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会计证申请表全日制教育情况
分享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玉儿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我今天年要报考中级,想咨询一下,。我是08年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非财经专业,12年从事会计工作,19年拿到了网络教育的非全日制本科会计专业证书,我填写了毕业日期是19年,可以吗?
填写08年比较好 符合报考年限
76楼
2022-12-23 10:20:05
全部回复
玉儿:回复轶尘老师 我现在提交19年的了,还有机会改吗?费用也交了
2022-12-23 10:46:43
轶尘老师:回复玉儿一般缴费之后就不能改了 没关系 考完了审核的时候给他看你的毕业证
2022-12-23 11:00:33
玉儿:回复轶尘老师 不影响审核吧?
2022-12-23 11:24:24
轶尘老师:回复玉儿是的 不影响后期审核
2022-12-23 11:38:13
玉儿:回复轶尘老师 非常感谢
2022-12-23 12:01:30
轶尘老师:回复玉儿不客气 如果帮到你 请打五星好评
2022-12-23 12:12:13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51w
引用 @ 小草 发表的提问:
听说今天就停止再教育申请了 我是16年大二拿的证 现在都没有继续教育过 请问我需要补继续教育吗 还是说能申请说我17 18年还在校就不用继续教育了
你好,只要有证就需要继续教育
77楼
2022-12-23 10:44:59
全部回复
小祝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4.99
解题: 0.25w
引用 @ 高兴的酒窝 发表的提问:
我申请了子女教育怎么没有回应
你好,你问问题的方法不对哦,你要把问题描述清楚完整,知道的老师才会答复你。
78楼
2022-12-24 10:03:09
全部回复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5
解题: 5.51w
引用 @ 孤独的外套 发表的提问:
我2019年三科通过,如何申请2018年的继续教育免除
你好,到财政局会计科备案就可以
79楼
2022-12-24 10:17:40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08w
引用 @ 随手购2011 发表的提问:
2020年度子女教育忘记申请了,怎么办
您好 可以现在在手机APP上填写20年度扣除
80楼
2022-12-24 10:26:18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大胆的芝麻 发表的提问: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一会计报表情况:财务报表申报期变更不好保存怎么办?
同学你好 单独保存就行了
81楼
2022-12-24 10:32:23
全部回复
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长情的小馒头 发表的提问:
陕西省继续教育学分折算选的学历教育认证,填完显示已通过审核,那还需要去现场审核吗?而且学分折算申请表那里显示是灰色的,也打印不了
你好,显示通过审核应该不用去现场了,不放心可以打电话问下
82楼
2022-12-24 10:41:59
全部回复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结实的樱桃 发表的提问: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会计报表情况事什么报表
你好!这个是去税局拿一份表格填上,不是报表,是表格
83楼
2022-12-25 09:16:40
全部回复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4w
引用 @ 懂小姐 发表的提问:
现在有会计证的还需要继续教育吗?会计证还有地域限制吗?
会计证已取消,但还是需要继续教育。
84楼
2022-12-25 09:46:34
全部回复
懂小姐:回复江老师 两个问题
2022-12-25 10:19:10
懂小姐:回复江老师 异地的会计证还需要迁入吗
2022-12-25 10:42:35
江老师:回复懂小姐会计证取消了,也就不存在后面的问题了
2022-12-25 11:04:50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8w
引用 @ AA会计学堂-希老师 发表的提问:
教育费附加积退税申请怎么写
你好,是什么原因形成的退税?
85楼
2022-12-25 10:16:25
全部回复
AA会计学堂-希老师:回复邹老师 税务局给退的没说什么原因叫写申请
2022-12-25 10:48:02
AA会计学堂-希老师:回复邹老师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2-12-25 10:59:32
邹老师:回复AA会计学堂-希老师你好,需要知道什么原因,才好写申请退回的理由的
2022-12-25 11:19:39
AA会计学堂-希老师:回复邹老师 不管什么原因有什么格式吗
2022-12-25 11:34:00
邹老师:回复AA会计学堂-希老师你好,一般就是写某某税局,我单位因为某某原因缴纳了多少税款,按规定是需要缴纳多少,多交了多少,然后申请退回
2022-12-25 11:46:45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机灵的白羊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问下申请视同继续教育需要上传哪几张照片呀
同学您好 您是通过了什么考试的是吗
86楼
2022-12-25 10:41:59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08w
引用 @ 考拉小巫 发表的提问:
湖北省的继续教育怎么在网上申请的?
