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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的法律案例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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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海丫 发表的提问:
请问有 关于采矿会计帐务处理学习案例有没??
你好 可以去看看学堂的工业实操
91楼
2022-12-19 0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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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2.38w
引用 @ 贝贝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比例法律文案有吗
你好 是专项附加扣除吗?
92楼
2022-12-20 07: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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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回复郭老师 是的,专项扣除
2022-12-20 08:12:54
郭老师:回复贝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2-12-20 08:41:06
贝贝:回复郭老师 个人所得税扣除6W,之后的纳税总额,怎么算
2022-12-20 08:55:45
郭老师:回复贝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2022-12-20 09:06:00
贝贝:回复郭老师 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是多少
2022-12-20 09:32:46
郭老师:回复贝贝税率表可以参考这个
2022-12-20 09:55:25
杨晓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01w
引用 @ 湾湾 发表的提问:
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的关系?
同学,您好 会计主体的门槛低,一个车间一个项目就可以成为一个会计主体,而法律主体门槛比较高,能够独立为自己负责任的才叫做法律主体,所以法律主体包含在会计主体内,是法律主体的,一定也是会计主体;但是是会计主体的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93楼
2022-12-20 0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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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水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29w
引用 @ adRaaa 发表的提问:
求案例分析,最好是英语的答案,谢谢!
学员你好, FOB(Free On Board),也称“船上交货价”[1],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所以应该由买方承担风险。
94楼
2022-12-20 08:43:33
全部回复
adRaaa:回复阿水老师 您好 还有几道题 您可以回答吗?
2022-12-20 09:15:01
阿水老师:回复adRaaa学员你好, 只有这题比较确定喔。
2022-12-20 09:44:32
会计学堂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88
解题: 0.04w
引用 @ 米朵儿 发表的提问:
这个案例分析的第一题我不大会你能教教我吗?
您好,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电话委托不行必须书面委托。
95楼
2022-12-20 08: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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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茫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2w
引用 @ 安详的小蝴蝶 发表的提问:
老师,关于下面一题能告诉我下到底在净现值大于0时能得到会计报酬率大于资本成本率的结论吗?? 问了会计问,,两老师给的答案竟然不一祥,, 有的说会计报酬率无法估计不选,,,有的说要选上,,
会计报酬率=年平均净利润/初始投资额,无法判断年平均利润与净现金流量的关系。所以应该不选
96楼
2022-12-21 07: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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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5
解题: 0.36w
引用 @ 追梦人 发表的提问:
老师,私企人事章有法律效果吗?需要备案吗?什么时候才需要有人事章?
没有人事章,有私章,私章公安备案的。
97楼
2022-12-21 0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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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2333333 发表的提问:
就是想问一下,初出茅庐路在何方的管理会计案例具体怎么分析
你好,先分析案例是关于哪一类的业务,再看具体的业务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
98楼
2022-12-21 08:39:06
全部回复
老王老师:回复2333333您好,管理会计一般情况下,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或者企业想提升一步时,进行下面的操作即可。 全面预算管理、标准成本法、内部管理报告、经营预测、EVA提升管理、投资决策、价值链成本管理、作业基础管理、客户盈利能力管理和平衡记分卡等十项管理会计工具,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化建设。在该体系中,以全面预算管理推进财务转型、以标准成本和作业成本支撑全价值链的成本管理效益提升、以动态经营分析和内部管理报告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以平衡计分卡确保战略落地、以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实现了管理会计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全方位支撑。
2022-12-21 09:16:54
冉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8w
引用 @ 五味子???? 发表的提问:
答案C是法律关系主体为啥还选
你好,学员,这个有具体背景吗
99楼
2022-12-21 08:56:59
全部回复
海贝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85
解题: 0.04w
引用 @ 奋斗的发箍 发表的提问:
通过分析案例“区分会计主体与非会计主体的活动”,说明如何明辨是非,杜绝在职消费。
同学你好,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有企业集团、企业、企业的分厂、企业的车间或事业部,都可以成为会计主体。非会计主体:自然人 举例: 张先生开了一个小商店,经营油、盐、酱、醋等小商品。张先生日生活中需要的啤酒、油、盐、酱、醋等商品就直接从自己的商店里拿,也从来记账,因为他觉得都是自己家的东西,反正没有与他人发生经济往来。但是,务局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提出他有逃避缴纳税款的嫌疑,张先生觉得很委屈 分析: 第一空: 案例分析:从案例信息可以得知,张先生是名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背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个体户的财产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 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般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完成纳税义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进行核算。税务部门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可采用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进行征收方式, 都不应该混淆张先生小商店的经营活动与张先生的个人消费。张先生直接将小商店的商品取为家用,混淆了个人消费导致的商品减少与小商店正常销售减少的区别,如果将商品的减少(包括售卖减少和张先生个人消费成本),势必会降低小商店的利润,从而导致税收的减少。即使税务部门对其定期定额征收,也会影响税务部门对其经营规模和能力的判断,影响税收定额的制定。
100楼
2022-12-22 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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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柠萌 发表的提问: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法规还是规章
属于法规。祝您工作愉快!
