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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乱填

2020-05-14 07:46 来源:快账

导读: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汇算申报工作相信现在大家都不陌生,在申报过程中会有一项减免税的填写内容,不知道怎么填写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乱填可以吗?如果不行又应当怎么填写,符合免税的项目有哪些呢?本文带你看看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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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乱填

答:"减免税额"一栏填写纳税人按照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减免税额.如纳税人没有享受相应的减免税政策的事项,此栏数额必须填"零".不能乱填写.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乱填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提示: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1.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12.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3.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额乱填当然是不可以的,填写的方式已经在文章的开头讲过了,如果还有不会填写的财务可以在线咨询网站的老师,为大家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关于免税项目的内容需要的朋友请自行阅读上文所列举的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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