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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金融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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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求会计论文 “营改增” 对企业财务的影响研究
有目录也行 有点下不了手
1楼
2022-10-17 17: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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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31024/103947988.html 看看这里的解释
2022-10-17 17:17:30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企业影响中的均衡比例是什么意思
二、营改增试点前融资租赁的流转税处理 1、基本规定 根据《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其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作为金融行业的组成部分,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的融资租赁业务要根据租赁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来判定适用何种流转税,即所有权未转移的缴纳营业税,所有权转移的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一款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位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也就是说,经过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仅就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差额缴纳营业税,这也符合融资租赁以融物形式融资
2楼
2022-10-17 18: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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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豆丁 发表的提问: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取得到出售,对营业利润的影响都核算哪些项目?
您好,取得该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处置时形成的损益。
3楼
2022-10-17 19: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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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丁:回复张艳老师 好的,谢谢!
2022-10-17 19:57:22
张艳老师:回复豆丁您客气了,祝您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22-10-17 20:10:58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朵朵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影响
减轻税负
4楼
2022-10-17 20: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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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刘建华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的影响?意义?背景?对企业的影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和发展?
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打破了商品和劳务流转课税方式的统一性,进而形成了不公平课税格局。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已经不利于、不适应经济结构优化的需要。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而且,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逐步实现对于货物和劳务征收统一的间接税,使增值税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劳务,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是推动服务业企业发展。对服务行业企业来说,进行全额的营业税征税,税负过重,还有重复征税的情况,通过税制改革,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也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空间;二是降低出口企业成本,提高我国劳务和货物的国际竞争力。 营改增改革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将产生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进一步促进社会专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提升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进一步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升我国对外贸易水平;进一步稳定就业水平,提升就业质量,为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5楼
2022-10-17 21: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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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华:回复方老师 具体在那些方面?能举例说明吗
2022-10-17 22:15:48
方老师:回复刘建华比如餐饮业以前是按收入的5%交税,现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有原材料及办公用品取得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这样间接降低了税负。
2022-10-17 22:29:31
李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73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的影响培训和会计有关吗?
http://www.sccea.net/news/2016/content_3_6128.html 您好 具体可以参考这个
6楼
2022-10-17 22: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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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大方的机器猫 发表的提问:
企业所得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办法对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有什么影响?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法体系中重要税种之一,不仅是我国税收来源和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规范和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由于企业所得税涉及到政府,企业以及职工个人多方面的经济利益,通过合理计算企业纳税所得和如实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对会计核算产生很大影响.但是在实际的所得税核算过程中,由于我国税法规定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口径不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导致税法和会计核算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管理,有助于所得税核算工作,促进和提高企业会计核算有序进行.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中税会差异的具体内容,揭示了企业所得税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于如何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7楼
2022-10-17 2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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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8w
引用 @  andy * ~~ 发表的提问: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对营业利润影响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你好,交易性金额资产在持有期间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交易费用%2B到期的利息收益或宣告分红时认定的投资收益%2B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2B转让时的投资收益
8楼
2022-10-18 01: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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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 * ~~:回复小小霞老师 我没说出售,我说持有期间
2022-10-18 01:45:32
小小霞老师:回复 andy * ~~你好,我这个说的就是持有期间,不是出售
2022-10-18 02:05:24
 andy * ~~:回复小小霞老师 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怎么计算?最后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成本吗?
2022-10-18 02:27:20
小小霞老师:回复 andy * ~~公允价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最后不是你说的那个呢,因为公允价值最后不用结转的呢
2022-10-18 02:39:59
 andy * ~~:回复小小霞老师 我知道不用结转,但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时候,怎么计算?
2022-10-18 02:58:21
小小霞老师:回复 andy * ~~这个就需要看题目告知的公允价值是上升还是下降的呢。比如你初始购入价格成本是100万元,现在公允价值上升到120万元,这个时候,公允价值就上升了20万元,会计分录就是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2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
2022-10-18 03:13:12
 andy * ~~:回复小小霞老师 老师,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减去的是最初的入账成本对吗?
2022-10-18 03:28:19
小小霞老师:回复 andy * ~~你可以这么理解的呢,这样才能体现出公允价值变动额
2022-10-18 03:46:06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对煤炭运销企业有什么影响及税票的影响
您好!这个跟什么企业没有关系。你们的运输服务之前缴纳营业税的,现在需要改成增值税,如果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则以后支出的成本费用要注意取得专用发票来抵扣。
9楼
2022-10-18 02:30:21
全部回复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该怎样心怀如海° 发表的提问:
请问一下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购买房屋,购进工程机械设备的核算有什么影响
你好,同学。 营改增,你购进这些是可以抵扣进项,那么你当期交纳的增值税就比较少,变向为企业节约了税负。
10楼
2022-10-18 03:34:50
全部回复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王小-Lu 发表的提问:
老师们 由营改增的行业 对毛利会有几个点的影响呢
你好,这个说不好,毛利得根据你实际情况来算的。
11楼
2022-10-18 04:57:32
全部回复
王小-Lu:回复吴月柳 那老师可以具体分析下吗?我很模糊
2022-10-18 05:25:38
吴月柳:回复王小-Lu毛利=收入-成本
2022-10-18 05:45:14
王小-Lu:回复吴月柳 恩,这个公式小学生都知道吧,我问的不是这种情况。就像你以前叫25%的营业税 现在交增值税 总会有点变化吧
2022-10-18 06:13:47
吴月柳:回复王小-Lu营改增后影响的只是增值税是价外税,以前营业税价内税可以扣除,其他的并没有影响到。
2022-10-18 06:40:15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爱哭泣的向日葵 发表的提问:
行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有哪些影响
你好 会计按准则做账 准则 是会计做账的依据和规范。
12楼
2022-10-18 0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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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5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对出纳的影响
营改增后各自涉及的账务、财务、材料等相关问题请财务部所有人员准备各自工作相关的内容,未来工作涉及变更的事项及安排
13楼
2022-10-18 06:57:28
全部回复
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其实对出纳没有什么实质影响
2022-10-18 07:25:11
答疑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79
解题: 0.3w
引用 @ 无语的蜗牛 发表的提问:
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税费对损益有影响吗?
