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受托加工商品会计分录
分享
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生活天空 发表的提问:
委托代销商品受托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能解释下吗?
你好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6楼
2023-03-12 08:59:26
全部回复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我爱学习 发表的提问:
委托代销,受托方收委托方手续费,商品也加价卖,请问受托方怎么做分录?
同学您好, 首先确认收入
17楼
2023-03-12 10:26:07
全部回复
我爱学习:回复文老师 这一套下来,怎么做分录呢?
2023-03-12 10:45:51
文老师:回复我爱学习那委托方給受托方凯发票吗
2023-03-12 11:04:26
我爱学习:回复文老师 应该不给吧
2023-03-12 11:34:01
文老师:回复我爱学习那就是加价的部分就是手续费是吗
2023-03-12 11:48:22
我爱学习:回复文老师 不是的,加价的部分是受托方自己赚的。卖出去还是只按合同结算价给委托方。手续费还要另外再收的。比如合同结算价是10元,受托方卖100元,最后还是以10元跟委托方结算,然后还要再把这笔10元扣一块钱的手续费。最后委托方实际到手就是9块钱了
2023-03-12 12:08:00
文老师:回复我爱学习那这样的话,您不给他开发票,她的成本就没有办法进了
2023-03-12 12:22:51
笛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14w
引用 @ 呵呵哒 发表的提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
受托方 在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代收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应将收回时所支付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的借方,以抵减后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出售时的应计缴消费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18楼
2023-03-12 11:29:18
全部回复
呵呵哒:回复笛老师 你这是贴的吧,我问得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 高于 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销售的会计分录 你讲的是不高于和连续生产
2023-03-12 12:10:37
笛老师:回复呵呵哒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看我做的最后一个分录是连续生产情况下,需要把消费税单独计,以抵减后续缴纳的增值税,这跟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处理是一样的
2023-03-12 12:26:30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追梦 发表的提问:
受托代销商品,为什么是资产,而受托加工商品不是,受托加工好理解,是别人的东西,但受托代销不也帮别人卖吗?
因为受托代销商品,你是要给客户开增值税票的,如果不列为你的商品,你怎么能发票呢。您再理解一下
19楼
2023-03-12 12:56:58
全部回复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9
解题: 0.46w
引用 @ 叫我过儿 发表的提问:
受托代销商品和受托加工物资 两样都是别人的,为什么受托代销商品是资产呢?还有受托加工物资属于负债吗?
您好,学员,受托代销商品对受托方而言,不拥有所有权,但受托方实质控制,有权销售,同时受托代销商品是一种低风险的销售方式,可以为受托方带来稳定的经济利益。显然它符合资产的定义,也符合确认条件,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而委托加工商品要看所有权归属,如果其他企业委托本企业进行加工商品,那么虽然商品在本企业,但其实质所有权不属于企业,控制权还是属于委托方的,也就是说该商品不属于本企业,所以不属于受托方的资产。
20楼
2023-03-12 14:05:40
全部回复
叫我过儿:回复金子老师 老师您好,受托加工物资的产品在本企业,代委托方加工后也会有经济利益流入,也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好像也不能确认为负债,控制权又是以什么界定的呢?
2023-03-12 14:36:15
金子老师:回复叫我过儿对,学员,受托加工物资即不属于受托方的资产也不符合负债的界定,所以在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该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2023-03-12 14:59:57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