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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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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诺尔信~雪 发表的提问:
因企业资产重组,根据评估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值),会计账务怎样处理,分录怎样做
你好同学:如果知道了减值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这样做账就可以了。我这么讲明白吗?如果明白了记得点结束并五星好评哟。
76楼
2023-08-22 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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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信~雪:回复何江何老师 固定资产原值减值的
2023-08-22 20:48:40
何江何老师:回复诺尔信~雪对,原值减值就这么
2023-08-22 21:01:58
诺尔信~雪:回复何江何老师 就做这一笔分录吗,到时固定资产清理之后再做营业外支出吗
2023-08-22 21:20:49
何江何老师:回复诺尔信~雪清理正常的情况 下入资产处置损益,意外入营业外
2023-08-22 21:41:06
诺尔信~雪:回复何江何老师 哦,意思做一步得了
2023-08-22 21:58:49
何江何老师:回复诺尔信~雪对你理解的正确,同学.
2023-08-22 22:25:41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小额贷款公司债务重组豁免利息如何做账及税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
77楼
2023-08-22 2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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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中级会计中债务重组债转股差额是计入投资收入吗?
同学你好 是计入投资收益
78楼
2023-08-22 20: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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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Sunny 发表的提问:
破产重整企业,重整过程中产生大量重组收益(比如一笔原债务100万,破产偿付比例10%,产生90万的收益),这个收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破产企业税收优惠范围主要包括契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具体优惠政策梳理如下: 一、契税方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的通知》(财税[2018]17 号)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 与原企业超过 30% 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 3 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对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给予债务重组所得五年递延纳税的优惠,对通过债转股方式化解债务的,规定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均不确认所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 号);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0 年第 4 号公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企业重组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进一步明确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处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 年第 48 号公告。 三、土地增值税方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 号) 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土地增值税方面,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合并、分立,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分立后企业的,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个人所得税方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一)关于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二)关于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 技术人员在转让奖励的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资产,或取得的收益和资产不足以缴纳其取得股权尚未缴纳的应纳税款的部分,税务机关可不予追征。 五、增值税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六、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由行政法规授权地方政府定期减征或者免征土地使用税,破产企业资不抵债“确有困难”无法缴纳税收时可据此适用规定。
79楼
2023-08-22 2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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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月汐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题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100用于债务重组,怎么处理
其他综合收入转损益。
80楼
2023-08-23 1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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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回复月汐甲公司处理 借:应付账款2500 其他综合收益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5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 营业外收入600
2023-08-23 20:09:25
月汐:回复陈诗晗老师 那甲用于偿还债务,这个100其他综合收益为什么要加,应该是减吧?
2023-08-23 20:30:46
陈诗晗老师:回复月汐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00
2023-08-23 20:56:58
陈诗晗老师:回复月汐甲公司处理 借:应付账款2500 其他综合收益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5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00 营业外收入300 以这个为准。
2023-08-23 21:12:29
月汐: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你列了两个不同分录。。我只想知道D选项甲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损益=公允减账面价值为什么还要加其他综合收益
2023-08-23 21:41:14
月汐:回复陈诗晗老师 哦知道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成本,成本减少100,所以要加上100
2023-08-23 21:53:40
陈诗晗老师:回复月汐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是需要转入损益类的收入和成本科目。
2023-08-23 22:13:45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实操学堂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教一下房产企业以房抵债属于债务重组不
你好!算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
81楼
2023-08-23 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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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学堂:回复宋生老师 如果房子价值和债务金额一致也算债务重组?
