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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法收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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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42w
引用 @ 悦~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做收入
同学好,会计上确认收入时要考虑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个条件,而在税法上无此条件。这是因为税法不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具有强制性。企业发出库存商品后,在会计上认为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时不确认收入,而按税法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对收入及成本作调整处理,以后会计上对该收入进行确认时再作相反的调整处理。
1楼
2023-01-10 09: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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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回复英老师 会计上对该收入时做相反的调整,怎么做
2023-01-10 09:57:10
英老师:回复悦~会计上要确认收入,但是税法上不需要确认收入,不需要做相反的调整,
2023-01-10 10:18:06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收入确认和税法确认收入的不同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这是税法确认收入的条件 会计上多一个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楼
2023-01-10 10: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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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3w
引用 @ 瓜子伢 发表的提问:
老师,什么时候才可以确认收入?一定是开票后吗?会计和税法确认收入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你可以按照开票之后确认收入,货物销售的你销售出去就可以确认收入
3楼
2023-01-10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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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伢:回复郭老师 会计和税法有什么区别啊
2023-01-10 12:37:34
郭老师:回复瓜子伢会计上确认收入时要考虑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而在税法上就不用考虑这个 比如你发出商品,税法上就确认收入,会计上认为经济利益可能不流入企业,就不确认收入
2023-01-10 12:59:34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Sherry 发表的提问:
税法上的确认收入时点和会计法的确认收入时点是不是有差异的?我这边税局说收到款就是要确认收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不同。会计核算的主要目的是向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和潜在的投资者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因此,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注重收入实质性的实现,而不仅仅是收入法律上的实现。 税法的目的是对纳税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经济收入进行测定,从而对此课征一定量的税收,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满足政府实现经济和社会职能的需要。因此,税款的征收要遵循法律性原则和确保收入的原则,注重界定和准确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具体而言: ①会计制度和税法虽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则,但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是从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角度,确认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包括对象的配比和期间的配比。后者是从保护税基、公平税负的角度对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加以规定。 ②会计上强调收入的重要性原则,而税法不承认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只要是应纳税收入,不论其业务事项是否重要,也不论其涉及的金额大与小,一律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税收入和应税所得。 ③对一些收入的处理上,会计上通常要充分考虑这些收入将来要承担的潜在义务,以确保能准确反映一个实体真正的长期获利能力。但税法,特别是所得税法一般情况下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可能性,纳税人的经营风险国家不予承担。只要纳税人对赢利或潜在的赢利有控制权时,税法就会对纳税人的所得加以确认。当然有时税法会根据社会经济政策需要,限制或推迟收入的确认及收入时间的确认。 (2)收入确认的条件差异。会计制度规定,收入确定的基本条件包括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计量的可靠性。而税法应税收入确定的基本条件则根据经济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备,是否取得交换价值,强调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的凭据。 (3)会计收入与分税种的应税收入不同。会计制度为便于不同行业会计信息的比较,按经济业务的性质划分会计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而各个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与会计收入不对称,不同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会涉及不同税种的应税收入,如工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因此,企业会计核算时,按会计分类确认并计量会计收入,纳税时,按照各税种的应税收入的规定计税。 (4)收入确认范围的不同。会计制度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提出了明确的确认标准。税法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取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可见,税法确认的收入范围要大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范围。税法确认的应税收入不仅包括会计收入,还包括会计上不做收入的价外费用及视同销售。税法的规定主要是出于公平税负和征管上的需要,如为平衡外购与自制货物增值税的税负,增值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方面,要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再例如就增值税链条式课税方式而言,由于增值税是逐环节对增值额课税,并凭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为了保证链条的连续、完整,就必须对委托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等会计上不作收入的行为,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5)收入确认时间的不同。会计制度规定只要符合会计上的确认收入的条件,当期就要确认收入。税法上一般在纳税申报表中反映确认应税收入,对应税收入的时间区分不同的税种做出不同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确认时间。同时在同一税种下,应税收入的确认还要区分不同的交易性质。如纳税人同样是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增值税、消费税确认收入的时间,均为发出货物或应税消费品的当天;营业税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时,其收入的确认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再例如,就增值税而言,采用委托银行收款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确认的时间为:前者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后者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不同结算方式下收入确认时间差异 销售方式 会计准则 税法 分期收款 发出货物时按现值结转 合同约定收期按全部应收回货款结转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结转 收到代销清单结转,但增值税规定不得超过180天 预收货款 符合条件后结转 不动产、建筑物、租凭预收款即结转营业税 售后回购 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得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售后回租 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不确认收入,有确凿证据将售后回租认定为经营租赁并且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则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 售后回租宙同销售商品和租赁两项经济业务,在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 附有退回条件商品销售 能够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不能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退货期再满再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销售退回确认时间为收到购货单位寄来的“证明单”之后 劳务收入 资产负债表日,劳务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按照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如果预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应当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视同销售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无偿赠送他人,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视同销售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 (6)收入确认选择方式的不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自身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允许会计人员对收入的确认做出职业上的判断。但税法在确认收入时,要求纳税人必须严格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与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同时,税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4楼
2023-01-10 1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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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会计上比税法上多了一个相关的金额能可靠计量
5楼
2023-01-10 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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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确认收入的时间和税法确认收入的时间有差异应该怎么办
会计按照会计处理,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按税法规定予以调整
6楼
2023-01-10 14: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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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悦~ 发表的提问:
会计确认收入,税法不确认,所在存在差异,但是销售的时候,税法也要确认收入,所以是暂时性的 举个例子说明下
你好同学 看具体的情况定的,收入看情况的,同学。主要是看引起的资产的增加还是减少定的。
7楼
2023-01-10 15: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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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回复何江何老师 税法呢
2023-01-10 16:27:47
何江何老师:回复悦~税法是按税法的标准记算应交税费的,
2023-01-10 16:53:15
悦~:回复何江何老师 它怎么影响日常经营活动
2023-01-10 17:22:48
何江何老师:回复悦~所得税这块太复杂了,不是一两句讲清楚的,它不影响日常活动而是会计与税法的标准不是一个
2023-01-10 17:40:33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风铃 发表的提问:
自产产品发员工,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视同销售是吗
你好,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上视同销售
8楼
2023-01-10 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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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1
职称:会计从业资格
5.00
解题: 1w
引用 @ 鲸静 发表的提问:
税法上,跨年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以一次性确认也可以分摊到各年度每年确认? 那会计是新会计准则,那是怎么确认收入,跟税法一样可一次可分期吗?
