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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决策有哪些方法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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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陈自林 发表的提问:
新个税专项扣除的文件具体内容有哪些。可以把政策原件发我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_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点击下一页查看更多内容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第二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一)公安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法院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四)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第三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96楼
2023-02-01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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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回复陈自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解读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三)住房利息贷款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四)住房租金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五)赡养老人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六)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 附新版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2023-02-01 06:57:38
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88w
引用 @ 乐学 发表的提问:
主办会计交接内容,交接清单包括哪些?
现金,银行余额的核对,会计资料,印章。纳税申报表,报税密码,未办事宜,历史遗留问题。
197楼
2023-02-02 0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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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学:回复马老师 有对应的详细清单,有交接双方签名和更具体的
2023-02-02 06:27:41
马老师:回复乐学具体的内容根据你们交接的现存资料填写到清单确认无误后签字就可以了!
2023-02-02 06:52:14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一路上有你 发表的提问:
企业福利费开支的内容有哪些?
您好,企业福利费包括内容: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198楼
2023-02-02 06: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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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迅速的战斗机 发表的提问:
税金及附加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你好 包括附加税、资源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199楼
2023-02-02 0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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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小可爱 发表的提问:
费用会计很难吗,主要负责哪些内容啊
你好,不难,就是做费用的分录
200楼
2023-02-02 06: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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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豆豆 发表的提问:
尊敬的老师,以前会计问里面,有个用积分找一些老师,找老师这一项去哪儿啦
你好 你是说定向提问的。 之前是有的。 现在在调整 后期会上的
201楼
2023-02-05 07: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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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回复meizi老师 谢谢老师辛苦了
2023-02-05 08:06:05
meizi老师:回复豆豆不客气的 帮到你就好
2023-02-05 08:23:1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5w
引用 @ 沙漠里看星星 发表的提问:
金融会计核算方法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金融企业具有一定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这就决定了金融企业会计也有其不同于其他企业会计的特点。 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上方面: (1)利息收支的核算。利息收支是金融企业业务的重要内容,在会计核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企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种类存款、货款,按期计算的利息收支。 (2)手续费收支的核算。手段费收持是金融企业为办理金融业务发生的,企业应收支两条线的核算原则分别进行核算,不得将手续费收入直接低作支出。有特殊规定的也庆先入账,再分别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 (3)备抵性准备的核算。备抵性包括坏账准备、贷款呆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坏账准备指按就上利息、应收保费和应收分保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是取的准备;投资风险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02楼
2023-02-05 07: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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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秋雨 发表的提问:
分包合同审核哪些方面内容
作为财财务这块的审核的,要审核一下他的一个付款方式。第二,要考虑发票开具的一个约定。第三。验收这一块以及财务审核这一块是如何约定的
203楼
2023-02-05 07: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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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8
解题: 15.0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2019年经济法基础的课程有吗?哪些才是19年的新内容
您好,新课内容已经开通了课件
204楼
2023-02-05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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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回复暖暖老师 今天看朋友圈看见很多人说变动很大,以为白学了,是新的就放心了
2023-02-05 08:33:34
暖暖老师:回复嗯?,只要是新课件就是新内容放心吧
2023-02-05 09:02:02
晓宇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9w
引用 @ 执着的眼睛 发表的提问:
什么是财务会计报表,其包括哪些内容?
