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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全套会计核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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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沉默的豌豆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付工程款如何核算
因《企业会计制度》尚无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实务中账务处理多参考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开发项目属于存货,其预付款用到的科目有预付账款和开发成本两个科目。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
16楼
2022-12-06 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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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fy208 发表的提问: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费计提标准和 核算流程是怎么样的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百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17楼
2022-12-06 07: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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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复fy208你问的核算流程是什么核算流程
2022-12-06 08:39:22
fy208:回复朴老师 就是我们账务核算,会计分录,以及如何入账安全生产费,没有发票怎么办
2022-12-06 08:55:01
朴老师:回复fy208安全生产费没有发票吗
2022-12-06 09:05:24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晓敏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帮我发个房地产企业清算流程?谢谢
同学你好 (一)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办法。    (二)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三)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手续时应在报送有关资料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标准格式见附件1)。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在整个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达到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85%(含)以上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后,认为需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未出售前先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凡符合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见附件2),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七)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见附件3)并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接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在90日内办理清算税款手续。    (八)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清税项目资料,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5、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    6、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 ,内容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    7、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    9、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10、《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1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1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九)纳税人应准确、据实填写各类清算申报表和相关表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清算鉴证的,在《鉴证报告》中应详细列举清算项目的收入、扣除项目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鉴证信息。    (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见附件5)交纳税人转入审核程序。对纳税人提交的清税资料不完整、《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审计事项情况不清楚的,应退回纳税人重新修改《鉴证报告》或补充资料,并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见附件6)交纳税人,待清算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办理税款清算手续。    (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的补正资料时间。    (十二)对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的确定,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取得其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期同类区域、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核定。    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无法提供收入资料或提供收入资料不实造成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上述方法的市场价格核定。    (十三)对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确认扣除;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各项预提(或应付)费用不得包括在扣除项目金额中。    (十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合法有效凭证,方可据实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如下: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拆迁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费用、解决拆迁户住房和安置被拆迁者工作的安置及补偿费用等支出。    3、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五)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对于四项费用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对于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扣除范围确认,以房地产开发中必须建造、但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所发生的支出确定。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办公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由于各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情况不同,必须先确定允许扣除的配套设施面积后再计算分摊。    对于成片开发分期清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在先期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    对于后期清算时实际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分摊比例大于前期的金额时,允许在整体项目全部清算时,按照整体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分摊。    (十七)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扣除的确定,凡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中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十八)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认真查验和审核清算企业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在审查清算项目过程中因鉴证事项或其他问题需要纳税人进一步补充与清算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时,决定暂停清算,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7),待纳税人重新补充证明资料后,再办理税款清算手续。对纳税人不能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将清算项目资料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十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过清算审核后,对清算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部门进行清算评估工作,经过纳税评估后,决定对纳税人申请的清税项目不予核准,需转入检查程序进行检查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8)送达纳税人,并将全部清税资料移交稽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稽查检查工作。    (二十)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项目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1、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退回重报后,《鉴证报告》仍不符合要求的;    2、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提供《鉴证报告》需要退税的;    3、纳税人未按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预缴税款的。    (二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审核、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确定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财务帐簿未设置的;或虽设置财务帐簿,但帐目混乱,销售收入、成本材料凭证残缺不齐,难以确定销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2、擅自销毁帐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算的;    4、纳税人未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十二)对清算项目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或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评估或稽查检查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见附件9)送达纳税人。    (二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鉴证业务,可由纳税人委托具有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二十四)中介机构对清算项目的总体基本情况、不同用途的面积划分情况、所涉及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进行鉴证并说明情况。中介机构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鉴证报告》范本和内容对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供税务部门参考,并接受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清算项目鉴证工作底稿的查验核实工作。    (二十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后,仍未达到清算要求的,将不允许再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工作。    (二十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存在未及时、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提供虚假纳税资料、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中,一经发现中介机构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造成纳税人少缴、未缴土地增值税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对违纪单位进行通报,凡对被通报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均不予认可。    (二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附件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附件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附件三:《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附件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    附件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附件六:《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    附件七:《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二、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新规定    (一)此规定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于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四)对于不同竣工年代的商品住宅项目,可以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进行相应系数修正。    (五)核定四项成本应先将清税项目的高层与多层房屋分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建安造价金额,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建安造价×清算建筑面积×年度修正系数    (六)本规定中单位面积建安造价金额和年度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18楼
2022-12-06 09: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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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直率的奇异果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账套的会计科目模板是选择新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还是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
你好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就好
19楼
2022-12-06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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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坚持学习 发表的提问:
订制房地产业会计有关税的全过程
你好,请问能详细的说一下你的问题吗?
