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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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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花儿朵儿 发表的提问:
公司有一笔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我们公司为承租方,现在银行收到了一笔租赁公司的融资款,应该怎么处理(融资性售后回租)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谢谢!
196楼
2023-07-09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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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1.7w
引用 @ 维维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赁设备 每月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利息做什么会计科目? 融资公司开的发票内容写着租费
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197楼
2023-07-10 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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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回复罗老师 发票内容开的是租金 这样可以做财务费用吗
2023-07-10 18:03:09
罗老师:回复维维融资租赁的利息费用是以摊余成本计算的。
2023-07-10 18:30:32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粒粒 发表的提问:
D选项,为啥承租人已经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不能将原租赁按照地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这是两个经济业务,你之前的业务不随后面新发生业务改变他的会计处理。
198楼
2023-07-10 17: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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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aowiehong 发表的提问:
求融资租赁业务账务处理方法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为承租方有权行使使用租入资产的权利的开始日期;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的,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以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出租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担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之外的资产余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账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三、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涉税处理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199楼
2023-07-10 17: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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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wiehong:回复靖曦老师 我是出租方该怎么处理呀
2023-07-10 18:34:11
aowiehong:回复靖曦老师 就是我按客户的要求购入资产,客户转钱给我们
2023-07-10 18:57:58
靖曦老师:回复aowiehong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023-07-10 19:16:23
窦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12w
引用 @ &1+1& 发表的提问:
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已提完折旧但还有残值的固定资产如何做税务处理?
如果将该固定资产销售处理 1、收取的价款应当计算增值税及附加税。 2、如果产生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应当做营业外收入,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200楼
2023-07-10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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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复窦老师 是将它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要怎么缴纳增值税
2023-07-10 19:19:43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陈玉焕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没融资完要计提折旧吗?
融资租赁是从租赁开始就视为自己的设备处理,正常计提折旧。
201楼
2023-07-11 1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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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焕:回复陈诗晗老师 可是我自己问过不是这样啊,是说融资完才计提折旧的
2023-07-11 17:48:18
陈诗晗老师:回复陈玉焕融资租赁是将资产视自己资产处理,接手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2023-07-11 18:12:2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粒粒 发表的提问:
第二年由融资租赁变成经营租赁,借方为啥不是融资租赁资产而是固定资产,那之前账上记录融资租赁资产去哪里了?
你这图片里面给的分录是出租人的分录,你之前租出的时候贷了融资租固定资产,现在转经营租赁,是增加固定资产。所以是借固定资产。 之前的融资租赁出固定资产,最开始出租前是固定资产,融资租出就是贷固定资产之前就抵消 了,平了的。
202楼
2023-07-11 1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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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粒:回复陈诗晗老师 刚开始出租,出租方分录: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确认融资收益 ,然后融资租赁转经营租赁,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收益 贷:应收账款租赁款,这个融资租赁资产没平啊
2023-07-11 18:29:58
陈诗晗老师:回复粒粒出租方分录:借: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确认融资收益 你这个分录之前,你取得固定资产的时候不是借固定资产了的嘛 你这出租 分录做了就平了
2023-07-11 18:58:01
粒粒:回复陈诗晗老师 融资租赁资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
2023-07-11 19:19:26
陈诗晗老师:回复粒粒都是固定资产,你这里就直接是减少了固定资产了。
2023-07-11 19:46:05
粒粒:回复陈诗晗老师 融资租赁资产和固定资产是一个意思,那为啥还要 分成两个科目?
2023-07-11 20:11:32
陈诗晗老师:回复粒粒你要区分是自有资产还是融资进来 的资产的啊。 都是属于你企业固定资产。 你之前在购进时增加固定资产,你融资租出时减少固定资产。 你这固定资产就没余额了,平了。 所以就不存在您所提部的疑问
2023-07-11 20:31:35
肖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2w
引用 @ 欣欣子 发表的提问:
[图片]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刚开始付72360的定金,后面融资租赁第一期付38500,然后收到这个发票。 我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你好,每期的利息明细清单有没有
203楼
2023-07-11 1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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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喜悦的鲜花 发表的提问:
土地使用权的融资租赁也么处理啊
同学你好 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 2、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204楼
2023-07-11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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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烟雨幕然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
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按照按照未来支付的租金折现值和现有固定资产公允价较低者确认初始成本,按照未来支付的钱计入长期应付款,差额利息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各期归还租金并且测算租金中包含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05楼
2023-07-12 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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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文杰 发表的提问:
我以前做生产企业的,现换了家融资的,初级中级的分录我看过,里面没有,我该如何处理账务? 融资租赁的账务处理都用到那些会计分录,还请指点下
您好,融资租赁的处理,请参考以下内容。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营改增前,流转税即营业税都是按租金收入的总额来计算营业税的,税率为5%,营业税是价内税;营改增后,流转税即增值税都是按租金收入的总额先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后再计算增值税的,税率为17%,增值税是价外税。由此会导致营改增前后的会计处理有变化。下面仅阐述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让,但是,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掌握在75%以上)。   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掌握在90%以上,下同)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例:2012年12月28日江苏省某经批准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公司(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某机械制造公司(一般纳税人)的要求,购进数控机床一台,预计可使用年限10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税额51万元;非试点地区运输公司开来的货物运输发票一份,金额2万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双方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开始日:2013年1月1日(2)租赁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 3年。(3)租金支付方式:每年末支付租金(含税)120万元。(4)承租期满时,承租方必须以70.2万元(含税)买下,估计承租期满时的公允价值(含税)117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当天通过银行支付试点地区律师事务所为合同鉴证的费用,并收到开给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发票注明金额11400元,税额684元。机械制造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0000元,并用现金支付。   