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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会计政策变更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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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范范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安全生产费的政策变更
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文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企业基于相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实施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有利于明确企业安全投入主体的责任,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状况,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财务储备和长效保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已被财企[2012]16号取代,其中新增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行业也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折叠编辑本段会计处理 一、《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规定: 企业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不计入当期损益;使用时,形成固定资产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并计提折旧;属于费用性支出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根据实际使用的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涉及所得税会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例】A公司2007年度当年按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为5 000万元,提取后的利润总额为10 000万元,当年使用了安全生产费3 000万元,其中2007年初用于添置安全防护设备为2 000万元;其余1 000万元属于费用性支出,2007年年末安全生产费结余为2 000万元。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税收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发生额允许税前列支;为简化不考虑制造费用在营业成本与存货之间的分摊,相关制造费用全额转入当期营业成本;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1、会计处理: ① 提取安全生产费 借:利润分配--计提专项储备 5000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5000 ② 支付安全生产费种费用性支出 借:管理费用等 1000 贷:银行存款等 1000 ③ 添置安全防护设备 借:固定资产 2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 ④ 提取安全防护设备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 200 贷:累计折旧 200 ⑤ 计提当期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3450【(15000-1000-200)*25%】 贷:应缴所得税 3450 ⑥ 按照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作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内部结转 借:盈余公积 3000(5000-2000) 贷:利润分配 3000 2、在编制2008年报时,对上例2007年按原会计规范进行的安全生产费处理追溯调整如下: ①所有者权益项下内部结转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提取专项储备 5 0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3 000 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 000(5 000-3 000) ②固定资产折旧及长期应付款调整 借: 年初未分配利润(管理费用) 1 000 累计折旧 1 800 (2 000-200) 长期应付款 2 000[(5000-1000)-2000)]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 4 800 (5 000-200)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最新规定: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例】某金属矿山企业属井下矿山,该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提取标准井下矿山为每吨8元,原矿产量10000吨/月。2009年6月10日,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企业购入一批需要安装用于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的安全防护设备,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元,安装过程中支付人工费30000元,6月26日安装完成。该同类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2009年6月27日,该企业另支付安全生产检查费用12000元,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3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10000×8=80000(元)。 借:制造费用 80000 贷:专项储备 80000 (2)动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12000+13000=25000(元)。 借:专项储备 25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 (3)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4)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5)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130000 贷:在建工程 130000 (6)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 130000 贷:累计折旧 130000 注意执行时间及追溯调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也就是说,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高危企业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件执行的,要按照《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属于2009年1月~5月的,先用红字冲回前期的会计处理,再按新规定处理;属于以前年度的,先冲回计提数,然后冲回计提的折旧,最后冲回费用支出。 折叠编辑本段计提 折叠计提标准 划归为高危行业的部分企业,认为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标准过高,企业难以承受。其中有些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意识不强,未将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视为必要的投入。但计提标准的合理性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些行业或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投入或支出需求与计提标准不匹配。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并且规定: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在该办法实施过程中,一些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毛利率较低,如果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后,会造成当年全部净利润或者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安全生产费。笔者认为,从会计角度而言,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的计提应当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提取至零为限。但安全生产费的计提,也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比较合理的标准。以某家中型建筑施工企业为例说明。当年营业收入200 000万元,假定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收入各占50%,按《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和1%,应计提3 000万元安全生产费,但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只有3 000万元,并且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如果维持上述水平,在每年安全生产费实际支出1 000万元的情况下,专项储备结余当年增加 1 700万元(3 000-3 000×10%-1 000),需要近六年才能使得该项储备累计结余达到10 000万元(200 000×5%),以满足《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的条件。