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
政府专项债和一般债的区别如下:
1、用途不同
专项债券具有固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不能随意用于其他地方,但一般债券的范围更广,投资更多元化。
2、偿还途径不同
专项债券的偿还途径是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一般债券一般是地方政府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
3、承担风险不同
一般债券的偿还来源是财政收入,安全性要高于专项债券。
4、收益不同
专项债券收益机会更大,但一般债券的收益更固定些。
政府专项债券包括哪些?
政府专项债券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政府债券。
政府专项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两种主要类型:
地方政府债券:这是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债券又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根据用途可分为新增和置换,其中只有前者能为基建投资提供增量资金。
中央政府债券:也称为国家债券,是由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资金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项目。中央政府发行国债后,再转贷给地方使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
此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还包括一种特定的品种,即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这是地方政府为发展政府收费公路而举借的债券,以项目对应的车辆通行费收入、专项收入偿还。
政府专项债券的期限多样,包括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20年、30年等,允许地方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还本方式6。
以上详细介绍了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是什么,也介绍了政府专项债券包括哪些。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区别在于用途不同、偿还途径不同、承担风险不同、收益不同。政府专项债券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政府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