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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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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88w
引用 @ 倒计时安享晚年 发表的提问:
20、根据船舶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船舶中,不予免征船舶吨税的是( )。 A. 捕捞渔船 B. 非机动驳船 C. 养殖渔船 D. 军队专用船舶 老师你好,答案怎么只有B呢
你好,答案就是B 下列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91楼
2023-07-18 19: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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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范炳美 发表的提问:
我是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的,属于这类幼儿园的会计科目具体包括哪些?我是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吗?
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92楼
2023-07-18 19: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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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amy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 中级会计的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讲议还没上传出来???
你好!我们这边是答疑的,不负责这个,不过可以帮你传达一下。
93楼
2023-07-18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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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回复宋生老师 请问要在那问?
2023-07-18 20:50:09
宋生老师:回复amy您好!你是冲刺班吗?
2023-07-18 21:03:26
五条悟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7w
引用 @ 陈思 发表的提问: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必须设置总会计师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B国有大中型企业,C普通合伙企业,D外商独资企业
您好,看下方图片。这个就是书上原文。
94楼
2023-07-18 2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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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0.41w
引用 @ Moon 发表的提问:
在初级会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中什么是只有个人可以使用的
根据规定,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都是单位与个人均可使用的票据
95楼
2023-07-19 2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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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回复小锁老师 这一张里都是这样的嘛
2023-07-19 20:17:01
Moon:回复小锁老师 看来我记错了-_-||
2023-07-19 20:39:12
小锁老师:回复Moon嗯嗯对,是这个意思的
2023-07-19 20:59:3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我国锐法中个人所得锐的纳税人包括哪些人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96楼
2023-07-19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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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07w
引用 @ 下一个十年 发表的提问:
我要制定公司的应收管理制度,应收管理制度包括些什么内容呀
1、控制赊销额度 控制赊销额是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就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赊销额度,对不同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赊销限额。必须将累计额严格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为了便于日常控制,企业要把已经确定的赊销额度记录在每个客户应收账款明细上,作为金额余额控制的警戒点。 2、合理的收款策略 应收账款的收账策略是确保应收账款返回的有效措施,当客户违反信用时,企业就应采取有力措施催收账款,如这些措施都无效,则可诉诸法院,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轻易不要采用法律手段,否则将失去该客户。 3、重视信用调查 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是应收账款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通过查阅客户的财务报表,或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的信用资料了解客户改造偿债义务的信誉,偿债能力,资本保障程度,是否有充足的抵押品或担保,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情况,进而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作为决定是否向客户提供信用的依据。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管理以外,对于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还有一些措施,如应收账款追踪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应收账款收现率分析和建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制度,也属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环节。
97楼
2023-07-19 2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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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下一个十年以上提供了思路,仅供你参考
2023-07-19 20:56:01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Q 发表的提问:
老师,税收法律主体的纳税人包括代收代缴人吗?
1、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包括:(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为纳税人办理汇总存贷业务的单位。 2、代收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收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即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款项时依法收取税款。这种方式一般是指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很难控管的领域,如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由受托方代收加工产品的税款。但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个体经营者不承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目前我国的车辆购置税就是由税务机关委托交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的。 3、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的区别:代扣代缴义务人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从中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在与纳税人的经济往来中收取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
98楼
2023-07-19 2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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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421562397 发表的提问:
老师,讲下增值税法律制度中的混合销售和兼营吧,搞不懂,老混
你好,混合销售是一项享受行为,销售货物又为同一个客户提供服务,兼营是销售货物,又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
99楼
2023-07-20 2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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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0.06w
引用 @ 学习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 A、任何不具备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 B、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C、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你好,答案应该是BCD,A除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可以担任外,还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也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100楼
2023-07-20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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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0.06w
引用 @ 学习 发表的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包括A、任何不具备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机构负责 B、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C、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你好,答案应该是BCD,A除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可以担任外,还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的也可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101楼
2023-07-20 2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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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54w
引用 @ 小丽……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第六章其它税收法律制度中只有契税是买家交,其它税都是卖家交吗?
是的,只有契税是买家交,其它税都是卖家交
102楼
2023-07-20 20: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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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宇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9w
引用 @ 唯一眷念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中级经济法的证券法律制度的那些指标都记不住,混淆成一团糟了,有什么好的方法记吗?
您好,同学,学习的时候知识点混淆是很正常的。所以,课后有效的复习是很重要的。建议同学可以把整章的知识点自己写一下思维导图。把每一个大块知识点进行细分。不需要精准到每一个小知识点,大方向把握住就可以了。
103楼
2023-07-31 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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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严稳稳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的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视同销售有什么不同
您好,随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增了视同销售的条款,虽然是意见稿,但修改的可能性很小,基本确定了。至此,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对视同销售行为做了规定,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范围,规定了视同销售为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那么,三大税种对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有什么异同呢?   一、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解读: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范的是货物的视同销售,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非同一县(市)的同一单位内部机构之间为了销售目的而转移货物(如货物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即使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属于视同销售;   3.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所有权未转移给受托方,但规定都属于视同销售;   4.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四至第八种业务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5.视同销售的行为范围较宽广,但是不含劳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1.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范的是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规定视同销售的例外情况,即无偿向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提供服务,向以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视同销售;   3.有兜底性规定(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视同销售的适用主体对象不含个人,也就是说个人发生上述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对象包含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包含全面,范围广。但服务的视同销售规定了例外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做了细化性的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解读: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范的是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财产含)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的劳务,是广义的概念,指增值税的加工修了修改劳务和营改增的服务。   4.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不含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不含企业内部改变资产用途,即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规定视同销售的范围虽有不同,增加了劳务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的规定,但总体上窄于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   1. 视同销售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新增条款,适用主体对象是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对象的范围为财产,即为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含劳务和服务;   3.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   4.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其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   5. 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范围窄于企业所得税,且不含无偿劳务和无偿服务。因此,视同销售的范围最小的是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视同销售。   四、举例   企业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企业的个人股东,根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应按市场利率水平核定利息计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个人所投资的企业,跟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104楼
2023-07-31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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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DIY个性印象馆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老分不清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
学员你好,法律主体是必须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比如一家公司 会计主体是只要能独立核算就行,比如一家公司有几个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但是它不是法律主体
105楼
2023-07-31 2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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