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死亡抚恤金的会计分录
分享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公司一员工因公死亡,付的抚恤金能在税前全额扣除吗?
公司一员工因公死亡,付的抚恤金能在税前全额扣除
16楼
2023-03-05 04:56:58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8
解题: 14.66w
引用 @ CXUE 发表的提问:
您好,邹老师。社保局汇入的员工医药费,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这三种收怎么做账务处理,求详细的会计分录,这三种收款可以税前抵扣吗
你好,这个是做其他应收款核算,再转给个人的
17楼
2023-03-05 05:56:16
全部回复
CXUE:回复暖暖老师 要通过应付工资薪酬
2023-03-05 06:22:55
暖暖老师:回复CXUE不需要的,因为这事补偿款,不是单位发放的
2023-03-05 06:49:54
CXUE:回复暖暖老师 入其他应付款可以吗,我收到款再转给个人
2023-03-05 07:11:45
暖暖老师:回复CXUE也可以的,找一个过渡科目,最后平了就好
2023-03-05 07:32:56
CXUE:回复暖暖老师 这三种收款都可以税前抵扣
2023-03-05 08:01:39
暖暖老师:回复CXUE往来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2023-03-05 08:29:17
CXUE:回复暖暖老师 明白了,谢谢
2023-03-05 08:56:52
暖暖老师:回复CXUE不客气,麻烦给予五星好评
2023-03-05 09:14:56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我要学会计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跟您咨询下工会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和政策,我公司是私企,有员工意外死亡非因工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 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政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18楼
2023-03-05 07:09:03
全部回复
我要学会计:回复庄老师 老师,主要该员工不是因工 死亡的,应该按照哪一条计算发放抚恤金的金额呢?
2023-03-05 07:32:50
庄老师:回复我要学会计你好,这个不是因公的,一般属于慰问的,没有统一标准,
2023-03-05 07:49:31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皮皮 发表的提问:
通过公司公户发放给员工家属的死亡抚恤金,家属生活补助,应该怎么做账,涉及哪方面的税?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应计入“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保险费”明细科目中核算。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者意外事故而离世,企业根据公司内部制度或者国家相关规定,发给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具体包括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因抚恤金属于企业的一项内部支付行为,以何种凭证作为入账依据,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有哪些要求,以下为对抚恤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会计上属于企业的福利费支出   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抚恤金属于企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但在制度和准则下,会计核算的明细科目有所不同:   1、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给予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等类似款项,在“管理费用”下的“劳动保险费”明细科目中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明确,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用。而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第六章第四节第三款“管理费用的核算”规定,管理费用的核算内容中“劳动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2、《企业会计准则(2006)》没有再对“管理费用”下各明细子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限定,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需要自行设置明细核算科目。支付给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性质类似于职工福利费,账务上在“管理费用”下的“福利费”科目核算,较为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2006)》附件《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解释,该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二、税务上属于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企业对因故离世职工的家属给予抚恤金等,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一般在企业的工薪福利制度中也有明确规定,税法中明确可列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限额扣除。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三款明确,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也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目前部分地方有专门出台文件(如粤劳薪[1997]115号文),规定企业应按一定标准支付离世职工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等类似费用,如企业内部制度规定的标准高于法规明确的标准,也可作为福利费;税务上因该笔补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税前扣除政策应遵循职工福利费的限额扣除政策。   需注意的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因抚恤金等是直接支付职工家属个人,企业可凭发放补助的内部审批(决定)资料、死亡职工家属困难的情况说明、款项签收(支付)证明、离世职工的死亡证等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家属取得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世职工家属取得企业发放的抚恤金等类似费用,属于免税收入,即使该笔抚恤金超过地方有关规定的发放标准,也无需计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作为款项支付方,应保存好发放抚恤金的相关入账资料,作为该款项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证明,企业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19楼
2023-03-05 08:02:18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1.77w
引用 @ 小灰灰 发表的提问:
工厂有名员工意外身亡了支付的抚恤金计入什么科目
做到管理费用福利费。
20楼
2023-03-05 09:11:20
全部回复
小灰灰:回复郭老师 这也叫福利?死亡也叫福利?
2023-03-05 09:41:28
郭老师:回复小灰灰你好,对的是的,也是福利费的。
2023-03-05 10:03:49
小灰灰:回复郭老师 你有点搞笑,拿命换的计入福利费我真服了
2023-03-05 10:31:15
郭老师:回复小灰灰企业会计准则(2006)》没有再对“管理费用”下各明细子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限定,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需要自行设置明细核算科目。支付给离世职工家属的抚恤金,性质类似于职工福利费,账务上在“管理费用”下的“福利费”科目核算,较为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2006)》附件《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管理费用”科目的解释,该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2023-03-05 11:00:09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