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果入账?

2020-10-21 07:54 来源:快账

导读: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果入账?我们在会计工作中或多或少的会遇到发票冲红或者作废的情况,今天小编带来的问题是上月收到对方的发票并做账,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我们应该如何做账?在下文小编为大家举例题解答.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罗芳|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果入账?

上月发票如下: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额

产品a 100 100 10000 1700

产品b 200 90 18000 3060

产品c 50 20 1000 170

红字发票收到的分录:

1.冲减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393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10000(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 18000(红字)

主营业务收入-c产品1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4930(红字)

2.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5890 (红字)

贷:库存商品-产品a 8800(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b 16200(红字)

库存商品-产品c 890(红字)

根据新开的蓝字做分录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33930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10500

 主营业务收入-b产品18500

应交税金-应交税金-销项税金493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0

贷:库存商品-产品a8800

库存商品-产品b16200

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果入账?

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做账?

开出去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论是免征增值税还是应征增值税,均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实行价税分离,分别确认收入和应交税费,属于增值税免税范围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的应交纳增值税,月末转入营业外收入.

比如某一般纳税人向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没有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含税金额为360000元,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30000元:

第一笔业务: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3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60000÷(1+17%)=307692.3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7692.31×17%=52307.69元

第二笔业务: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1+17%)=102564.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564.10×17%=17435.90元

月末:

借:应交税费17435.90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17435.90

上月己抵扣本月对方开具红字如何做账?做账方法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做出了解答,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做账方法是差不多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差别.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