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账
云进销存
快账
云进销存
云业财
购买
购买快账
购买云进销存
财税问答
财税知识
关于我们
帮助中心
演示账套
登录
/
注册
账号:
企业工作台
我的提问
退出登录
快账
财会知识论坛
帖子
一家银行减值损失业务会计分录
分享
喜欢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踏实的大象
发表的提问:
我想问一下, 计提了坏账,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然后收回了坏账,我做的分录是借银行贷其他应收款,然后怎么做,是借坏账贷资产减值损失吗
您好,是的,可以这样做的
46楼
2022-11-01 12:26:35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葵花籽
发表的提问:
老师,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个计提坏账要怎么做分录
你好 计入营业外支出
47楼
2022-11-01 12:47:28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尹贝贝
发表的提问:
企业确认应收账款减值损失为什么记入会计科目是信用减值损失
您好 新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记入会计科目是信用减值损失
48楼
2022-11-01 13:04:03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步伐
发表的提问: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准备 借:本年利润 或营业外支出 贷: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老师、请问这个分录对吗?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处置冲销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3、般清理净损益用科目 A清理完属于产经营期间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处置非流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自灾害等非原造损失 借:营业外支-非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49楼
2022-11-01 13:24:59
全部回复
舟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8
解题:
0.44w
引用 @
风雪(心想事成)
发表的提问:
老师合并报表中的商誉减资准备书上和会计准侧上 都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减资准备 但是有的老师说写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商誉——商誉减资准备
以教材为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换个写法也不算什么错误,不用纠结
50楼
2022-11-02 11:32:27
全部回复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第一年预计合同损失10万元,并且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合同预计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第2年预计合同损失-6.8万元,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贷:主营业务成本。为什么冲减的是主营业务成本,而不是之前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呢?
你好同学,因为去年的跌价资产减值损失已经全部转本年利润了
51楼
2022-11-02 11:56:37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84w
引用 @
lhk
发表的提问:
没有资产减值损失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坏账,怎么计提,冲销,分录怎么写
做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贷应收账款,
52楼
2022-11-02 12:14:59
全部回复
lhk:
回复
郭老师
其实是质量问题的扣款,尾款无法上收回,是不是可以做,借管理费用一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2022-11-02 12:39:04
郭老师:
回复
lhk
你好,二级科目可以写折让
2022-11-02 12:49:35
lhk:
回复
郭老师
为什么不写坏账
2022-11-02 13:06:43
郭老师:
回复
lhk
坏账记营业外支出
2022-11-02 13:34:27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钟灵毓秀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其他债权投资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除减值损失或者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个减值损失的会计分录不是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损失 吗?不是记到了其他综合收益吗
你好,同学 你这里是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没问题
53楼
2022-11-03 10:54:38
全部回复
QQ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会计
发表的提问:
账面上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税务局网站上的财报利润表上没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一行,我可以填到其他业务利润去吗
你好!资产减值损失实际发生了吗?没有转入管理费用吗?
54楼
2022-11-03 11:08:29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20.65w
引用 @
鲤鱼发带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以此为准:金融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几年前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当年计提时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年底结转分录:借:本年利润贷:资产减产减值损失;现在想冲减一笔无法收回的应收贷款该怎么冲账?
您好 借 贷款损失准备 贷 应收贷款
55楼
2022-11-03 11:16:08
全部回复
鲤鱼发带:
回复
bamboo老师
冲减时,影响当期利润吗?能讲的详细点吗?这一块思维不清
2022-11-03 11:56:50
bamboo老师:
回复
鲤鱼发带
冲减的时候不影响当期利润 因为计提的时候已经影响了 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
2022-11-03 12:11:34
鲤鱼发带:
回复
bamboo老师
1.现在账面上的贷款损失准备是所得税前的还是税后的?现在核销呆帐需要交税吗?交哪些税?2.如果企业准备注销或转让两者在账务处理上有区别吗?3.股东退股需交税吗?牵扯哪些税种?
