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和库存商品区别
存货和库存商品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定义、范围、以及核算要求不同.以下是详细信息:
1、定义:存货包括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生产成本、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等;而库存商品则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流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规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2、范围:存货的范围比库存商品广泛,涵盖了从原材料到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等所有与生产相关的物品;而库存商品特指那些已经完成生产过程、验收入库、并准备出售的商品.
3、核算要求:存货的核算需要考虑处理各种杂费、加工费用和关税等额外费用;而库存商品的核算则相对简单,主要关注进货成本、其他直接费用和进项税额等.
简而言之,存货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和最终完成生产后准备出售的所有商品和材料,而库存商品则是存货中已完成生产、验收入库、并准备出售的部分.
存货中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何核算?
一、原材料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减少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企业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以及库存、出租、出借的包装物,在"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
二、库存商品科目借方核算企业增加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企业减少的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来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毕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本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商品,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商品,应作为代管商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不在本科目核算.
存货和库存商品区别有什么?整体上来说,存货包含了企业很多东西,比如说生产过程的材料和生产完成的商品;而商品仅仅指的就是生产完成入库的部分,从这点来说,存货已经包含了商品的部分,相信你们对此说法应该是认可的.不管是存货还是商品,在会计处理上都是需要定期进行盘点的,相关的盘点操作内容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这里有很多专业的会计老师会帮助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