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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对会计行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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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发表的提问:
5. 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发生( )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对单位处以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B.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C.授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D.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参考答案:AB 上述选项均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选项AB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 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选项CD,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 为什么授意指使单位不用承担等责任?
你好,为什么授意指使单位不用承担等责任?——指使会计人员做出这些行为应是单位负责人,是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21楼
2023-01-03 0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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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54w
引用 @ 月半弯 发表的提问:
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  )。 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乙
122楼
2023-01-03 06: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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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99w
引用 @ 兔子 发表的提问:
多选第一题,弄不清楚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在实践中的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重点是意思表示
123楼
2023-01-04 05: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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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回复阎老师 AC没有意思表示,自发地…我理解对不?
2023-01-04 06:18:14
阎老师:回复兔子是的,这两个选项没有意思表示
2023-01-04 06:38:29
凡凡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42w
引用 @ 小会计 发表的提问:
有没有什么好方法可以更好的区分清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啊,这类题老是错
你好,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如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就是法律事件,如果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那么就是法律行为。 比如:地震等自然灾害;人的死亡等相对事件,这些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是人的意志所不能操控的,所以是“法律事件”。 又如:签订合同、买卖股票,这些行为都是人的主观意志所能操纵的,所以是“法律行为”。
124楼
2023-01-04 05: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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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8
解题: 14.48w
引用 @ 直率的蜡烛 发表的提问:
改题有疑问,法人也能是独立的个人,为何不能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呢?
你好,如果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125楼
2023-01-04 05: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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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w
引用 @ 裴裴 发表的提问:
法律行为具体分为那些?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 (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行为人独立表达其意思时即可成立,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二、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 (一)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仅享有权利。比如,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 (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均承担义务,也都享有权利,而且,彼此的权利和义务相互关联、互为条件,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就是相互对应的。 三、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给付对价。 (一)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是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对价(报酬)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合同就是典型的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指一方当事人承担某项民事义务而不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予对价的法律行为。它以赠与为代表。 四、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 (一)诺性性民事法律行为 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都是诺成性的。如买卖、承揽、租赁等。 (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与、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行为是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五、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这一分类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特定形式。 (一)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必须采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正如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的:“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比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质押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而抵押合同则不仅要用书面形式,而且要向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而允许当事人选择约定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126楼
2023-01-04 0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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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25w
引用 @ 三一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捡东西是事实行为,扔东西是法律行为,感觉这二个是同一个行为
你好,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bai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而法律行为是指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它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把别人丢掉的东西捡到,捡得人没有要设立、变更或消灭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却能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此,捡到他人丢掉的东西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
127楼
2023-01-05 05: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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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nichole|(ノಥ益ಥ) 发表的提问:
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均随法人的成立而产生,随其终止而消灭。但对公民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就有行为能力。请问;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
你好,同学。 权利能力就是直接就有的,比如出生就有的肖像权,隐私权 行为能力就是有行为能力才具备的,比如成年人去买房子的行为能力
128楼
2023-01-05 0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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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富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5.85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小规模增值税附表1的填写方法,我填完后 怎么也比对不过去 是我的附表1没填明白吗 请帮我指导指导
你好,一般企业不用填附表1的
129楼
2023-01-05 06: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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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回复徐阿富老师 这个是建筑业 必须得填 否则不让申报 我就是不太清楚 附表1里的内容 那几空应该怎么填写,请指点一下
2023-01-05 06:36:58
徐阿富老师:回复阳光哦,建筑业差额征收需要填的,不过我对建筑业不是很熟,不好意思。我不好乱答复你,要不你重新发起提问?
2023-01-05 06:50:32
文静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4.99
解题: 1.33w
引用 @ 精明的魔镜 发表的提问:
第26题 对单位的会计资料有监督检查权的单位有( )。 A. 人民银行 B. 税务总局 C. 财政局 D. 审计局 ABCD 《会计法》规定,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不是说除财政部门外吗?财政局不是财政部门吗?
同学,你好 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这句话是除了财政部门外,其他部门可实施监督检查权
130楼
2023-01-06 05: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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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7w
引用 @ Rachel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一下这道题为什么不选b呢,在法律关系的课题里面不是包括行为的吗?
你好,客体是包括有关行为 但是这个题目里面的客体是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这里的汽车,而不是行为
131楼
2023-01-06 05: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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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回复邹老师 那我要怎样区分呢
2023-01-06 05:56:01
邹老师:回复Rachel你好,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从客体的定义去区分 客体是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这里的汽车
2023-01-06 06:22:46
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25w
引用 @ 非学 发表的提问:
绝对事件与相对事件怎么区分?法律行为又怎么区分。
你好,绝对事件属于必须,确切的时间,相对的属于可缓解的时间
132楼
2023-01-06 05: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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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孙晓芳 发表的提问:
老师,麻烦把法律事实,法律行为,法律事件等这几个关系帮我捋一下。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
133楼
2023-01-06 06: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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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心老师:回复孙晓芳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也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以发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法律事实。
2023-01-06 06:46:41
素心老师:回复孙晓芳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
2023-01-06 06:59:27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绾柠 发表的提问:
画红圈的那个法律行为的反向用法 是啥意思
你好,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只是换一个角度 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134楼
2023-01-08 07: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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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1548705658 发表的提问:
行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还是客体?
客体 因为客体包括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
135楼
2023-01-08 07: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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