冰棍在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合同纠纷中,双方是平等的
2023-06-20 18:22:44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