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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核销吗

2020-08-28 07:23 来源:快账

导读:公司销售产品后都会用"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收回来之后再将它们给冲回.但是,有些客户倒闭或是其他的原因不肯支付这笔货款,应收账款就确定无法收回来了,财务就想要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核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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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核销吗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核销吗

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转为坏账

如果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已经逾期,且逾期三年以上并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需留存证据材料见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核销吗?应收账款在无法收回时应该要先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来入账,之后进一步确认它是无法收回时,再通过该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处理.更多应收账款处理内容,记得多关注网站内容跟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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