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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为什么要学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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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76w
引用 @ 林羽麒 发表的提问:
我备考注会经济法和税法,对于中级的经济法需要单独再听嘛?因为去年中级会计和财管都过了,只差经济法了,今年注会也报名了经济法和税法。就想问问老师注会的经济法和税法学完够不够考过中级经济法
你好,足以应付中级经济法的
16楼
2023-01-28 08: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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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羽麒:回复暖暖老师 好的,非常感谢
2023-01-28 09:27:50
暖暖老师:回复林羽麒不客气,麻烦给予五星好评
2023-01-28 09:39:43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JY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会计学堂里的课程怎么找不到了?比如穆凡老师的经济法
你这个是要看中级还是注会?
17楼
2023-01-28 09: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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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回复maize老师 中级
2023-01-28 10:10:58
maize老师:回复JY这个是考完就会下架,上架新课程,你之前看过可以去个人中心看之前浏览记录
2023-01-28 10:34:54
JY:回复maize老师 为什么要下架呢?现在的课程更新太慢了,我想把19年的再看一遍,个人中心的清除了,可以把课程下载下来吗
2023-01-28 11:03:24
maize老师:回复JY这个需要问在线客服那边,看那边可以发之前课程给你不,我这边没有
2023-01-28 11:16:54
JY:回复maize老师 请问在哪里找在线客服
2023-01-28 11:43:53
maize老师:回复JY首页右下角那边,有在线客服
2023-01-28 11:57:02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是姗姗吖 发表的提问:
学注会会计和经济法课程,可以用来考中级的会计和经济法吗
同学你好 可以用来考中级的会计和经济法 会计方面,你需要再学习一下明细科目
18楼
2023-01-28 10: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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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美小君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中关于撤销权的消灭 重大误解3个月 显示公平欺诈等1年 后面还有一个是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我想问两者的三个月或者一年 和后者的五年有包含和被包含的关系么 如果5年内 当事人都不知道是被欺诈了啥的 那超过5年还能行使撤销权么
5年是绝对时效,不能了。同学。
19楼
2023-01-28 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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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小君:回复陈诗晗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1-28 12:48:57
陈诗晗老师:回复美小君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
2023-01-28 13:16:33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Luck Fairy 发表的提问:
初级经济法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
您好;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本质特征在于其违法性,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实施的民事行为违法。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几种民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确能证明是其在没有发病期间实施的,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条件的,应当认定有效。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不是全部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而应当区别对待。(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这里所称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但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无效合同,如不损害国家利益,则属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楼
2023-01-28 12: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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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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