有的。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14楼
2022-10-18 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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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邓小凤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后,对零售业有什么影响?
目前我国大部分零售商利润构成情况是:商品进销差价、供应商合同扣点及其他渠道收费。其中,向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占了收费的一定比重。从实际情况看,零售商的卖场资源有限,供应商的同类商品在市场上处于竞争状态,零售商建立一个平台,在让供应商尽可能占有大化的市场份额的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实现双方共赢,是十分合理的。但是,在“营改增”之后,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是否应该纳入“营改增”,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争议。笔者认为,“营改增”之后,有关零售企业的政策问题还需要仔细考虑诸多细节。 商业零售企业的主要作用是组织商品的流通,通过商品的购进、储存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将商品从生产环节向消费者转移,主要以缴纳增值税为主。但同时也会发生一些营业税应税项目,如租赁服务费和贷款利息收入等。目前,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服务费主要有旺销位置促销陈列服务费、二级陈列服务费、印刷品宣传服务费和店内装饰宣传服务费等。 在“营改增”以前,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促销费属于劳务费收入,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后,有些税务机关要求零售商将收取的供应商费用按表现形式,根据“营改增”后的“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或“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笔者在零售连锁超市行业供职多年,一直从事零售业财务及税务工作。在仔细研究零售行业收费后,发觉确定某项收入是否应该纳入“营改增”,关键看其经营范围或从事的经营业务是否属于应税服务项目。在“营改增”以前,经税务机关认定,按“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缴纳营业税的“供应商收费”,在“营改增”之后并不能找到相对应的增值税税目。 零售行业既不属于广告业应税范畴,也不属于鉴证咨询服务类,所收取的费用完全基于提供劳务的对价(场地、统一标准化装饰展示、专人管理等服务等衍生产品)。如果一味地要求零售企业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或“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难免显得生搬硬套,有失偏颇。 同时,“营改增”后,一些既有的税收政策显得有些“过时”。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件),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和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和税率征收营业税。同时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和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与销售有无必然联系”,是确定课税对象的标准。从136号文件本身来看,这一判断标准相对简单且,特别是在“营改增”后所暴露的矛盾就更为突出。以零售商收取费用为例,其业务的实质,为供应商提供场地、管理和宣传配套服务,特别是配套服务,是基于零售商本身的影响力和顾客熟知度的优势,借助现代化的传播媒介达到推介产品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配套服务完全基于零售行业提供的场地和劳务的基础上,无法以单独的形式存在,不可据此判断配套服务就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广告服务。因此,在判断时应将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区分课税,不能只凭该项收费业务的某一部分涉及“营改增”,就判定该项收费业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应综合考虑业务的实质,税收应遵循实质课税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136号文件第二条明确指出“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零售企业无论是否纳入“营改增”范围,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供应商。从税制的角度来说,这有悖增值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以及“凭票扣税”的设计原则,同时造成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重复征税——零售企业已缴纳增值税,但供应商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供应商而言,零售商除了能为其提供商品的正常销售途径外,还提供了多样化的场地用于促销、推介和展示服务,并任由供应商选择,进而带动新产品的推广,提高商品销售市场占有率。比如,选择优势区域陈列商品的“旺销位置促销陈列服务”;在收银柜台区域、电梯、门厅等区域进行的“二级陈列服务”;“通道服务”和“印刷品宣传服务”等等。作为享受这些服务的对价,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费用。 笔者认为,零售商获得的“平销返利”或“服务费用”应纳何种税,主要看零售商是否为供应商提供了上述劳务,收取费用为提供服务的对价。如果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没有提供相应劳务,而是以商品服务、宣传广告等名义收取各项费用,则属于供应商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或给予商业企业的奖励,应按规定,依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冲减收到返利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但是,现有政策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 截至目前,“营改增”已在我国所有地区推行实施,但商业零售行业覆盖面更广,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的矛盾关系,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当前零售行业所面临的困境,研究解决当前“营改增”政策与现行有效的政策之间的矛盾,在税收政策层面上理顺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关系。
15楼
2022-10-18 09: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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