一方面,安全生产费储备余额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该企业将连续多年无法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当下,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已被财企[2012]16号取代。其中新增了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行业也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折叠计提处理 高危行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不完全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财会函[2008]60号文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从未分配利润转入盈余公积,建立专项储备。但是,将计提安全生产费作为利润分配,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缺陷:首先,导致部分成本外部化,使得为获取收入而必须发生的一部分成本未能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与相关收入的配比性较差,不利于进行成本控制与盈利预测;其次,与相关税收法规缺乏协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的财建[2004]119号文中明确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与原来的会计处理规定比较协调,而按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计提时不通过损益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给企业纳税调整和税收征管带来不便;再者,与利润分配的性质不相符,混淆了企业费用列支与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界线,容易引起投资者误解,并将引发下列问题: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是否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限?若企业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就不需要提取安全生产费了吗 折叠编辑本段专项储备 有关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只允许在实际使用时才能根据使用金额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由于前述计提标准的问题,一些企业盈余公积项下的专项储备余额可能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与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金额的严重不协调。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57号的要求,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相关企业为了实现利润分配的目的,只有通过拼命开支已计提的安全费用方式,才能通过回转增加可供分配的利润总额,进而引发已提安全生产费的滥用。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提安全生产费,其使用和结转应当与有关工程对应挂钩,当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不再需要发生安全生产支出时,与该工程项目相关的已提取尚未使用的安全费用余额,不允许回转显然不够合理。 折叠编辑本段所得税 所得税影响 有些高危行业的企业,根据前述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规定,将当年通过利润分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金额全额进行税前扣除,对于此部分所得税款在计提当期是否需要交纳,认为其存在不确定性而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是否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其所得税影响,实务中存在困惑,其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费的新会计规范与税收法规缺乏协调。 按照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既不确认资产又不形成负债,也不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根据有关所得税征收原则,与应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能税前扣除,因此,一般无需在利润分配时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除非税收法规另有规定。 企业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对于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安全生产支出,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一般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对于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支出,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 享受安全生产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购进并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设备并符合税收优惠目录范围的,则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 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如果企业购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当年没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供抵免,但以后五年内预计有足够的应纳税额可供抵免,应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差异随着以后年度的实际抵免而转销。 安全生产设备采用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折旧政策 如果企业对购入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也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从而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该项暂时性差异随着折旧计提和资产清理而转销。
196楼
2023-08-07 18: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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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一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09w
引用 @ 魏魏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2015年存货计价方法是先进先出法,但实际用是一次加权平均法,2016年汇算清缴应怎么操作,作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什么?
会计政策变更
197楼
2023-08-08 1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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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冬天的雪 发表的提问: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吧
是的,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198楼
2023-08-08 1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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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阿宝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关于“股权激励”的操作介绍吗?是不是企业采取了股权激励的政策,就得变更企业公司章程的股东人数和持股比例?还是什么方式?
