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账务处理

2019-08-24 10:13 来源:快账

导读: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的生存之本。保障残疾人平等拥有就业权利,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就可以享受相关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账务处理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戴怡芳|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账务处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相关会计分录:

计提或缴纳: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保障金 或银行存款 

2、享受优惠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保障金 

   贷:其他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

      营业外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账务处理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以上是关于“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文章能让您对残疾人保障金的相关内容有简单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财会方面的问题,可以持续关注我们。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