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代理权的滥用是什么

2021-12-29 10:02 来源:快账

导读:代理权的滥用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代理权指的就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驶相关的权力的,那么代理人的权力并不是无所畏忌的行驶的,必须按照一定的条框来行驶的,这些规定在民法典中都有规定,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都由代理人承担的,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的.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代理权的滥用是什么

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原则上发生无权代理的效果,因为这些行为使得代理人不能最大限度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违背代理制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初衷.无权代理人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无效,所为的多方民事行为在经被代理人追认后生效.当然,善意的相对人也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主张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使得该民事行为不发生效力.

代理权的滥用是什么

双方代理是什么?

双方代理是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情况,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又作为买方的代理人.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一人的意志.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般予以禁止.如果双方代理事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追认,法律承认其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权的滥用是什么?综合以上内容所述,按照小编老师今天阐述的相关资料可知,代理权的滥用就是指代理人行驶的民事行为已经超过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代理权可以分为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的,如果你们还想知道更多关于代理权方面的资料,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免费学习的.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