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终结果的的体现,投资者等使用者主要是通过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从而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财务报表由报表和附注构成,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小企业可不编制现金流量表。
205楼
2023-02-06 05: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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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
4.99
解题: 0.6w
引用 @ quick???? 发表的提问:
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有哪些呢
您好,原始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否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情况。如在审核原始凭证中发现有多计或少计收入、费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滥发奖金、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不仅不能作为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而且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否违反该原则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突击使用预算结余购买不需要的物品,有对陈旧过时设备进行大修理等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不能作为合理的原始凭证。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有否应填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无填证单位或制证人员签章,业务内容与附件不符等情况,不能作为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 4.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误。如经审核凭证后确定有业务内容摘要与数量、金额不相对应,业务所涉及的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符,金额合计错误等情况,不能作为正确的原始凭证。对于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有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符合有关规定,就一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编制记账凭证。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6楼
2023-02-06 06: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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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娜娜~ 发表的提问:
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具体有哪些
原始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已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是否有违反财经制度的现象;原始凭证中所列出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真实的,有无弄虚作假的情况。如在审核原始凭证的过程中发现有多计或少计收入、费用,擅自去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巧立名目、虚报冒领、滥发奖金、津贴等违反财经制度以及财经纪律的情况,该原始凭证不仅不能作为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而且要按规定来进行相关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审核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有否违反该原则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突击使用预算结余购买不需要的物品,有对陈旧过时设备进行大修理等违反上述原则的情况,不能作为合理的原始凭证。 3、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基本内容,有否应填未填或填写不清楚的现象。如经审核原始凭证后确定有未填写接受凭证单位名称,无填证单位或制证人员签章,业务内容与附件不符等情况,不能作为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 4、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审核原始凭证在计算方面是否存在失误。如经审核凭证后确定有业务内容摘要与数量、金额不相对应,业务所涉及的数量与单价的乘积与金额不符,金额合计错误等情况,不能作为正确的原始凭证。对于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有错误或不完整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符合有关规定,就一定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来编制记账凭证。 5、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主要是审核凭证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符合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数字、文字有无伪造、涂改、重复使用和大头小尾、各联之间数字不符等情况。特别要注意的是: (1)内容记载是否清晰,有无掩盖事情真相的现象。 (2)凭证抬头不是本单位。 (3)数量、单价与金额是否相符。 (4)认真核对笔迹,有无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现象。 (5)有无涂改,有无添加内容和金额。 (6)有无移花接木的凭证。 6、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各个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数字是否正确;名称、商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和填制日期的填写是否清晰,计算是否正确。对要求统一使用的发票,应检查是否存在伪造、挪用或用作废的发票代替等现象,凭证中应有的印章、签名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等。特别应注意的是: (1)外来的发票、收据等是否用复写纸套写?是否是“报销”一联?不属此例的一般不予受理,对于剪裁发票要认真核对剪裁金额是否与大小写金额 (2)购买商品、实物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附有保管人的验单或其他领用者签名才能受理。 (3)对外支付款项的凭证应附有收款人的收款手续方能转账注销。 (4)自制的原始凭证附有原始单据的,则要审核该金额是否相符;无原始单据的则要看是否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签章。 7、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审核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这是对原始凭证进行的实质性的审核,也是重要的审核。
207楼
2023-02-06 06: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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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回复紫藤老师 高新企业是指什么,认定的条件,几年复审
2023-02-06 06:46:26
娜娜~:回复紫藤老师 双软企业是?认定条件?复审年限,优惠政策
2023-02-06 07:04:32
紫藤老师:回复娜娜~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供高新技术劳务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2023-02-06 07:15:20
紫藤老师:回复娜娜~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三年有效期,到期后就要复审或者重新认定
2023-02-06 07:27:03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茶粹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公司的预算与决算包括哪些内容?谢谢!
预算就是指经营之前根据预测销售情况,编制的预算。包含销售费用 生产预算 财务预算 然后决算就是结束,实际发生的这就是决算。
208楼
2023-02-07 04: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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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爱笑的哈密瓜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工作移交哪些内容?移交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①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③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④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09楼
2023-02-07 05: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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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哈密瓜:回复紫藤老师 事业单位,可以不移交吗?
2023-02-07 05:56:15
紫藤老师:回复爱笑的哈密瓜事业单位,需要移交的
2023-02-07 06:14:44
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28w
引用 @ 优雅的柚子 发表的提问:
老师,费用会计主要工作是哪些内容呢
费用会计每个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都是不一样的。基本的工作是做好费用报销单的审核,费用的归集,费用分析等。审核,核算,监督,预算公司日常费用。协助总账会计和会计主管做好费用的控制和申报
210楼
2023-02-07 0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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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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