2022-11-03 12:38:33
bamboo老师:
回复
鲤鱼发带
请问当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时候有没有做汇算清缴调整处理
2022-11-03 12:55:05
鲤鱼发带:
回复
bamboo老师
这个我没查看,做了和没做的麻烦你都讲一下,让我有个了解。谢谢
2022-11-03 13:14:10
bamboo老师:
回复
鲤鱼发带
如果前面汇算清缴的时候没有纳税调整的话,不需要汇算清缴调整,只要在现在准备资料备查,因为已经实际发生了;如果前面汇算清缴调增了,现在实际发生了,只要符合条件,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条件您可以参照下面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 第二章 呆账的认定 第四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3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偿还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经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程序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的债权。 (八)金融企业对债务人诉诸法律后,或债务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由于上述(一)至(九)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十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核销: 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或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破产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4.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超过10年,且被投资企业因连续3年以上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十三)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十四)对于余额在5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及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五)对于余额在1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万元及以下)的个人无抵押(质押)贷款、抵押(质押)无效贷款或抵押(质押)物已处置完毕的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六)因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或因金融企业内部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七)金融企业对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其中,中小企业标准为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涉农贷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规定的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十八)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第五条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一)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法定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二)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金融企业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三)持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四)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五)持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透支款项,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六)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按和解协议无法追偿的剩余款项。 (七)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持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八)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察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九)单户本金余额在2万元及以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年以上,并且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十)对于单户本金余额在2000元及以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80天以上,并且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第六条 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二)借款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三)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对于有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对于无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金融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主确定有效追索期限,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呆账的核销 第七条 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 第八条 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金融企业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入(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三)第九至十一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 金融企业核销一般债权和股权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的,提交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和财产清偿证明。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或者失踪证明、财产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的,提交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的,提交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的,提交强制执行证明或法院裁定证明。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金融企业和债务人签订的和解协议。 (九)符合第四条第(九)项的,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台账、贷款审批单等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符合第四条第(十)项的,提交抵债资产接收、抵债金额确定证明和上述(一)至(九)项的相关证明。 (十一)符合第四条第(十一)项,提交垫款证明和上述(一)至(十)项的相关证明。 (十二)符合第四条第(十二)项的,提交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或破产清算证明、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投资期证明等。 (十三)符合第四条第(十三)项的,提交资产处置方案、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处置方案的文件、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和资产账面价值清单。 (十四)符合第四条第(十四)项的,提交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五)符合第四条第(十五)项的,提交抵押情况证明,抵押物处置证明,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六)符合第四条第(十六)项的,提交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十七)符合第四条第(十七)项的,提交中小企业或涉农贷款分类证明,追索记录。 (十八)符合第四条(十八)项的,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 第十条 金融企业核销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的,提交法院破产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二)符合第五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或失踪证明和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 (三)符合第五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四)符合第五条第(四)项的,提交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持卡人关闭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持卡人营业执照的证明。 (五)符合第五条第(五)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六)符合第五条第(六)项的,提交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强制执行书、和解协议。 (七)符合第五条第(七)项的,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相关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符合第五条第(八)项的,提交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九)符合第五条第(九)项的,提供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符合第五条第(十)项的,提供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并可以采用提供客户清单方式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核销。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核销助学贷款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六条第(一)项的,提供法院关于借款人死亡或失踪的宣告;或公安部门、医院出具的借款人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的情况。 (二)符合第六条第(二)项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法院在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时作出的法院终结裁定书;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的情况。 (三)符合第六条第(三)项的,提供金融企业确定有效追索期限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的文件;对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和对担保人追索记录。 申报核销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应提供对债务人的追索记录,无需提供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的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按本办法规定提供财产清偿证明等外部法律证据。但因职工安置等特殊原因,法院不能出具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进行核销。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内部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金融企业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三条 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和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第十四条 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其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和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该债务人的有关债权。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的呆账准备中核销。金融企业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经逐级上报,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审批核销。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分公司)审批,并上报总行(总公司)备案。总行(总公司)对一级分行(分公司)的具体授权额度根据内部管理水平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一级分行不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 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填报呆账核销申报表。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公司)的申报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和签署意见。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第十九条 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追偿的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者造成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者股权。
2022-11-03 13:32:46
舟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8
解题:
0.44w
引用 @
超超
发表的提问:
如果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时,会计分录如下: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减值准备我的问题是,贷方如何理解?为啥减值损失还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看分录好像企业还获得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不需要你理解,金融工具准则就是这么规定的。即计提减值不影响报表反映的账面价值,因为其他债权投资是按照公允价值列报,若计提减值贷方还是其他债权投资的话,那么列报就不是公允价值了,所以只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6楼
2022-11-03 11:45:31
全部回复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13.2w
引用 @
酱酱
发表的提问:
信用减值损失的分录到底怎么做,碰见一个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其他综合收益,还碰见一个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范围中没有信用这项。资产减值损失是个损益类科目,对应的是资产类科目
57楼
2022-11-03 11:52:00
全部回复
酱酱:
回复
文文老师
老师那新准则上的信用减值分录怎么做
2022-11-03 12:31:03
文文老师:
回复
酱酱
新准则上没有看到信用减值,你有看到吗
2022-11-03 12:41:42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8.97w
引用 @
水冰月
发表的提问: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分录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二、实际发生坏账(即核销)时的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三、已核销的坏账准备又收回,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老师,这个时候坏账准备有贷方余额,资产减值损失借方有余额,要不要做分录(书上没有这个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您好!最后一笔分录您可以这样做,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58楼
2022-11-06 12:06:52
全部回复
张乐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8
解题:
0.3w
引用 @
樱桃小兔子
发表的提问:
金融工具减值第一、第二阶段:预计的信用损失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写分录吗?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信用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写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信用减值准备
59楼
2022-11-06 12:18:29
全部回复
樱桃小兔子:
回复
张乐老师
第一二三阶段都要写减值分录,只是第一二不影响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第三阶段要影响账面价值和投资收益对吗?
2022-11-06 12:46:57
张乐老师:
回复
樱桃小兔子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2-11-06 13:01:17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4.98
解题:
7.66w
引用 @
优美的柠檬
发表的提问:
合并报表中,上一年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今年需要转回,会计分录怎么写(涉及所得税的情况)
你好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60楼
2022-11-06 12:40:13
全部回复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初级题库
真题模拟
历年真题
中级题库
绝密押题
最后一卷
微信扫码做题
×
普通登录
动态码登录
扫码登录
使用手机号/用户名登录
使用动态密码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快账账号?
点击注册
使用APP扫码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免输入
更快
更安全
×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设置密码:
确认密码:
注册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
累计解决
68456
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
快账的齐红老师
,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提交问题
已经收到您的问题,请填写手机号,解答成功后可以快速查看答案。
获取验证码
提交获取答案
×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
登录后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获取验证码
立即领取
长按保存二维码
微信添加老师领取资料
×
注册
手机号:
验证码: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注册
×
普通登录
动态码登录
扫码登录
使用手机号/用户名登录
使用动态密码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
还没有快账账号?
点击注册
使用APP扫码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免输入
更快
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