各种激励方式,流程大同小异。 一、确定目标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操作股权激励,主要目标是什么。在这个前提下,才可以决定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股权激励,不同公司有不同的目标,不同阶段也可能有不同的目标,大致包括: 充分调动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将股东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捆绑在一起; 约束短期行为,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 留住人才、降低竞争威胁; 引进优秀人才; 降低高管薪酬成本;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建立约束机制等。 不同的目标,对应不同的激励方式。例如,如果主要目的是利益捆绑,或降低竞争威胁,避免高管另立门户或加入竞争对手,那么虚拟股权的作用不大,应该给与实际股份;如果目标是约束短期行为,则应该有效期实施期较长的激励方式,避免一次性赋予;如果希望未来引进优秀人才,则需要留下充足的激励资源。 股权激励的主要目标是什么,这是需要跟老板及股东、董事沟通核实的第一件事。可能需要以调查问卷、访谈、会议的方式确定。 二、起草方案 起草方案是股权激励的重头戏。方案是股权激励的纲领文件,是股权激励的行动指导。就像一场音乐会的乐谱一样,是每一颗音符的出处和依据。方案的内容,如前文所述,主要包括:1.定模式;2.定对象;3.定来源;4.定额度;5.定约束条件以及其它。 股权激励方案就是要说清楚用哪种方式激励、激励谁、激励股份哪里来、激励多少、什么条件下给与、什么条件下撤销等等。 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到非常多的专业问题和操作细节,一般需要聘请专业顾问起草或指导,上述5定中每一样选择不当,轻则效果不彰,重则遗祸无穷,将公司本已形成的稳定的管理系统打乱破坏,又无法重建,反受其乱。 方案起草也需要跟各方沟通,包括老板、股东、董事、拟激励对象甚至非激励对象,听取各方想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向和细节。 三、起草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获得股份激励,一般需要经过一定期间、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这样才能达到对未来努力的激发,而不是对过去功绩的肯定。这就需要设定合理的考核条件。 考核条件必须是明确和落地的,形成量化的指标,员工对将来是不是可以获得激励股份,有稳定清晰的预期,不需要依据任何公司的主观判断或决定;考核条件必须是适中的,避免员工不需努力就能轻易获得,也不能遥不可及,让员工觉得压根没戏。 考核条件反应了公司股权激励的目的和价值观,决定了激励对象的努力方向。考核条件需要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的框架下主导指定,之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考核条件一般可作为股权激励方案的附件。 四、方案决议 股权激励方案及考核条件起草完毕,还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所以由股东会通过,是因为涉及实际股份变更的激励方案中,需要进行增资或原股东出让部分股份,将来激励对象会成为新股东加入股东会,并且将办理公司章程的修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依据《公司法》的要求,没有股东会的决议是无法完成的。在不涉及实际股份变更的激励方案中,比如虚拟股票制下,则不需要股东层面的决议,只需要公司管理层面的最高决策者通过即可。 五、召开说明会 股权激励方案决议通过后,最好安排一次方案说明会。且说明会最好由律师等外部顾问进行。说明会的目的在于: 股权激励中,股东或公司一般都出让了较大利益给激励对象,但激励对象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对大多数人来讲,股权激励是陌生的,每个基本概念都需要仔细解释,因此,说明会可以让激励对象清晰了解他可以获得的利益,真正起到激励效果;说明会对行权条件和考核要求进行说明,可以增加激励对象的信心,对获得股份具有更为清晰的预期;说明会可以让激励对象明白最终获得股权的条件是什么,指引他的努力方向,达到跟公司预期同步。 而由外部顾问进行说明,一是可以解释的更为专业清晰,二是身份较为中立,公司或股东让利的部分可以讲得更为客观可信。 六、签署协议 股权激励实际上是激励方和激励对象达成的一种一定条件下利益让渡的协议安排,激励的方案内容要与每位激励对象形成书面约定才会产生最终约束力。有了协议,激励对象才会放心在满足条件后自己确实可以获得好处,同时在激励对象离职、违纪等情况下公司才有依据收回股份,以及在引入新投资者、进行新的激励时不会形成僵局。 七、考核行权 签署协议后,接下来会进入或长或短、或一次或几次的考核期。考核期结束,依据事前确定的考核指标和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激励对象是否有条件行权,有条件的,进行行权,无条件的,进行说明。 八、转让登记或撤销、回购 在实际取得股权的激励中,股权激励的最后结果,就是激励对象获得股份,办理登记,变为真正的股东。之后如有离职、违纪、死亡等特定情形出现,未行权的部分撤销,已行权的部分回购,回购之后重新办理股权登记,恢复到未行权以前的股份状态。 以上为股权激励的大致流程,在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下,会有所不同,但主要内容是相似的。概括来讲,不外乎确定目标、确定方案、实施方案、异常处理这几步。 期权激励方案(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公司引进模拟股票期权制度,在于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 模拟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四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 ,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 ,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六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 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
199楼
2023-08-08 18: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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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回复朴老师 非常感谢老师上面的讲解!!如果是“虚拟的股权激励方式,就不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了”这样理解对吗?
2023-08-08 19:27:24
朴老师:回复阿宝对的,可以这么理解的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2023-08-08 19:41:35
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四叶草 发表的提问:
会员制定的课程是实时更新的吗?有些税率,政策变了,会有新课程吗?
你好,会更新新的相关课程 的
200楼
2023-08-08 18:46:52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朋友 发表的提问: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同学你好 一、政策性搬迁的概念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概念: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注意:政策性搬迁区别于商业性搬迁,资金拨付渠道是政府财政部门。 二、政策性搬迁的核算要求: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包括:①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②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③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④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⑤其他补偿收入。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但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四、政策性搬迁支出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五、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2、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3、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4、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六、搬迁完成年度的确定 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3、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①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②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4、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 七、应税所得的计算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八、搬迁损失的税务处理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1、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2、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九、征收管理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   (一)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二)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三)拆迁补偿协议;   (四)资产处置计划;   (五)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 十、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201楼
2023-08-08 19: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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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咨询下,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奖金由原来的当年发放当年计提,变更为当年计提下年发放的形式时,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对于变更当年的影响数怎么调整?