会计讲求权责发生制,需按月确认收入
9楼
2023-01-10 1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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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静:回复王老师1 那就是会计是符合新会计准则收入那章时刻确认收入的确定,所以可以分摊到每个月是吗?
2023-01-10 18:40:49
王老师1:回复鲸静是的,会计遵从会计准则
2023-01-10 19:05:26
鲸静:回复王老师1 那就会产生税会差异,调减所得交税,形成递延吗
2023-01-10 19:18:26
王老师1:回复鲸静所得税若租金是跨年的,那可以分期确认所得税的收入,这样和会计就没有差异了
2023-01-10 19:38:42
鲸静:回复王老师1 那要是税法一次性确认了,会计按每年确认呢?
2023-01-10 19:54:27
王老师1:回复鲸静这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企业未来有充足的利润可以弥补该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01-10 20:13:15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星球 发表的提问:
会计法早于税法确认收入的实例有那些呢?举一、二个实例的分录帮助理解一下
早于: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会计上在发货后确认收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合同规定的日期,如果发货在先合同确认的收款日期在后,这种情况属于早于。
10楼
2023-01-10 19: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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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球:回复朴老师 分录是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收入 应交税费一待转销项税额 吗?
2023-01-10 19:51:36
朴老师:回复星球直接做销项税就可以了,不用待转
2023-01-10 20:05:49
星球:回复朴老师 税法的时间没有到呀
2023-01-10 20:16:31
星球:回复朴老师 待转什么时候用呢?
2023-01-10 20:42:48
朴老师:回复星球你们有待转的明细就用待转的
2023-01-10 20:58:40
星球:回复朴老师 我是想问涉税实务考试时用什么?
2023-01-10 21:17:10
朴老师:回复星球用待转销项税就可以了,这是考试的做法
2023-01-10 21:41:28
五条悟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7w
引用 @ 731410218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视同销售的收入有哪些,举下例
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上述八种情况的视同销售下,有两种不需要确认收入: (四)一般指的是用于不动产的建造,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确认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3%) (八)对外捐赠,没有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确认收入;视同销售并计算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3%) 其他情况确认收入。
11楼
2023-01-10 20: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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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3w
引用 @ ccchy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的,税法上确认收入,要写贷主营业务收入吗
贷预收账款,或者库存商品
12楼
2023-01-10 21: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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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t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87
解题: 0.02w
引用 @ Aaron 发表的提问:
有哪些收入确认与计量的方法?
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包括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五个步骤。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第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对于合同折扣,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比例分摊。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 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企业应当将该合同折扣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合同折扣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且企业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的,应当首先按照前款规定在该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之间分摊合同折扣,然后采用余值法估计单独售价。余值法,是指企业根据合同交易价格减去合同中其他商品可观察的单独售价后的余值,确定某商品单独售价的方法。 第五,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13楼
2023-01-10 23: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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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回复王t老师 这是最新的准则里的吗
2023-01-10 23:44:49
王t老师:回复Aaron对的,收入确认已经更新为5步法,需要按照这个步骤进行判断并确认收入
2023-01-11 00:09:4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w
引用 @ 始于足下 发表的提问:
老师每个月怎么确认收入?是开多少钱就确认多少收入吗?我们会计做的我不懂数字哪儿来的??
一般是根据开票来确认收入 不排除个别企业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认收入
14楼
2023-01-10 2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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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82w
引用 @ 郭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如何会计上如何确认收入?
1。销售货物,如果是收到现金,那么就是收到现金后确认收入。如果是转账或者电汇等,要过几天才能到账的话,是发出货品后就确认收入。2。应该说是确认收入时候开发票。开票的时间要理论上与确认收入的时间一致。开票即取得了索取销售款的凭据,意味着销售的实现,所以就是开票要根据收入确认的时间。 发票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但实际工作中,可以在次月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15楼
2023-01-11 01: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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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回复朴老师 老师好,跨年的房租租赁费如何确认收入,2019.6-2020.5月,房租12万一次收到,发票19年6月已开出。
2023-01-11 01:25:16
朴老师:回复郭子一次性取得跨期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可递延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 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023-01-11 01:51:33
郭子:回复朴老师 老师好,我在申报增值税时按开票金额12万确认收入,和账面上的分期确认的收入1万不一样,这个报税时有影响不?
2023-01-11 02:21:06
朴老师:回复郭子需要按照12万进行申报,因为已经开票了,但收入仍然分期确认,只不过税收要次月缴纳
2023-01-11 02: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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