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2019-12-07 11:31 来源:快账

导读: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是指国家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来答疑解惑!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谭妍洁|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根据《陕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性企业事业单位除外.

用人单位未按照以上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上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陕西残疾人保障金如何计算?以上就是小编对这一问题给大家带来的全部介绍,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成为一名专业的会计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如果大家做账的时候遇到了不懂得该怎么样写分录的情况可以提出来和小编交流,让我们的老师为大家提供帮助.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