101楼
2022-12-22 08: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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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kbig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目前在写一篇关于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的调查报告,需要数据分析该从哪些数据进行分析?
建议你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开始,然后看最新的趋势,一般是银行存款越来越多,现金越来越少,然后是其他货币资金的比例也在增加
102楼
2022-12-22 08: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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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ig:回复王超老师 哦哦好的,谢谢老师
2022-12-22 08:58:27
王超老师:回复kbig不客气 亲,满意请给五星好评哦 b( ̄▽ ̄)d
2022-12-22 09:12:26
胡芳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7
解题: 0.81w
引用 @ 犹豫的红酒 发表的提问:
无绳电话机生产可行性报告 [案例分析要求]: 1、讨论上述《可行性分析报告》存在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2、分析影响该投资项目的关键或主要因素,并讨论其是如何影响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 3、如何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建立相应的评价框架、评价方法和指标? 4、该投资项目是否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为什么?
同学你好,没看到你的案例
103楼
2022-12-22 08: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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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52w
引用 @ Sunny 发表的提问:
【23】 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有( )。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行政法规 【24】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有关的是( )。 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 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原股东持股比例 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
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有( )。会计法律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行政法规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有关的是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原股东持股比例 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
104楼
2022-12-23 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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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橙老师:回复Sunny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有( )。会计法律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行政法规 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有关的是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
2022-12-23 08:32:38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没有公主命,便安女王心 发表的提问:
老师, 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怎么区分啊? 可以举个例子吗?
您好;会计主体包括法律主体. 这是因为法律主体必须要求该主体具有法律上独立主体的资格,而会计主体不要求. 比如一家公司是法律上独立的主体,是法律主体,同时它也要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主体;但这家公司的某个部例如销售部,它不是法律上主体(不能以“销售部”的名义去法院进行诉讼,只能以公司名义),但它每个月要进行销售方面的会计核算,是会计主体.
105楼
2022-12-23 08: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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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公主命,便安女王心:回复玲老师 老师,法律独立的主体。这个做题该怎么界定呀!
2022-12-23 09:01:09
玲老师:回复没有公主命,便安女王心您好 这个就需要你理解什么是法律主体 和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法律主体通常指对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就不同的法律而言,就有不同的法律主体之称。如《公司法》规范下,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法》规范下,法律主体就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力能力的自然人、公民等。 在具体领域内,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法律主体,如工商银行某省分行,在公司法领域它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他可以说不是法律主体,但他必须进行会计核算,为会计主体。而一个法律主体,可不一定是会计主体。自然人,他可以不记账,不是会计主体,但他也可以是法律主体啊。 法律主体往往是会计主体,任何一个法人都要按规定开展会计核算。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集团、内部销售部门和生产车间均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核算,但它们不是法人。
2022-12-23 09:28:29
没有公主命,便安女王心:回复玲老师 明白了老师。谢谢
2022-12-23 09:45:42
玲老师:回复没有公主命,便安女王心不客气的 祝您学习愉快! 如果您 的问题已解决请点五星好好评 谢谢!
2022-12-23 1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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