同学你好 这个不是的 数没有影响 还是计提在当年了
202楼
2023-08-09 17: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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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懵懂的酒窝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更改后,现在怎么下推更改前的会计凭证,金蝶K3。
你好同学,不让改从前的凭证,只能冲红再重新做一个同学。
203楼
2023-08-09 18:02:25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企业的各种会计凭证都不得涂改、刮擦和变造,如果发生错误,应采用什么方法更正
划线更正,补充登记,综合账务调整
204楼
2023-08-09 18:22:40
全部回复
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4.99
解题: 0.6w
引用 @ 下一个十年 发表的提问:
达到了使用会计准则的标准的企业是不是一定要从小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为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呢
您好,目前没有文件规定,达到一定的标准,需要从小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为使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只是在核算上更为核算规范,平时核算的基础资料更齐全,没有必要一定用企业会计准则。 为您提供参考,如追问会及时回复,如满意,请五星好评哦。
205楼
2023-08-09 18:50:59
全部回复
下一个十年:回复沈家本老师 企业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就是损益表是不是,损益表跟小企业准则的利润表科目 是不一样的,归集的勾稽关系也有出入,是不是,老师
2023-08-09 19:09:35
沈家本老师:回复下一个十年您好,是的,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但是有些科目和勾稽关系不一致。
2023-08-09 19:34:06
小钰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27w
引用 @ 独特的大米 发表的提问:
政务网变更企业名称
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变更名称
206楼
2023-08-10 18:18:46
全部回复
小钰老师:回复独特的大米企业做名称变更到当地全程电子化系统 事业单位名称到当地事业单位网站做变更
2023-08-10 18:44:00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继续教育企业会计准则政策变化及后续规定是考一个准则还是多个准则
一个准则。。。。。。。
207楼
2023-08-10 18:40:59
全部回复
孺子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w
引用 @ 花路漫漫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变更损益类科目追溯调整是否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而是把之前的损益项目直接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代替。
208楼
2023-08-10 18:47:59
全部回复
花路漫漫:回复孺子牛老师 前期差错更正会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吧
2023-08-10 19:01:18
孺子牛老师:回复花路漫漫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3-08-10 19:23:24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平凡纯粹的巅峰路,注定坎坷 发表的提问: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为什么是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算起。。。
你好! 企业接受投资:
209楼
2023-08-16 18:06:08
全部回复
蒋飞老师:回复平凡纯粹的巅峰路,注定坎坷1.股东发生了变化 2.注册资金发生了变化
2023-08-16 18:34:22
蒋飞老师:回复平凡纯粹的巅峰路,注定坎坷按规定,需要到工商局做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23-08-16 19:03:02
蒋飞老师:回复平凡纯粹的巅峰路,注定坎坷投资时间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那天开始计算。
2023-08-16 19:23:13
职称:
解题: 
引用 @ 雪花 发表的提问:
会计证变更工作单位要网上变更还是直接到财政局变更
学员你好,也可以不用变更的,不是一定要变更的。
210楼
2023-08-16 18:21:22
全部回复
雪花:回复 老师,不变更我怕4年以后不能考中级
2023-08-16 18:46:23
回复雪花@雪花:学员你好,报考中级职称是有毕业年限的限定,和会计证有没有变更工作单位没有直接联系的。
2023-08-16 19:09:20
回复雪花@雪花:学员你好,报考中级职称是有毕业年限的限定,和会计证有没有变更工作单位没有直接联系的。
2023-08-16 19:23:17
雪花:回复 老师,那她怎么知道我从事会计工作啦
2023-08-16 19:52:12
回复雪花@雪花:学员你好,都是按照毕业年限来要求的。
2023-08-16 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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