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
分享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梓帆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一人有限公司的核算方式和股份公司一样的吗
你好,就是股东人数的不同,核算是一样的 
1楼
2023-01-29 12:23:39
全部回复
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续写つ未来 发表的提问:
股份有限和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有不同吗 前提都不是上市公司
基本一样的 同学,差异很小
2楼
2023-01-29 13:25:55
全部回复
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qzdhsv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会计核算和税收上有什么区别吗?
同学你好!这个账务上    主要是对投资款    一个做实收资本      一个做股本的 税务上    基本没什么区别的
3楼
2023-01-29 14:36:22
全部回复
qzdhsv:回复许老师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上市需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话,账务和税收上有什么需要操作的吗
2023-01-29 15:01:46
许老师:回复qzdhsv这个就是把原来的实收资本    转换为股本 其他没什么的 当然   想上市   还要满足盈利条件等的
2023-01-29 15:16:09
qzdhsv:回复许老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吗?
2023-01-29 15:26:15
许老师:回复qzdhsv这个是以前的规定   现在也取消了。。。
2023-01-29 15:52:58
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币折算差额在哪个会计科目中核算
财务费用
4楼
2023-01-29 15:44:27
全部回复
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4.90
解题: 0.22w
引用 @ 自然的小蚂蚁 发表的提问:
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投资,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80%,乙公司属于甲公司的子公司,下列各项中应当属于乙公司会计核算范围的有
你这个题目有吗,没有看到你的具体题目
5楼
2023-01-29 16:44:03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79w
引用 @ 忧伤的冷风 发表的提问: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份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呢
同学你好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6楼
2023-01-29 18:00:30
全部回复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微笑空中飘 发表的提问:
请问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持90%股份股东代表参会,是否持90%股份股东同意即可对决议内容生效?别外10%股份的股东没出席,他说不用签字
你好! 可以生效的
7楼
2023-01-29 19:03:41
全部回复
微笑空中飘:回复蒋飞老师 像我这种情况,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有没有文件规定
2023-01-29 19:32:11
蒋飞老师:回复微笑空中飘有会议决议的。
2023-01-29 19:48:43
微笑空中飘:回复蒋飞老师 目前就是有两个持45%股份股东开会,他们同意了借款并签字,那会议内容就生效了?另外持10%股份股东,就不用签字确认了吗?
2023-01-29 20:08:46
蒋飞老师:回复微笑空中飘你这是考试题目?
2023-01-29 20:25:09
微笑空中飘:回复蒋飞老师 不是的,是公司实际情况。只有两个股东出席,他们都同意了,合计占比90%
2023-01-29 20:38:48
蒋飞老师:回复微笑空中飘股东之间协商好就可以了
2023-01-29 21:01:22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RR 发表的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份为什么不需要股东会审议批准?需要谁审议批准?
不需要审议,直接股东决定 就行了。
8楼
2023-01-29 20:30:56
全部回复
RR:回复陈诗晗老师 股份有限公司呢?
2023-01-29 21:01:07
陈诗晗老师:回复RR对外转让,需要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2023-01-29 21:24:00
RR:回复陈诗晗老师 半数还是半数以上?
2023-01-29 21:36:21
陈诗晗老师:回复RR过半数,也就是半数以上
2023-01-29 22:06:04
小于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2
解题: 0.03w
引用 @ 哈哈 发表的提问:
针对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是“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有什么不一样呢?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按7人数计算,三分之二以上就是5人通过就可以,若按投资额计算,就用实收资本额乘以三分之二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合法召开,是未设置任何出席人代表股份数额的要求底线的.因此,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时要求的计算起点都是以出席人数,而不是以全部股份额. 其实你可以这样理解,一般股份公司有成千上万的小股东,开个会不可能把所有股东都召集来的.
9楼
2023-01-29 21:26:24
全部回复
哈哈:回复小于老师 谢谢老师。另外代位求偿权,您能用ABCD,把投保人,被保险人,第三人保险人他们之间的关系帮忙梳理一下吗?
2023-01-29 22:04:24
小于老师:回复哈哈同学你好,按规定你这属于另一个问题,应该先去提问,老师们才能回答哦
2023-01-29 22:25:27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下一秒 发表的提问:
老师,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是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你好!比如100份股权,第一种是出席90份,那么有60份就可以通过了 第二种是100份,要有67份通过才行
10楼
2023-01-29 22:23:48
全部回复
曼曼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36w
引用 @ AA*天使宝贝 发表的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普通决议是由章程决定 特别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全体股东通过 董事会会议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是什么决定啊
你好,这两种区分是对《公司法》中股东决议的具体划分: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参考法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楼
2023-01-29 23:30:02
全部回复
AA*天使宝贝:回复曼曼老师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会议:普通决议由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股东会会议由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这个怎么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一样啊?就是一样吗
2023-01-29 23:52:21
曼曼老师:回复AA*天使宝贝你好,不一致。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一般决议,通过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有限公司中,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这是“全体股东表决权”。 股份公司中,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是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是“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权”。
2023-01-30 00:06:44
AA*天使宝贝:回复曼曼老师 考试中是只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就行吗?股东会我明白了。董事会呢?董事会不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全体董事过半数会才能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事才能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23-01-30 00:20:01
曼曼老师:回复AA*天使宝贝你好,董事会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在召开前10天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通知可以由董事会另定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知,并实行一人一票
2023-01-30 00:34:51
小小刘老师
职称: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3w
引用 @ 鱼小宝 发表的提问: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
你好,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哈。
12楼
2023-01-30 00:46:46
全部回复
鱼小宝:回复小小刘老师 不可以选择独立核算吗
2023-01-30 00:58:02
小小刘老师:回复鱼小宝你好,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哦,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
2023-01-30 01:14:14
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7
解题: 0.81w
引用 @ 默默的玉米 发表的提问:
1/3董事是人数吗?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开股东会和股东大会,是怎么区分
同学你好,具体你是指的什么问题呢
13楼
2023-01-30 02:15:31
全部回复
默默的玉米:回复胡芳芳老师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的,1/3董事,是指人数吗?
2023-01-30 03:00:09
胡芳芳老师:回复默默的玉米是的,是指董事人数达到三分之一就可以要求召开
2023-01-30 03:18:26
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9w
引用 @ 爱笑的吐司 发表的提问: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  1.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四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如下规定: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③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5)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五条对股东大会的召集作出了如下规定: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2)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有如下规定: (1)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4)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5)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③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④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6)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7)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4.股东大会的议事和表决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作出如下规定: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14楼
2023-01-30 03:15:4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小语 发表的提问: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你好,股东人数不同,组织形式不同
15楼
2023-01-30 04:35:26
全部回复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