2023-08-23 20:22:30
宋生老师:回复实操学堂你好!以房产抵债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协商或者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金额、时间或者方式等进行变更后达成协议的交易。通俗的来说,只要是没有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变更清偿债务的任何条款均可认定为债务重组。 另外,麻烦你不要点击催问,因为老师在线的话,不回答你,就不能做其他事情,就不会不回答你。如果老师不在线,点击催问也没用。老师也看不到,也没办法回答
2023-08-23 20:35:43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为啥本题中没考虑固定资产清理,前面不是说固定资产债务重组需要吧固定资产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中,此处为啥不需要,债务重组第十一章第13页资料三中丙公司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处置时需要转固定资产清理处理的
82楼
2023-08-23 20: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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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9w
引用 @ 哭泣的花瓣 发表的提问:
1. 工抵房账务处理的方案,比如涉及到会计什么类型的处理方式,比如 债务重组还是什么? 2. 对个人及公司的税负对比,分别的优缺点。
给你这个你看下 (一)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在抵债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为1100万元,用账面价值700万元,市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抵偿应付工程款,应一并确认“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400万元。而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和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 抵债协议签订日为债务重组日。 应付工程款终止确认,资产是否终止确认,要看资产的状态是否已经竣工备案,是否达到资产可使用状态来确定终止确认的时点。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作为债权人,放弃债权换取资产,应当在在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受让开发产品作为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弃置费用。 接上例:施工企业应收未收工程款账面价值1100万元,接受以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受偿。不需要另外支付税金,该房产投入使用前发生装修费用150万元。 该房产确认会计成本=1000%2B150=1150万元 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100-1000=100万元 (二)税收处理 1.债务人的税收处理 虽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和转产转让损益,但是,在税收处理上,依然还应将该业务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转让资产和以资产公允价值偿还债务两项业务来处理。在不考虑税金情况下: 房产转让收益=1000-700=300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1100-1000=100万元 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2.债权人的税收处理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总价款1100万元和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确认建筑服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并按照1100万元总价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 确认房产的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留存债务重组协议等资料备查,并在债务重组当年申报税前扣除。 03.抵债房产自用但未完工财税处理 实务中,抵债房产用于自用还存在两种情形,已完工或者未完工。如果抵债房产尚未完工,该如何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 在以房抵债时,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实质上债务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债务的灭失,视同实质上已经收到了抵债房产的预收款或销售款。 1.债务人会计处理: 签订抵债协议房产尚未完工时: 借:应付账款1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 待抵债资产交付时: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开发产品7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300万元 2.债权人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1000万元 借:投资收益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签订抵债协议时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确认资产的成本。 (二)税收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1.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比较特殊,实务中各省税务机关明确的口径,一般以开发产品交付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据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抵债时,开发产品未完工,处于预售期的,视同收到预收款,应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抵债时,开发按产品已完工属于现房销售的,视同收到销售款,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售额即为房产市场公允价格10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这是对销售开发产品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的一般性规定。 但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将未完工开发产品,还是将已经完工开发产品,作为偿债资产,在与债权人施工企业达成偿债合意时,都是先签订抵债协议和合同。至于是否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还要根据开发产品的完工进度或者施工企业对偿债资产的处置方式来决定。 在该《办法》第七条规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这是对销售开发产品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的特殊性规定。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偿债的开发产品,无论是否签订《销售合同》或者《预售合同》,都应当在抵债协议(合同)签订、债务灭失时,确认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并根据开发按产品是否“完工”,来判断是否应当确认计税成本对象的计税毛利。 抵债时,开发产品尚未完工的,应当按照规定确认预计毛利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抵债时,开发按产品已经完工的,应按照规定确认完工产品的实际计税毛利,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抵债资产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确认收入和对应的成本。