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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卖出会计分录

2020-04-10 06:58 来源:快账

导读:今天买了固定资产还没用热乎呢明天就卖出去了,这种情况还真的少见,可是作为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的一个能力就是不能少见多怪,不论发生了什么业务我们都要以专业的角度入账,不信你来看看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卖出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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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卖出会计分录

答:1、购入不需要安装: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3、安装完工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出售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

最后结转固定资产清理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卖出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已使用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四条第二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原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通过上文分录的书写,我们发现当月购入固定资产,当月卖出会计分录其实和现在买入,过很长时间再卖出的分录并没有什么差别,同样都是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和处置损益科目完成,这也就是做财务工作的把握关键点,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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