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实施后,财务人员哪些行为会坐牢
一、隐匿或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参与虚假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样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处罚。
三、偷税漏税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指的是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内容主要是对资金进行统筹和管理。账务是指实现会计处理进行原始单证的收集、整理、记载、计算、结报等会计处理的具体事务,它要求规范、准确,保证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实务中,财务人员也指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人员。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新《会计法》实施后,财务人员哪些行为会坐牢?我们都知道,在会计法中针对财务人员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后果都是有着一定的规定,其实,上文提及到的三种行为会计人员违反之后后果内容,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应该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最后就是肯定还有关于财务人员行为坐牢的相关规定,如果你们想要学习与之相关财务课程知识,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咨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