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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能撤销吗?

2022-12-01 11:07 来源:快账

导读: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我们是可以自己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来进行完成的.如果我们个人不想做的话,可以委托企业代为办理.那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能撤销吗?如果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发现有错误,还是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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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能撤销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可以撤回的.

1、如果是申报错误的话,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局客户端也就是电脑版上进行更正,只要是没有扣款是可以在系统中更正的,如果是扣款的话是需要大厅更正的,或是劳务等非员工临时性的可以没扣款时候撤销,要是扣款只能大厅办理更正退税;

2、如果自己做申报是不应申报或是汇算清缴的问题,没扣款时候用App做撤销,要是扣款去税局申请更正退税.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也就是说,如果个人没有两处以上综合所得,每月预扣预缴的税款之和刚好等于年度应纳税额,没有需要补税或退税的情形, 是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能撤销吗?"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申报了,但是又发现申报出错,我们是可以操作撤销的,具体的操作方法,我们大家可以参考上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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