20楼
2022-12-06 1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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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宇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9w
引用 @ 微笑的铅笔 发表的提问:
我想问下有没有关于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的课程
你好,同学。参考下这个课程。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578.html 这里也有些。 https://www.acc5.com/search.php?word=成本核算&type=&page=2
21楼
2022-12-06 11: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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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秋娟
职称:中级会计师
4.88
解题: 0.03w
引用 @ 佰佰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把车库放在公共配套设施中核算,是否合理
如果不计收入和成本,还算可以
22楼
2022-12-06 12: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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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5w
引用 @ 川人张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一套账多个项目,哪些科目需要分项目核算。
你好,比如有开发成本,主营业务收入这些需要根据项目设置明细核算
23楼
2022-12-06 12: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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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廖丹 发表的提问:
可是老师我想问的是我对房地产行业是一片空白,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会计科目成本核算汇算清缴等等。房地产的业务流程。谢谢老师了。
这个你要先了解会计科目,业务流程,你可以学习实操里的房地产行业账套,做了后应该会熟悉了
24楼
2022-12-06 12: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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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懒懒冬阳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一下,房地产企业配建的公租房如何核算(简易计税)
公租房享受简易计税,那么你是享受了优惠,你是单独核算。 单独核算收入成本面积等。
25楼
2022-12-06 1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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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懒冬阳: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你好,那就是单独核算这款,账务处理的时候和政策的一样?
2022-12-06 13:39:48
陈诗晗老师:回复懒懒冬阳是的,就是这个意思
2022-12-06 14:08:04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晴川历历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公司自己施工建设某小区的住宅楼,如果要求会计人员对该项目的业务进行核算,应该按照房地产业务的会计核算规则核算,还是按照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规则核算呢?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
26楼
2022-12-07 12: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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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8.44w
引用 @ 淘金乐乐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出租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学员,你好 出租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27楼
2022-12-07 12: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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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乐乐:回复小菲老师 那随后对外销售时又如何核算?
2022-12-07 13:29:01
小菲老师:回复淘金乐乐同学,你好 成本模式下,处置时分录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022-12-07 13:47:59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害怕的奇迹 发表的提问:
钢结构加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流程
同学你好,建议按一般工业企业的核算流程处理即可。 1、采购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税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8楼
2022-12-07 13: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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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职称:注册会计师
4.00
解题: 0.11w
引用 @ 搞怪的啤酒 发表的提问:
谁有房地产企业报税流程
1·登录本省的地方税务局网站,会有快速办税通道。 2·但要实现网上报税,得先和地税、银行签三方协议,税务机关要在系统里进行认证,还要对纳税事项进行认定,然后企业在本省地税网站上进行注册,后才能自行在网上申报。 3·具体的方式各省不一定相同,你最好是和税管员联系,他们会进行业务指导。
29楼
2022-12-07 13: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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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回复搞怪的啤酒补充,国税局也需要登记哦
2022-12-07 13:45:47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默默的香菇 发表的提问:
小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到哪个科目
你好同学,没有这个科目的,一般是放在,固定资产(成本法下)和其它流动资产(市价法下)处理的
30楼
2022-12-08 15: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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