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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20-03-26 07:17 来源:快账

导读:企业的经营可能存在风险,一方面是市场环境、行业的影响,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者的影响,可能导致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企业出现经营亏损的情况,在当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需要缴纳税费,在以后期间还可以抵扣相关的税费,那么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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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年末,本年利润结转入利润分配,需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而此前企业的亏损是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的.做了这个分录后,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发生额与其借方发生额自然抵补.

所以,以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实际上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当期亏损所得税账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如果调整后需要缴纳所得税,则按照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做: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如果调整后是亏损,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则不需要做应交所得税的处理,但对于亏损的金额实际上是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以亏损额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就是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所得税税率(25%),其中应纳税所得=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

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及薪金的14%)、工会费(2%)、职工教育经费(8%)、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以及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即发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即转回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即发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注: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即转回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也可以尝试用这种方法来计算或验算上述方法计算结果的正确性:如果当期没有发生税率变化,则简单至极,只需考虑永久性差异(即税法根本不让抵扣的税会差异)的影响.

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当年度取得经营收益,但是之前年度发生经营亏损了,在5年之内可以弥补.具体关于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账务处理,请大家仔细了解我们上面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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