因此,在完工年度所得税申报时,需要通过填报《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将视同销售收入1000万元和视同销售成本700万元,填报对应的栏次予以纳税调整处理。 除此之外,对于之前尚未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一是还需要调整会计毛利和计税毛利之间的差额;二是需要对历年已经预计毛利与计税毛利的差额予以纳税调整。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9】91号)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因此,在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将未完工开发产品,还是将已经完工开发产品,作为偿债资产,在与债权人施工企业达成偿债合意并签订抵债协议和合同时,产生抵债开发产品的土地增值税预缴义务,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增值税。 在项目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抵债资产应作为尾盘销售处理。 土地增值税收入的确认: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价外经济利益确认收入。 04.抵债房产“转手”情形下财税处理 实务中,施工企业往往基于对资金的需求,采取将抵债资产“转手”的做法。即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抵债协议(合同),但是并不办理房产的网签备案手续,自行寻找或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委托中介机构将该房产出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施工企业为最终的实际买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一)法理分析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法律规定抵债行为成立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债务到期,二是抵债资产交付,三是债务消灭。而抵债资产物权的变更应当以是否依法登记为前提。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债权人如将抵顶回来的开发产品再寻找最终买受人,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办理房产销售、备案、按揭和产权登记手续,其实质是通过处置约定抵偿债务的房屋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以取得抵债资产最终销售后的收款权利。这里可以视为属于债务重组中的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和期限。而不应将其视为两次销售。 实务中,由于房地产实际销售价格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往往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形: 情形一抵债资产作价1000万元,在卖给最终买家时,实际销售收取价款为800万元。 情形二抵债资产作价1000万元,在卖给最终买家时,实际销售收取价款为1200万元。 以上实际销售价格应当作为计税的依据,而抵债价格应当作为会计确认收入的依据。两者之间存在税会差异。 原因是债务人房地产公司实际的经济利益流入为抵顶债务的金额。未来房产实际销售价格是税法认定的市场公允价格;而未来实际销售的价款是债权人实际受偿的金额。 (二)会计处理 1.债务人会计处理 情形一  抵债时: 借:应付账款10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确认收入时: 简易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61.90万元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10万元 一般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33.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6.06万元  实际收到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8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800万元  支付代销售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800万元贷:银行存款800万元 情形二 1)抵债时: 借:应付账款1000万元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2)确认收入时: a.简易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42.86万元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7.14万元 b.一般计税情形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900.92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08万元 3)实际收到代销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1200万元贷:其他应付款1200万元 4)支付代销售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1200万元贷:银行存款1200万元 2.债权人  签订抵债协议时,不作会计处理。  抵债资产实际销售后实际受偿时: 借:银行存款800(或1200)万元 投资收益300(-3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与实际受偿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三)税收处理 1.债务人 1)增值税 抵债时: a.简易计税:预缴增值税=1000÷(1%2B5%)×3%=28.57万元 b.一般计税:预缴增值税=1000÷(1%2B9%)×3%=27.52万元 房屋交付或者开具发票时: 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应纳税额(简易计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属于一般计税的,注意将对应土地价款抵减销售额。 2)企业所得税 A.抵债时: 预计毛利额=1000÷(1%2B9%)×预计毛利率 B.在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时: 确认并结转会计收入和对应的成本,确认会计毛利; C.在达到完工条件的年度: 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确认完工产品的计税毛利; 调整会计毛利与计税毛利之间的差额; 调整计税毛利与预计毛利之间的差额。 3)土地增值税 a.抵债时: 应预缴土地增值税=(1000-预缴增值税)×预征率 b.清算时:按照实际房产销售合同总价款800万元(或1200万元)计算土地增值税收入 2.债权人 债务重组收益并入当期企业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83楼
2023-08-23 2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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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花瓣:回复朴老师 这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吗
2023-08-23 20:57:52
朴老师:回复哭泣的花瓣嗯 这个是房地产企业的
2023-08-23 21:27:37
孺子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w
引用 @ 王艳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债务重组 债权人,债务人,计算债务重组影响当期损益,增值税也得算上吗?
