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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规范性文件与会计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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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18w
引用 @ 会计人生 发表的提问:
关于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国家税务总局令发布 B、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机关不得将解释权授予下级税务机关 C、县级税收机关的内设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 D、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实施细则”
你好,选项A,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未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选项C,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选项D,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是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B是正确的
16楼
2022-11-24 1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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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勤恳的保温杯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是县级以下部门批准的,就是公益性捐赠,否则是普通捐赠,都需要按规定调整的。”这个是哪个文件支持
您好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2月11日
17楼
2022-11-24 12: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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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茫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2w
引用 @ 沉默的溪流 发表的提问: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直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8楼
2022-11-24 1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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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64w
引用 @ kj_m9HHqoZ2A2qH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政部几号文发的?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http://www.xtzy.com/html/119826.html
19楼
2022-11-24 14: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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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7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对我的帮助,各位老师我要开一个会计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呢?
非常感谢各位老师对我的帮助,各位老师我要开一个会计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哪些部门审批呢?
20楼
2022-11-24 15: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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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会计主管要中级以上职称,3个以上的专职代理记账人员,去财政局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
2022-11-24 15:48:55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ZY 发表的提问:
如何正规的贴发票单,有没有规范性文件规定?
你好 贴发票并没有规范性文件!
21楼
2022-11-24 18: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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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84w
引用 @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发表的提问:
如何正规的贴发票单,有没有规范性文件规定?
文件规定,正规的发票有国家税务总局盖的监制章,才算贴单凭证
22楼
2022-11-24 18: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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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回复桂龙老师 老师,我就想知道那个文件是什么文件
2022-11-24 19:25:00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回复桂龙老师 是会计管理规范还是什么?
2022-11-24 19:37:49
桂龙老师:回复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同学,这是税法规定的,会计的记账原则就是凭正规发票记账
2022-11-24 20:04:26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回复桂龙老师 那老师,我们实计做账是要做两份还是一份呀?所谓的内账和外账是什么意思呢? 是不是税务要查的就是外账,企业一年的总开销就是内账吗?
2022-11-24 20:21:52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回复桂龙老师 原始票据就只有一张,是不是原件放在外账,复印件保存于内账吗?
2022-11-24 20:48:31
桂龙老师:回复会计学堂辅导老师对的,你的理解正确。
2022-11-24 21:07:21
汪晨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2w
引用 @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发表的提问:
如何正规的贴发票单,有没有规范性文件规定?
你好,发票2边的虚线部分撕掉,粘贴在报销单后面即可。目前没有文件规定如何粘贴发票的。
23楼
2022-11-24 1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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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会计学堂 发表的提问:
1、( )是指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A、会计规章 B、会计法律 C、会计制度 D、会计行政法规
你好多选题还是单选题,b是正确的
24楼
2022-11-24 19: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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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相关的公司管理规章,购销,资金规范文件吗?
您参考一下;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 “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5楼
2022-11-27 1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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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06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规范性文件是什么机构出台的
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和特定事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
26楼
2022-11-27 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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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w
引用 @ 虚拟的牛排 发表的提问: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省级什么规定?有文件是吗?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以外的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会费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27楼
2022-11-27 12: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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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的牛排:回复venus老师 那只要是会费收入,都符合省级以上民政财政的规定吗?
2022-11-27 12:43:29
虚拟的牛排:回复venus老师 免企业所得税吗?
2022-11-27 13:10:00
venus老师:回复虚拟的牛排只是免税收入,不是说免企业所得税
2022-11-27 13:34:27
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sami 发表的提问: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谁的法律效力大?
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8楼
2022-11-28 10: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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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05班 杨磊行 发表的提问:
下列关于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同一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直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同学你好,下列关于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C
29楼
2022-11-28 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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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慧'+zi 发表的提问:
地方性法规跟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谁高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因人大与国务院、地方政府分属不同权力体系,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分高低效力等级; 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约等效,有差异时提交国务院或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1.法律: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行政法规: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5.地方法规: 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四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6.部门规章: 第七十一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 第七十五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7.适用与备案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八十一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二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八十三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八十五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30楼
2022-11-28 11: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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