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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退货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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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5w
引用 @ SUN 发表的提问:
销售退货,购买方和销售方账务处理?写出具体分录
你好 购买方 借;应付账款等科目 贷;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销售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科目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16楼
2023-03-10 07: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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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回复邹老师 购买方贷方应交税费是做进项税额转出吧?
2023-03-10 07:39:15
邹老师:回复SUN你好,购买方是做进项税额负数,而不是转出
2023-03-10 07:53:25
SUN:回复邹老师 购买方购进时借方进项正数,退货贷方怎会是进项税额负数?
2023-03-10 08:17:50
SUN:回复邹老师 应该转出才对啊
2023-03-10 08:32:59
邹老师:回复SUN你好,购进是进项正数,计入借方 退货是进项负数,所以计入贷方了
2023-03-10 08:50:35
SUN:回复邹老师 那显示在贷方的数字是正数才对
2023-03-10 09:12:48
邹老师:回复SUN你好,是的,是计入进项税额贷方正数,因为分录没有特别注明金额,默认是正数,如果是负数金额会说明的
2023-03-10 09:31:18
SUN:回复邹老师 购买方直接减少库存商品是吗?成本表需要反映吗?
2023-03-10 09:46:25
邹老师:回复SUN你好,购买方直接减少库存商品,因为没有对外销售就不需要冲销成本的
2023-03-10 10:03:52
SUN:回复邹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3-10 10:21:21
邹老师:回复SUN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2023-03-10 10:42:34
姜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8w
引用 @ 唠叨的大船 发表的提问:
退货和折让的会计处理
退货做销售的相同会计分录,金额为负数。
17楼
2023-03-10 08: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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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老师:回复唠叨的大船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分录例子如下: 【例】甲公司2007年7月18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注明的售价为40000元,增值税为6800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00元。货到后买方发现商品质量与合同要求不一致,要求给予价款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折让。为此甲公司所做的会计分录为: 7月18日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贷:应收账款 234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44460 贷:应收账款 44460
2023-03-10 08:48:59
姜老师:回复唠叨的大船这个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案例,自己看一下。
2023-03-10 09:14:15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5w
引用 @ kj_hWRoZsdTcTqk 发表的提问:
我是购买方,退货开发票给销售方可以吗?要怎么处理?
你好,有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
18楼
2023-03-10 09:11:49
全部回复
kj_hWRoZsdTcTqk:回复邹老师 那我们开发票给他们这样处理好吗?
2023-03-10 09:22:44
邹老师:回复kj_hWRoZsdTcTqk你好,不可以的
2023-03-10 09:41:38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账房姑娘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我公司16年销售一批货物,现在购买方要部分退货,跨年还能做退票?如果不能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您好 跨年的话 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部分红冲也可以
19楼
2023-03-10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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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房姑娘:回复bamboo老师 有税务出的相关文件吗
2023-03-10 10:21:29
bamboo老师:回复账房姑娘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3-03-10 10:40:47
账房姑娘:回复bamboo老师 文件里没体现可以跨年退票,甲方非说不允许跨年退票,非让我拿出证明文件
2023-03-10 11:04:00
bamboo老师:回复账房姑娘文件没限制红冲期限 就是可以跨年度 我这边税务确认过的 您也可以咨询下您当地税务或者12366 我才红冲了2015年的
2023-03-10 11:17:55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5.65w
引用 @ kuaijipubaiyu 发表的提问:
无追索权保理会计处理,购货方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签订了保理合同,出售应收债权时,首先应当将按协议规定计算并实际收到的款项计入“银行存款”等账户,将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并把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先计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同时,为区别于其他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保理业务中产生的其他应收款还应单独设置明细科目;其次还应对坏账准备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如果企业针对某项债权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例如该债权发生当期并未出售,下期才出售,而按照会计制度要求企业要在会计期末计提坏账准备),则出售该债权时应同时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企业未计提坏账准备(例如当期发生的债权当期出售),则不需要冲减坏账准备。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 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从保理商处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向保理商支付的手续费等) 其他应收款(企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现金折扣款) 坏账准备(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贷:应收账款(所售出债权的账面余额) (注:若借贷方有差额,则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账户反映。)
20楼
2023-03-10 10: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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