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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一个月内多次发放怎么计税

2022-08-20 10:23 来源:快账

导读:劳务报酬一个月内多次发放怎么计税?正常的做法,小编老师认为个人获取的劳务报酬费用一个月内收到了多次,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上应当是综合一起来纳税的,参考的是劳务报酬计税的相关计算公式.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希望对你们学习是有所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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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一个月内多次发放怎么计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所得额×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1、劳务报酬应纳税额(4000元以内)=(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20%

2、劳务报酬应纳税额(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费用扣除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2019年2月,小张在A单位从事零星办公楼维修,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月末去结账,只拿到手8400元,A单位为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1600元.

计算过程如下:

费用:

10000×20%=2000(元)

收入额:

10000-2000=8000(元)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8000×20%=1600(元)

结账时实际取得劳务报酬:

10000-1600=8400(元)

劳务报酬一个月内多次发放怎么计税?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到的相关资料,通过上文资料的学习,个人一个月内收到了多次的劳务报酬收入,如果是在纳税之前可以综合企业来纳税的,如果是在纳税之后则是可以在次年进行汇算清缴的.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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