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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定的行政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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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8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61楼
2022-12-12 09: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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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朴老师 我问得第二个问题没回答呢
2022-12-12 09:42:35
学员:回复朴老师 还有我问的是被抓几次,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坐牢只交罚金
2022-12-12 09:54:55
朴老师:回复学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12-12 10:15:49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学员 发表的提问:
逃税被抓,是五年内被抓第三次要坐牢吗,这个次数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情况下不坐牢?那假如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究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你好;  你们这个是企业逃税,然后法人 和财务负责人 以及会计被抓  还是什么情况。  
62楼
2022-12-12 09: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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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就是疑惑,逃税应该是公司法人财务都有的吧
2022-12-12 09:51:04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都会有责任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二、“偷税漏税罪”(逃税罪)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1、由税务机关追缴公司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2、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7、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8、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9、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10、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2-12-12 10:02:23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第一次被抓后就注销公司,会追究法人开的第二个公司吗?还是说这个是追责法人五年内的责任的,不因公司变化而变化的
2022-12-12 10:27:07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如果你  偷漏税 被查到了。 你去 在规定时间补税后;     可以注册新公司。 就不影响了  
2022-12-12 10:55:58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那就是说注册新公司,新公司又偷税了,就还是按照第一次处理是吗
2022-12-12 11:13:03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是的。   你们 不能老是 偷漏税的; 到时   法人有可能不让你注册公司的   
2022-12-12 11:36:26
学员:回复meizi老师 好的,就是好奇这种情况,不会偷税的
2022-12-12 11:58:58
meizi老师:回复学员你好;  嗯。 那你以后注意这些就行了。    
2022-12-12 12:23:45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5fsshz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和税法上规定的装修费包含有哪些?
同学你好 税务的执行税收分类编码 会计按照实际业务是不是装修执行
63楼
2022-12-12 0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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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心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3
解题: 0.05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会计和税法上规定的装修费包含有哪些
学员您好,请问您问的是哪方面的装修费,固定资产的还是房屋呢?
64楼
2022-12-13 08: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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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8w
引用 @ 欣欣子 发表的提问:
我国会计法对各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同学你好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作了如下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这一规定包括以下三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业务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机构,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建立健全会计机构,配备数量和素质都相当的、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是各单位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因此,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会计工作,保证本单位正常的经济核算,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但考虑到单位有大有小,业务有繁有简,《会计法》如果“一刀切”,要求每个单位都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势必脱离实际。而且,是否设置机构,设置哪些机构,应当是单位的内部事务,不宜由法律来强制规定。因此,《会计法》规定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是较为适宜的。但是,无论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必须依法开展,不能因为没有会计机构而对会计工作放任不管,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层含义是:不能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是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岗位责任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由会计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会计主管人员”是《会计法》中的一个特指概念,不同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等,而是指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会计法》没有对如何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作出具体的规定,主要考虑到,在现实中,凡是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都配备了会计机构负责人。但是,对于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配备一定数量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的单位,《会计法》规定应在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目的是强化责任制度,防止出现会计工作无人负责的局面。会计主管人员作为中层管理人员,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按照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三层含义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有关代理记帐的问题,将在随后的问题中再进行阐述。
65楼
2022-12-13 0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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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8w
引用 @ 能干的仙人掌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请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只能一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规定2-50个股东,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为什么不直接规定为1-50个股东呢?
同学你好 1个的话就是一人有限公司了
66楼
2022-12-13 09: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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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8
解题: 15.04w
引用 @ 安详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成员都是哪些构成的?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二是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7楼
2022-12-13 0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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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黄芯英12135167 发表的提问:
公司没有说明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是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就不是了。
您好,股份有限公司也有章程
68楼
2022-12-14 08: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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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26w
引用 @ 雪儿 发表的提问:
注册公司一定要这些文件吗?担任这些会有什么责任和风险?
公司的董监高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负有法律责任,相关权利义务,您查下公司法。
69楼
2022-12-14 0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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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阿群 发表的提问:
小公司没有财务制度,只一个会计,现在开销售发票要哪些资料,会计怎样规避老板虚开发票责任
合同,出库单 只有和老板沟通
70楼
2022-12-14 09: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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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群:回复袁老师 老师,现在公司没的合同销售发票是谁想开就叫会计开,虚开发票也不会跟会计说,怎样操作才能规避会计的责任?
2022-12-14 10:23:37
袁老师:回复阿群要求有合同,出库单吧
2022-12-14 10:47:50
阿群:回复袁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2-12-14 11:11:13
胡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月下白 发表的提问:
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门对各项费用开支有哪些规定
你好,能否将你的问题描述的再细一点,方便老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谢谢!
71楼
2022-12-14 09: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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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92w
引用 @ 傻傻的百褶裙 发表的提问:
退役军人,开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你好 按照目前政策自己开公司就是和普通人开公司一样优惠 原来有雇佣或开个体优惠 文件显示到期了 不过是否有地方延期政策 可以拨打12366问下 有些文件没有出 但是地方上可能有延期的口径(比如小规模3%可开1%的政策,我坐标河北,虽然没有文件,但是税局发通知说现在还可以)
72楼
2022-12-15 1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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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老师:回复傻傻的百褶裙这是原来的政策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2022-12-15 10:20:39
来来老师:回复傻傻的百褶裙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022-12-15 10:46:18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言鱼 发表的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也就是我们会计专业说的,个人独资(或者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规定,法人从私户向公户打钱,从会计上核算是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吗?
是的。同学。实收资本处理。
73楼
2022-12-15 1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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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那像这种情况,不需要使用“资本公积”科目吗? 后期如果企业盈利,缴纳的是个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利润表怎么处理?
2022-12-15 10:50:42
陈诗晗老师:回复言鱼如果和法定资本有差额,是计资本公积的。 自然人独资是交纳个人所得税。 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直接分配就是了
2022-12-15 11:16:23
言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公司规定拿出利润的百分之六十,发放福利,这个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2022-12-15 11:43:29
言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按照一定kpi绩效考核标准
2022-12-15 12:11:12
陈诗晗老师:回复言鱼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按你实际 分配的金额 处理
2022-12-15 12:36:39
言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2022-12-15 13:05:28
陈诗晗老师:回复言鱼你这是给股东分红,同学 你如果是拿 出40%给职工奖励,那是属于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2022-12-15 13:20:55
言鱼:回复陈诗晗老师 好的!明白了!谢谢学堂老师的耐心指导!
2022-12-15 13:31:51
陈诗晗老师:回复言鱼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请5星。
2022-12-15 13:46:3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国税的稽查局和政策与法规科,都是负责什么的?哪个更好些?
稽查局主要做相关稽查工作 政策法规科一般是负责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等
74楼
2022-12-15 10: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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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友好的仙人掌 发表的提问:
行政事业单位向单位内部员工购买慰问品,员工开发票,领导审核后会计付款,符合规定吗,会计需要承担责任吗
领导审核,出纳付款、会计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入账。这是正规操作
75楼
2022-12-18 09:27:17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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