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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务追索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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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25w
引用 @ 柠檬 发表的提问:
会计实务,已被法院判决的债务担保应该计入哪个科目,练习题和老师讲的不一样
你好这个题目的关键在于是否准备再上诉
1楼
2023-03-06 18: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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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龙老师:回复柠檬就是说如果还准备上诉这个可以计入预计负债因为上诉的话还有其他的可能 如果不准备上诉这个金额就是确定的就直接进入其他应付款
2023-03-06 18:59:44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一颗平常心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方为施工方,现办理工程保理业务付款,如果项目公司不付钱给保理商,保理商会不会追索我方债务
你好! 一般不会的,一般是约定为“买断”的(不附追索权的)
2楼
2023-03-06 1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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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平常心:回复蒋飞老师 我是不是要和保理商,项目公司签个三方协议,走明保理会好一点
2023-03-06 20:00:28
蒋飞老师:回复一颗平常心是的,你的理解很对
2023-03-06 20:29:44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76w
引用 @ kuaijipubaiyu 发表的提问: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从保理商处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向保理商支付的手续费等) 其他应收款(企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 坏账准备(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应收账款(所售出债权的账面余额) (注:若借贷方有差额,则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反映。)
3楼
2023-03-06 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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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韦园园 发表的提问:
被追索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依法清偿债务后,其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即可以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被追索人 指的是什么呢?例如?
被追索人也称追索义务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迫索人应为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
4楼
2023-03-06 2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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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荔枝Raichi 发表的提问: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对前手不是应该享有再追索权吗?
您好,是的,应该享受再追索权的,您看答案解析就能看明白。
5楼
2023-03-06 2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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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荔枝Raichi你好,是应该享有再追索权的。题目中说的是“不享有”,所以是错误的。
2023-03-06 22:47:01
张艳老师:回复荔枝Raichi您好
2023-03-06 23:06:41
荔枝Raichi:回复张艳老师 刘老师您好,那么代为清偿票据的保证人和背书人应该是行使票据再追索权的当事人,那么题目中说的“代为清偿票据的保证人和背书人”不是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应该是对的呀,因为是行使再追索权的当事人。
2023-03-06 23:17:25
张艳老师:回复荔枝Raichi您好,应该是“”代为清偿票据的保证人和背书人应该是行使票据再追索权的当事人“”,但 题目说的是“不是”,所以题目才是错的嘛。
2023-03-06 23:34:05
荔枝Raichi:回复张艳老师 老师您好,题目说“不是追索权的当事人“,没说“不是再追索权的当事人“。所以我比较困惑。
2023-03-06 23:47:37
张艳老师:回复荔枝Raichi理解这个题目别这样,把解析读两遍,再把题目读两遍 ,我觉得应该能判断出来。 在答疑板不方便解答,要是在学习群里面,我一下就能让你明白。 您按我说的理解,代为清偿票据的保证人和背书人应该是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这句话是正确的吧,这个没问题的。 而题目说的为“不是”,这个题错在这里了。 建议您看看教材这句话的出处。
2023-03-07 00:14:50
荔枝Raichi:回复张艳老师 老师,其实我就是疑惑关于“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区别,教材上说代偿人偿清债务后,责任解除,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那么是不是就是说代偿人此时享有的“再追索权”本质上也就是“追索权”呢?
2023-03-07 00:39:31
张艳老师:回复荔枝Raichi对的,我的理解就是这样,再追索权是基于代为清偿后才产生的追索权,两个词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说的角度可能不同而已。
2023-03-07 01:06:07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5w
引用 @ 香菜怪 发表的提问:
担保形成的债务,是不是应该对被担保公司追偿,形成债权
是的,担保形成的债务,对被担保公司追偿,形成债权
6楼
2023-03-06 23: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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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口常开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6
解题: 0.31w
引用 @ 芳草 发表的提问: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这时被追索人行使的是不是在追索权
你好,此时被追索人行驶的就是再追索权
7楼
2023-03-07 00: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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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76w
引用 @ 韦园园 发表的提问: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的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A.√B.×参考解析: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注意:追索权一般是包括最初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老师请解释下题目,不太理解,什么是追索权,为什么要追索收款人呢,什么叫最初追索权和被追索权呢?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8楼
2023-03-07 01: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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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25w
引用 @ 胖嘟 发表的提问: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什么意思,怎么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对被被保人行驶追索?不是保证人给被保证人钱吗?不明白
你好,被保证人也是债务人,就是说,保证人向持票人付款了,就可以向其他承担债务的人要这部分钱,
9楼
2023-03-07 02: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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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嘟:回复玲子 保证人,被保证人,和持票人之间关系,举个例子?
2023-03-07 03:15:41
玲子:回复胖嘟你好,保证人就是担保,实际生活中,你应该听说过什么是担保把。被保证人本来欠持票人100万,但是,持票人担心被保证人不给,因此要求有人担保,出来做保的人就是担保人
2023-03-07 03:38:25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76w
引用 @ kuaijipubaiyu 发表的提问: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购货方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从保理商处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向保理商支付的手续费等) 其他应收款(企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 坏账准备(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应收账款(所售出债权的账面余额) (注:若借贷方有差额,则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反映。)
10楼
2023-03-07 0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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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现实的唇彩 发表的提问:
带追索权,贷记什么科目
您好,您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有截图吗?
11楼
2023-03-07 05: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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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1w
引用 @ 中级取证班芊睿稼帅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为什么汇票被拒绝承兑了,持票人还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应向谁追索,是付款人吗?还是在有担保的情况下都可以追索
学员你好,汇票被拒绝承兑,,行使追索权时,没有承兑人。当汇票被拒绝承兑后,承兑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但是应该向前手及出票人、背书人等追索票据权利,如果有担保,也可以向保证人追索。
12楼
2023-03-07 0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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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取证班芊睿稼帅:回复小周老师 小周老师,您好。没有承兑人那持票人怎么行使追索权啊,向银行银行行使追索权吗?
2023-03-07 07:05:26
小周老师:回复中级取证班芊睿稼帅如果本身票据需要向银行承兑,但是银行拒绝承兑,那么银行就不是票据债务人,这就需要向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行使追索权。
2023-03-07 07:16:36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05w
引用 @ 学堂用户yhvsq4 发表的提问:
不带利息,带追索权的会计分录 带利息,带追索权的会计分录
你好,不带息带追索权的票据对方无力支付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带利息,带追索权对方无力支付时 借: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       贷:应收票据       营业外说如-延期付款收入        
13楼
2023-03-07 07: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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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Designer@陈 发表的提问:
还有一个关于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的问题,保险公司如果遇到索赔,资金付出以后,他一般会保留一个追索权,这个追索权需要在表外做登记吗
你好,这个事情重大的可以在附注里面披露
14楼
2023-03-07 0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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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6.76w
引用 @ gogo加油 发表的提问:
你好,为什么会有“再追索权”,而且在次追索的时候为什么要求债务人偿还“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再追索的实质要件是追索义务人已履行自己的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了追索金额并取得票据。无论是在期前追索还是期后追索,只要追索义务人履行了追索义务,均可向其前手主张再追索
15楼
2023-03-07 1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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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加油:回复朴老师 不明白什么意思
2023-03-07 10:50:18
gogo加油:回复朴老师 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完,还要追索吗
2023-03-07 11:07:20
朴老师:回复gogo加油再追索人自己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再追索人在上一追索关系中已向追索人支付了票据金额、延期付款的利息(期前迫索中不存在)以及取得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在再追索中,有权要求其他票据债务人向其支付其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023-03-07 1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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