债务人而言,增值税是抵债资产的一部分,所以需要计算增值税的,债权人而言,增值税影响的是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损益,不考虑增值税。
84楼
2023-08-23 20:53:5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如果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重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85楼
2023-09-05 19:40:51
全部回复
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哭泣的花瓣 发表的提问:
1. 工抵房账务处理的方案,比如涉及到会计什么类型的处理方式,比如 债务重组还是什么? 2. 对个人及公司的税负对比,分别的优缺点。
同学您好,按债务重组的模式处理的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债务人,应当在抵债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应付未付的工程款为1100万元,用账面价值700万元,市场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抵偿应付工程款,应一并确认“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400万元。而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和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 抵债协议签订日为债务重组日。 应付工程款终止确认,资产是否终止确认,要看资产的状态是否已经竣工备案,是否达到资产可使用状态来确定终止确认的时点。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作为债权人,放弃债权换取资产,应当在在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受让开发产品作为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弃置费用。 接上例:施工企业应收未收工程款账面价值1100万元,接受以公允价值1000万元的房产受偿。不需要另外支付税金,该房产投入使用前发生装修费用150万元。 该房产确认会计成本=1000+150=1150万元 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100-1000=100万元 (二)税收处理 1.债务人的税收处理 虽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债务重组时,债务人不需要分别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和转产转让损益,但是,在税收处理上,依然还应将该业务分解为以公允价值转让资产和以资产公允价值偿还债务两项业务来处理。在不考虑税金情况下: 房产转让收益=1000-700=300万元 债务重组收益=1100-1000=100万元 销售房产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认各项纳税义务,并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项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确认各税种的预缴税额,并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各税种的应纳税额。 2.债权人的税收处理 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总价款1100万元和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确认建筑服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并按照1100万元总价款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 确认房产的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并按照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按照规定留存债务重组协议等资料备查,并在债务重组当年申报税前扣除。 03.抵债房产自用但未完工财税处理 实务中,抵债房产用于自用还存在两种情形,已完工或者未完工。如果抵债房产尚未完工,该如何处理呢? (一)会计处理 在以房抵债时,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实质上债务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债务的灭失,视同实质上已经收到了抵债房产的预收款或销售款。 1.债务人会计处理: 签订抵债协议房产尚未完工时: 借:应付账款1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 待抵债资产交付时: 借:预收账款1000万元 贷:开发产品700万元 贷: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300万元 2.债权人会计处理 借:预付账款1000万元 借:投资收益100万元 贷:应收账款1100万元 签订抵债协议时资产尚未完工,不能确认资产的成本。
86楼
2023-09-05 19: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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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回复哭泣的花瓣随着税制完善,税负同正常销售是一样的,个人与公司并不产生额外负担 具体参见 https://view.inews.qq.com/k/20220304A047OU00?web_channel=wap&openApp=false&pgv_ref=baidutw
2023-09-05 20:15:45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咸猫鱼 发表的提问:
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是多少?
1800×60%-300-120-230-25.3-20.4 借:应付账款1800×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 银行存款300 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 营业外收入
87楼
2023-09-05 2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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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猫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这个题目说乙公司减免甲公司全部债务扣除实务和现金抵债后剩余债务的40%。 我理解(1800-300-120-20.4-230-25.3)*0.6
2023-09-05 21:01:07
陈诗晗老师:回复咸猫鱼一样的,剩余40%后面还,60%用资产和钱抵扣,差额就是营业外收入
2023-09-05 21:20:10
咸猫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这里写的是减免甲公司全部债务扣除实务和现金抵债后剩余债务的40%,怎么能是一样的呢?而且按我这样理解营业外收入有662.58
2023-09-05 21:47:56
陈诗晗老师:回复咸猫鱼我的理解是60%用这些抵债,剩下的40%后面偿还。 你是什么意思
2023-09-05 22:16:09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丫丫 发表的提问:
在债务重组章节,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指的是什么?
债务重组账面价值指什么 在债务重组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即“账面价值”与“账面余额”。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两个名词的含义是有很大区别的。账面余额是指某账户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与该账户相关的备抵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的减值准备等)。账面价值是指某账户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为账面价值。
88楼
2023-09-05 20:29:59
全部回复
梓苏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4.95
解题: 0.43w
引用 @ 彪壮的啤酒 发表的提问:
债务重组会计准则2020年度重新修订,是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营业外支出了啊
你好 新债务重组准则下,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不再计入“营业外收支” 也不完全是投资收益,如可能是资产处置损益
89楼
2023-09-06 19:09:59
全部回复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耍酷的朋友 发表的提问:
因企业资产重组,根据评估值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调增)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你好同学 这个不可以按评估调增资产的同学,这个不行。
90楼
2023-09-06 19: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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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酷的朋友:回复何江何老师 那现在我要调整年初的
2023-09-06 19:56:45
何江何老师:回复耍酷的朋友您好同学是的可以调整的同学
2023-09-06 20:13:45
耍酷的朋友:回复何江何老师 那我想要调整年底的固定资产原值可以吗 之前有部分做的是费用 现在想要调成固定资产
2023-09-06 20:43:36
何江何老师:回复耍酷的朋友您好同学,是的同学是可以的同学。
2023-09-06 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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