您好 关注当地财政局官网的继续教育通知 上面会有的 每个地区不一样的
87楼
2022-12-26 09:46:27
全部回复
考拉小巫:回复bamboo老师 那我应该怎么查我的学分?
2022-12-26 10:25:16
bamboo老师:回复考拉小巫学分继续教育学习后在信息采集网里面查询
2022-12-26 10:35:30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瑞123 发表的提问:
老师 有关于非全日制的事情想请教 ,公司兼职的人员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不需要缴纳社保 请教个税扣除怎么执行呢
你好 工资签订的劳务合同按劳务所得来申报个税的
88楼
2022-12-26 10:02:25
全部回复
瑞123:回复meizi老师 老师 可是如果是按小时算的兼职合作呢
2022-12-26 10:28:40
meizi老师:回复瑞123你好 这个需要个人开劳务费给你入账的
2022-12-26 10:46:23
瑞123:回复meizi老师 老师,必须走劳务费是么,不可以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么,因为我了解 这种兼职 每天工作不会超过4小时
2022-12-26 11:16:06
meizi老师:回复瑞123你好 是的 如果你是非全日制 不超过4个小时的话是可以不缴纳社保 按非全日制来做
2022-12-26 11:36:56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一、非全日制用工作定义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4.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1.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3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五、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   综上述,用工单位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报酬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六、具体政策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概念及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释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灵活就业,是与正规就业相对而言的就业状态。按照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例如,家庭作坊式的就业。(2)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3)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个体演员、模特、独立的中介服务工作者等。(4)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本法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也属于职工,一般来说,他们也应像全日制职工一样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但考虑到有的非全日制职工可能在同一单位只就业很短时间,比如一个月都不到,有的还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因此,这样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灵活就业形式有多种,无法一一列举,所以本法中只列举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两类,并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概括之。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http://www.shui5.cn/article/53/128821.html
89楼
2022-12-26 10:32:24
全部回复
maize老师:回复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3﹞12号   一、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备注:按照《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6.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档案可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代管。   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   7.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8.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未包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素的,还应考虑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单位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浮动系数)   9.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   1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   14.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五、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管理与服务   15.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灵活就业的主要方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有利于维护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益、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有利于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要在劳动关系建立、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为非全日制用工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   16.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对用人单位不按照本意见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以及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应当严肃查处,维护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7.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参保缴费提供便利条件,开设专门窗口,可以采取按月、季或半年缴费的办法,及时为非全日制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的接续和转移手续;按规定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对帐单,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   18.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积极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档案保管、社会保险代理等服务,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2-12-26 11:04:13
婷:回复maize老师 谢谢老师,非全日制用工,我公司支付工资后,正常给他申报个税,按工资薪金所得
2022-12-26 11:16:33
婷:回复maize老师 工资也做到工资表里
2022-12-26 11:33:53
maize老师:回复是的,是这个,你考勤,发工资流水,这个都需要留着备查
2022-12-26 11:47:35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8w
引用 @ 学徒 发表的提问:
老师,关于继续教育的事情,就是会计证的,我怕没有继续教育报不了名哦,我还没有继续教育
你好,现在报名初级,中级都不需要从业资格,所以是不影响报名的
90楼
2022-12-26 10:38:59
全部回复
学徒:回复邹老师 我是怕报名的时候有会计证而没有继续教育的报不了名
2022-12-26 11:02:31
邹老师:回复学徒你好,现在报名初级,中级都不需要从业资格就可以报名啊
2022-12-26 11:26:33

微信扫码做题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