一、出租方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判断租赁类型:先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计算公式为:1200000/1.17×(P/A,R,3)+702000/1.17×(P/F,R,3)+(1170000-702000)/1.17×(P/F,R,3)=3000000+18600+11400,先用14%进行计算,1200000/1.17×(P/A,14%,3)+702000/1.17×(P/F,14%,3)+(1170000-702000)/1.17×(P/F,14%,3)=3056132.569667,再用15%进行计算,1200000/1.17×(P/A,15%,3)+702000/1.17×(P/F,15%,3)+(1170000-702000)/1.17×(P/F,15%,3)=2999285.583324,3000000+18600+11400=3030000。   租赁内含利率 现值   14% 3056132.569667   R 3030000   15% 2999285.583324   (14%-R)/(14%-15%)=(3056132.569667-3030000)/(3056132.569667-2999285.583324),通过计算,R≈14.46%,再计算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1200000/1.17×(P/A,14.46%,3)+702000/1.17×(P/F,14.46%,3)=2763021.46(元),同时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未担保余值现值)=[1200000/1.17×3+7020000/1.17+(1170000/1.17-7020000/1.17)] -3030000=1046923.09(元)   本例中租赁期3年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10年的30%,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第3条标准;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为2763021.46元大于租赁资产账面价值的90%,即(3000000+18600)×90%=2716740(元),满足融资租赁的第4条标准;还有租赁期满时,承租方买下该数控机床,这样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承租人,满足融资租赁的第1条,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2012.12.28 购进数控机床   借:融资租赁资产 3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支付运费并取得发票   借:融资租赁资产 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4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2012.12.31支付合同鉴证费并取得发票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1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4    贷:银行存款 12084   2013.1.1租出数控机床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4290600 (1200000×3+702000-11400)    未担保余值 400000 (1170000/1.17-702000/1.17)    贷:融资租赁资产 3018600 (3000000+18600)    未实现融资收益 1046923.09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625076.91(1200000/1.17×3×0.17+702000/1.17×0.17)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1691.50 (380298÷12)    贷:租赁收入 31691.50   2013.12.31收到租金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还有第十九条第二款,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013年会计核算的租赁收入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是380298元,而按税法规定是收到租金1200000/1.17=1025641.03(元),租赁成本是(3030000-1170000/1.17)/3=676666.67(元),应纳税所得额是1025641.03-676666.67=348974.36(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80298-348974.36=31323.64(元),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1323.64×25%=7830.91 (元)。   借:所得税费用 95074.50 (380298×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 (348974.36×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30.91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3915.12(286981.40÷12)    贷:租赁收入 23915.12   2014.12.31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2014年会计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86981.40元,而按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48974.36元,产生暂时性差异为61992.96元,一部份是2013年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一部份是新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61992.96×25%-7830.91=7667.33(元)。   借:所得税费用 71745.35 (286981.4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3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7.33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 (348974.36×25%)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每月确认融资收入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1636.97(379643.69÷12)    贷:租赁收入 31636.97   2015.12.31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1200000   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销项税额 174358.9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4358.97   2015.12.31收到承租人购买款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702000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   同时作如下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468000    贷:未担保余值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2015年会计核算的应得税所得额为379643.69元‚而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1.17+702000/1.17-[(3030000-1170000/1.17)/3 +702000/1.17]= 348974.36元,产生暂时性差异为30669.33元,是2014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与之对应的可抵扣税额为30699.33×25%=7667.33(元)。   借:所得税费用 94910.92(379643.69×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667.33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87243.59(348974.36×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文件规定:对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例题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所产生的销项税额累计额没有超过此项融资租赁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即税负没有超过3%,而第三年,即2015年是租赁的最后一年,租赁业务结束,此项融资租赁整个实际税负率为4.92%,超过了3%,多交了70685.22元,在2016年1月进行所属期2015年12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并交纳税款后,税务机关会随即退回70685.22元,此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0685.22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70685.22   在此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是每月计算税负率,并且是整个企业的税负率,而不是单个项目计算税负率,只要超过3%,次月申报并纳税后,税务机关就退税。   二、承租方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租赁类型的判断,上面出租方已进行了判断,属于融资租赁,在此不再作详细分析和判断,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各自进行判断。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14.46%,并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1200000/1.17×3+702000/1.17=3676923.09(元)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200000/1.17×(P/A,14.46%,3)+702000/1.17×(P/F,14.46%,3)=2763021.46(元)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000+18600=3018600(元)   不含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小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为2763021.46元,再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3676923.09-2763021.46=913901.63(元)。   2013.1.1租入数控机床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773021.46 (2763021.46+10000)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625076.91(1200000/1.17×0.17×3+702000/1.17×0.17)   未确认融资费用 913901.63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302000 (1200000×3+702000)   库存现金 10000   2013.1.1进行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33294.41 (399532.90÷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3294.41   2013.1.3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由于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购买数控机床,即承租人取得所有权,承租人计提折旧应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年限,按年限平均法计提,应计提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此例题没有担保余值,即2773021.46元。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当月使用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停用下月不计提折旧,实际折旧期限为120个月,即从2013年2月至2023年1月,每月计提折旧额为23108.51元,这120个月的每月会计分录如下(后面年月的会计分录相同,并省略):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23108.51    贷:累计折旧 23108.51   2013.