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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的能力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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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姜莹 发表的提问: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了设计课堂培训班,给学员讲课,课程结束后付给讲课费,挂哪个会计科目,是主营业务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你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36楼
2023-07-20 1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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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3
解题: 0.09w
引用 @ 十点差三分 发表的提问:
课堂能力训练这题怎么算?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点 1.知道终值求现值 2.知道年金求现值, 哪个现值大,就选哪个方案
137楼
2023-07-30 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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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点差三分:回复廖廖老师 那应该怎么计算呀
2023-07-30 20:54:47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微信用户 发表的提问:
管理人员技能培训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吗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
138楼
2023-07-30 2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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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外向的店员 发表的提问:
建筑单位,给员工报的培训学校课程,培训建造师职称考试,怎么账务处理呢
借管理费用-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139楼
2023-07-30 20: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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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向的店员:回复佟老师 取得了发票,也要先计提再支付两笔分录吗
2023-07-30 21:28:56
外向的店员:回复佟老师 哈咯,老师在吗
2023-07-30 21:39:07
佟老师:回复外向的店员对,都要写我这两笔分录
2023-07-30 21:55:32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岁月静好 发表的提问:
购买培训课程作为员工培训,辅导,公司怎么做账,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您好 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40楼
2023-07-30 2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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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发表的提问:
老师,建筑业的培训中心,个人交来培训费用,培训中心已开票,但还未开始上课,是否确认为收入
同学你好!这个不做收入的  先做预收账款/应交税费的哦
141楼
2023-07-30 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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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殷勤的果汁 发表的提问:
研发费,发生的水电费,科技人员培训费能否加计扣除
这个如果是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75%
142楼
2023-07-31 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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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的果汁:回复江老师 是否是科技人员如何判定
2023-07-31 18:50:04
江老师:回复殷勤的果汁这个就是会有相关的研发项目立项通知书
2023-07-31 19:13:18
殷勤的果汁:回复江老师 在119号文中其他费用没有提到水电费和陪训费?你是怎么把握能作为加计
2023-07-31 19:28:30
江老师:回复殷勤的果汁一、第一个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文号: 财税〔2015〕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下简称研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二、特别事项的处理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本款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三、会计核算与管理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   1.本通知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2.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3.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5.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2015年11月2日 二、第二个政策依据 201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三、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一)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四)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八、执行时间和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以前年度已经进行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涉及追溯享受优惠政策情形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条第(四)项同时废止。 三、根据119号文件“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的规定,水电费肯定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2023-07-31 19:51:15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8w
引用 @ 笑对人生 发表的提问:
老师,那个会计考试过关有培训吗?会员还需要交钱吗?
你好,学堂的吗?可以去学堂官网右边问客服的,点咨询服务
143楼
2023-07-31 19: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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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仰望星空 发表的提问:
安全人员的培训费怎么入账
计入公司的职工教育经费二级科目处理
144楼
2023-07-31 19: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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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空:回复江老师 如果是对临时工或者弄明工的安全培训费呢 是不能进职工教育经费吧 进什么科目合适嫩
2023-07-31 19:54:20
江老师:回复仰望星空这个也是职工教育经费,属于与你们形成雇佣关系的员工
2023-07-31 20:04:25
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开心就好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课堂有智邦ERP生产版软件培训吗?
你好,你在会计学堂首页搜索一下的呢。或者问一下课程客服
145楼
2023-07-31 19:53:58
全部回复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若你安好,便是天晴 发表的提问:
金蝶k3的财务软件的课程培训在哪里看,操作步骤
您好。在学堂的官网首页,搜索栏搜索金蝶或者用友关键字,就可以找到对应的课程
146楼
2023-08-01 19:03:15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小饼干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们是培训机构发给培训老师的课时费需要计提吗
您好,是需要计提的。
147楼
2023-08-01 19:10:53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frng 发表的提问:
离退休人员的培训费怎么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148楼
2023-08-01 19:19:32
全部回复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浅雨 发表的提问:
老师:医院彩超人员的培训费记到哪?
你好!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149楼
2023-08-01 19: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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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雨:回复庄老师 老师:我们医院免增值税,购买的东东有增值税,可以忽略不计吗?直接记入固定资产或主营业务成本吗?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
2023-08-01 20:05:19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3-08-01 20:17:09
浅雨:回复庄老师 老师能给个分录吗?怕做错了。
2023-08-01 20:39:00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购买的是什么东东
2023-08-01 21:05:05
浅雨:回复庄老师 空调
2023-08-01 21:19:52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空调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2023-08-01 21:31:22
浅雨:回复庄老师 文件柜和各科室的小东东都不用管抵扣的。都直接进成本吧?
2023-08-01 21:44:44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你们是公办还是民营的
2023-08-01 22:12:11
浅雨:回复庄老师 民营的
2023-08-01 22:26:20
浅雨:回复庄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也抵扣不了
2023-08-01 22:38:50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可以直接计入成本,
2023-08-01 23:01:56
庄老师:回复浅雨你好,可以直接计入成本,
2023-08-01 23:31:02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8w
引用 @ 外向的鱼 发表的提问:
员工培训费计入哪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
150楼
2023-08-02 1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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