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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会计政策需要满足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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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62w
引用 @ 冷漠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调表是为什么只调整上年数,而不是每年都调整
您好,每年都调整?谢谢
181楼
2023-02-07 07:23:09
全部回复
思顿乔老师:回复冷漠您好,有些公司成立了三十几年的,那需要每年都调整,工作量大,您愿意啊?
2023-02-07 07:37:02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流云 发表的提问:
税务认可的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你好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4.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1.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综上述,用工单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六、具体政策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概念及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释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是与正规就业相对而言的就业状态。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例如,家庭作坊式的就业。(2)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3)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个体演员、模特、独立的中介服务工作者等。(4)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本法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属于职工,一般来说,他们也应像全日制职工一样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但考虑到有的非全日制职工可能在同一单位只就业很短时间,比如一个月都不到,有的还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因此,这样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灵活就业形式有多种,无法一一列举,所以本法中只列举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两类,并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概括之。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182楼
2023-02-07 07:47:08
全部回复
汪晨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2.2w
引用 @ 神奇小飞侠 发表的提问:
公司股东的实收资本能够退还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你好,撤资可以退还,一般是不可以退的,
183楼
2023-02-07 07: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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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小飞侠:回复汪晨老师 公司准备注销,账上有笔其他应收款100万,税局说注销不能有应收款项,后来将收回了这笔100万的应收款,然后转给了公司其中一个股东,应该怎么入账呢?公司股东的实收资本能够退还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2023-02-07 08:04:57
汪晨老师:回复神奇小飞侠你好,收回的100万,转给股东,算股东撤资,去税务局开完税证明。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2023-02-07 08:22:48
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09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小微企业的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以下、应纳所得税额300万以下。
184楼
2023-02-07 08: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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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64w
引用 @ 芸豆豆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报废?报废需要缴税吗?
你好,这个不需要特地条件,企业不需要使用或达到报废条件就可以报废 有残值是需要缴纳相关税款的
185楼
2023-02-08 0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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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豆豆:回复邹老师 残值按什么比例缴纳税款呢?@邹老师:
2023-02-08 07:29:18
邹老师:回复芸豆豆你好,如果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是17% 没有抵扣是按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
2023-02-08 07:42:02
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Zmj 发表的提问:
发出商品是不满足会计确认收入条件的,但在税务上要交所得税吗
是可以不交纳所得税的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186楼
2023-02-08 07: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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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6
解题: 19.99w
引用 @ 温柔的白昼 发表的提问:
分公司成为所得税独立纳税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直接申请独立核算就行了
187楼
2023-02-08 07:32:00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64w
引用 @ 红黄蓝 发表的提问:
小额贷公司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呀?
你好,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制度健全
188楼
2023-02-08 07:42:55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6
解题: 19.99w
引用 @ 微风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请问与甲方签订了这个协议,可以满足达到甲供条件了吗,工程项目满足甲供需要什么条件,有主材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要求吗
同学你好 甲供的话就是甲供主材 所有主材都是甲方提供
189楼
2023-02-08 08:05:59
全部回复
微风:回复朴老师 那相当于承包方就清包工的了,甲供不是要求甲方有提供某些主材或动力就可以了吗
2023-02-08 08:23:55
朴老师:回复微风不是 这个就是甲方提供所有主材 剩下的辅材和劳务是承包方的 清包工的话只是劳务 连辅材都没有哦
2023-02-08 08:38:53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咩咩 发表的提问:
长投由权益法改成本法 是会计政策变更,由成本法改权益法不是会计政策变更,请问老师,照我看,不管哪种改,这都是本质发生变化,都不是会计政策变更。 对吗
是的 不是会计政策的变更 因为这个改变是股权变动引起的
190楼
2023-02-09 07: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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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Content。 发表的提问:
一般纳税人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变回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191楼
2023-02-09 07:36:32
全部回复
—Content。:回复吴少琴老师 建材类一般纳税人几个点
2023-02-09 08:02:12
—Content。:回复吴少琴老师 有要求什么行业吗转回小规模
2023-02-09 08:17:44
吴少琴老师:回复—Content。行业没有限制,卖建材的现在是13%
2023-02-09 08:29:04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qzuser 发表的提问:
涉及到会计政策变更么
对不起没看到你问的是什么问题
192楼
2023-02-09 08:02:59
全部回复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Sweet 发表的提问:
,老师,满足小额的条件
增值税优惠吗?还是企业所得税还是啥?
193楼
2023-02-10 06:57:56
全部回复
佩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7
解题: 0.13w
引用 @ 好好学习吧 发表的提问:
本期发生的交易与前期有本质区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属性啥?是属于会计估计变更,还是会计政策变更
您好  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前期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也不是会计估计变更,就是正常确认、计量
194楼
2023-02-10 07:23:46
全部回复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15w
引用 @ 爱听歌的天空 发表的提问:
老师 请问劳务公司要申请简易征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你好 是建筑劳务的吗?
195楼
2023-02-10 07:46:34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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