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数控机床的计税基础=1200000/1.17×3+702000/1.17+10000=3686923.09(元),按税法规定数控机床每月计提的折旧=3686923.09/   120=30724.36(元),则2013年的折旧额=30724.36×11=337967.96(元),而2013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399532.90+23108.51×11=653726.51(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53726.51-337967.96=315758.55(元),2013.12.31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8939.64 (315758.5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78939.64   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25749.81(308997.67÷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5749.81   2014.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2014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308997.67+23108.51×12=586299.79(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30724.36×12=368692.32(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86299.79-368692.32=217607.47(元)   2014.12.31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4401.87(217607.47×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4401.87   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每月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17114.26(205371.06÷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7114.26   2015.12.31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4358.97(1200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74358.97   2015.12.31支付购买款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702000    贷:银行存款 702000   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0(702000/1.17×0.17)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进项税额 102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数控机床 2773021.46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773021.46   2015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205371.06+23108.51×12=482673.18(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68692.32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82673.18-368692.32=113980.86(元)。   2015.12.31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8495.22(113980.86×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8495.22   2016年至2022年,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23108.51×12=277302.12(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68692.32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368692.32-277302.12=91390.2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847.55(91390.2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2847.55   2023年1月,会计核算列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为23108.51元,税法规定的折旧额为30724.36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为7615.85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903.88(7615.85×25%,即78939.64+54401.87+28495.22-22847.55×7)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903.88 您好,收到a首付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贷:预收账款,80000。贵公司给b公司首付款时,借:预付账款,83000,贷:银行存款,83000。收到b公司跨靠的金融公司给的现金310000,借:现金,310000,贷:预收账款,310000。
206楼
2023-07-12 18: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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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刘莎莎 发表的提问: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我们企业是分期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租金,租期2年,共24期,每个月为一期,如作为企业的一项固资,那初始入账金额是多少,相关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你好,这个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是多久,你确定你单位这个是融资租赁吗 如果是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两者较低者加上初始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
207楼
2023-07-12 18: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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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ヾ(◍°∇°◍)ノ゙ 发表的提问:
融资租赁的话在税收上是怎么处理的?
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是实质上转移了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的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满足一项或数项以下条件的为融资租赁: 1)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选择权; 3)即使租赁资产所有权没有转移,但租赁期占据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做较大改动,只有承租人可以使用; 二、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 1、一般融资租赁出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融资租赁资产(为最低租赁收款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     未实现融资收益 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相比,有差异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收到还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以实际利率计算分摊)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租赁期期末,承租方执行优惠购买权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作分录, 借:租赁收入   贷:未担保余值 租赁期末,不执行优惠购买权的,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2、一般融资租赁承租方账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 借: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开始日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以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印花税,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租赁期开始日为承租方有权行使使用租入资产的权利的开始日期;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时,能取得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的,以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以合同约定的利率为折现率;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初始出租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未担保余值,是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之外的资产余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确认。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账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账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三、融资租赁业务特殊涉税处理 1、增值税 融资租赁服务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或债券利息作为计税销售额; 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承租人支付的本金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在销售资产的环节不交增值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企业所得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承租方出售资产环节不交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及出租人出售、购买资产签订的合同不缴印花税; 4、契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资产为不动产的,承受承租方资产的金融租赁公司要交契税,承租方回购时不交契税; 四、参考政策 1、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 3、财税【2015】14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4、财税【2012】8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5、《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208楼
2023-07-16 1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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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恒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83
解题: 0.01w
引用 @ 赵高松 发表的提问:
1、使用权资产租赁期满终止确认的会计分录 2、使用权资产租赁期未满,因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会计处理及分录
您好,第一小问可以参考下次例题
209楼
2023-07-16 1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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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99w
引用 @ 叶林 发表的提问:
工程机械租赁公司。购进工程机械,收到专票----融资租赁*租金X元+融资租赁*手续费X元,怎么处理?如何入账?
你好,按照工程机械购买价格计入固定资产,融资金额计入长期应付款,融资总利息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借: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利息,贷:长期应付款。每次支付租金,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每次租金中的利息)
210楼
2023-07-16 19: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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