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用软件加速折旧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表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
虽然法律允许加速折旧,但并非所有固定资产都可以随意进行加速折旧。通常,加速折旧适用于那些技术进步快、使用寿命相对较短、需要频繁更新换代的设备。对于研发费用中的设备,如果符合这些条件,企业可以考虑申请加速折旧。

加速折旧怎么做账?
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账务处理为:
借:制造费用(固定资产用于生产车间)
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固定资产用于销售部门)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用于工程建设)
研发支出(固定资产用于项目研发)
其他业务成本(固定资产用于经营出租)
贷:累计折旧
加速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初期提列较多的折旧。根据相关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进行折旧额的计算。
研发用软件加速折旧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很显然,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企业研发使用的软件资产,如果是符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那么也是可以申请按照这个条例来执行的。只不过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一点小编老师建议大家不用担心,因为你们可以带着相关的财务问题来这里,找会计老师进行提问,会有很多专业的财务会计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